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辨阳明病形证治(66-171)第129条
(2017-03-24 06: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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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红光重编重解《伤寒论》 |
第二章,辨阳明病形证治(66-171)第129条
129,阳明病,能食为中风,不能食为中寒。[190](203)
词解:
宋本:“阳明病,若能食,名中风;不能食,名中寒。”[190]两者意思相同。
解读、点评:形成阳明病,为传经和自受两种。胃热能消食则进食,胃寒不能消食则不能食。这里的中风和中寒为传经所致。外风、外热直入胃,外风和外热属阳,则胃热生,就能食。外寒直入胃,则胃寒生,就不能食。风寒犯太阳,有有汗无汗之分;风寒直入胃,有能食不能食之别。
胃热消谷能食,胃寒不消谷不能食。当然,胃寒,除纳差外,还有胃脘冷感,喜温喜揉,舌淡苔白润,脉迟缓或沉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