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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年6月15日,英王约翰(King John)为避免内战在大宪章(Magna Carta)上盖上王室印章,满足了英国贵族关于限制王权的要求。大宪章并未解决双方的冲突,但为现代民主奠定了基础。800年后的今天,大宪章的原则仍然声震寰宇。
2月23日, 美国司法部长(U.S. Attorney General)埃里克 ·霍尔德(Eric Holder) 在伦敦(London)为纪念大宪章诞生800周年举行的全球法律峰会(Global Law Summit)上表示,“大宪章阐释的权利和基本原则仍然适用于现代,与我们目前面临的任何挑战一样 – 处于我们现代社会和我们政府体制的核心。”
这份精装本的大宪章曾属美国政治家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所有。 ( AP Images)
“从一代代君主统治到燃起革命的烈焰;从现代民主的诞生到全球民权运动的发展—八个世纪以来,我们忠于这些原则的信念一再受到挑战,不断受到严峻的考验。我们对这些基本信条的忠诚程度决定了我们共同的历史。我们的未来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是否持续努力遵循这些原则的精神– 维护这些原则的承诺。”
在美国革命期间,大宪章激励了捍卫自由的行动,使之成为正义的事业。殖民者们强调他们有权获得大宪章维护的各项权利。他们获得独立以后将这些权利纳入了自己制定的各项法律。
美国宪法第5修正案(The Fifth Amendment to the Constitution)指出,“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直接继承了大宪章根据“国家法典”(law of the land)保障法律程序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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