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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美国的90年代大都市区化进程,2016年11月18日星期五。

(2016-11-20 22: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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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房地产-REITS-万科A

记录:美国的90年代大都市区化进程,2016年11月18日星期五。

【三个具有历史意义的转折,注意三个阶段是并行交错进行,不是段落清晰与相互割裂。】按美国历史经验,我国尚未进入郊区化阶段,人均富裕程度不够。大都市区的大型化趋势是客观规律,中小城市惟有在大都市区的整体框架内协调发展,才符合新形势下城市的发展规律。

1920年,美国城市人口超过农村人口:城市化率50%,人均GDP为830美元(相当于2016年10800美元),1920年-1929年美国经济平均增速达到了4.2%。

1970年美国郊区人口超过中心城市人口:城市化率70%,人均GDP为5300美元(相当于2016年33000美元),70年代年美国经济增速5%-14%,平均值8%。

1990年全国人口有半数以上居住在大型大都市区:城市化率75%(缓慢),人均GDP为24000美元(相当于2016年45000美元),90年代年美国经济增速4.3%-6.4%,平均值5%。

1910年人口统计中,首次使用了大都市区概念。所谓大都市区,是指人口在10万及10万以上的城市,1949年,大都市区正式名称改为“标准大都市区”概念。并下设“大都市统计区”和“小都市统计区"两大类。具体标准如下:其中,每一个“大都市统计区”必须包括至少一个人口在5万或5万以上的城市化区域; 2000年6月时美国共有362个“大都市统计区”和560个“小都市统计区”。

【大都市区发展又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1940年至1990年,主要表现为大型大都市区的优先增长。】第一个阶段为1920年至1940年,在这个阶段中,大都市区的规模和数量普遍增长。所以美国学术界一般称1940年以后为大都市区时代。第二个阶段为1940年至1990年,主要表现为大型大都市区的优先增长。在这50年中,大都市区数量上升到268个,其人口达2亿,相当于全国总人口的79.6%。“全国人口有半数以上居住在大型大都市区!”(1990年)。这是继1920年,美国城市人口超过农村人口、1970年美国郊区人口超过中心城市人口以来,又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转折。

【大都市区的大型化趋势确实是不容置疑的:五大都市区就拥有全国1/5的人口。北京/上海的人口行政控制是方向性错误?】 我们还可找到很多非常有说服力的数据作为佐证:截止2000年,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型大都市区数量达47个,其人口占美国总人口的比例进一步增至57,5%,占全国大都市区人口的71.6%;居住在至少有500万人口的大都市区内的人口几乎占全国人口的1/3,其中,仅纽约、洛杉矶、芝加哥、旧金山、费城五大都市区就拥有全国1/5的人口;相比之下,小型大都市区变得更加微不足道了。

【大都市区化: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或较高阶段的必然现象,中小城市惟有在大都市区的整体框架内协调发展,才符合新形势下城市的发展规律。这与我国新型城市化发展规划似乎不一致?】大都市连绵带这个词源于希腊语,意为非常大的城市。法国地理学家琼.戈特曼于1961年以此为书名,最先提出了现代意义上的大都市连绵带。这条大都市连绵带为美国提供了基本的服务,其作用像一个市中心区对一个城市一样,可称之为“全国的主街”。这种以大城市为轴心横向扩展,从而使其市区和郊区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又可称为大都市区化。与这里有两个现象值得我们重视:第一,大都市区化是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或较高阶段的必然现象。第二,大都市区化是发挥现有大城市的辐射作用、形成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体系的一种新的表现形式,它对传统的行政区划构成挑战,并提示我们,中小城市惟有在大都市区的整体框架内协调发展,才符合新形势下城市的发展规律。

*** 以下正文 ***

第九章城市发展的新阶段 大都市区化
大都市区化成为规律性现象

(一)大都市区概念及其调整

20世纪郊区的长足发展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它是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城市功能外延,城市化范围扩大的表现,它的发展,是与其母体即中心城市紧密相连的。中心城市与郊区由此形成互动关系,共同促成城市化地域范围不断扩展。换句话说,这己经形成了不同于以往的、仅限于城区扩大的城市发展的规律性现象,出现了新的地域实体。有鉴于此,美国预算总署,后改为美国管理与预算总署,于1910年人口统计中,首次使用了大都市区概念。所谓大都市区,是指人口在10万及10万以上的城市,及其周围10英里范围内的郊区人口或与中心城连绵不断、人口密度达巧0人/平方英里的地区,均可合计为大都市区人口。具体统计以县为单位,标准的大都市区,起码拥有一个县。少量规模较大的大都市区,可以跨越几个县,在这种情况下,中心城市所在的县被称为中心县。在设县较少的新英格兰地区,大都市区必须有7.5万的城镇人口。此后,为了准确反映大都市区的发展状况,并保持概念的连续性,美国预算总署先后对大都市区的定义进行了如下修改:1949年,大都市区正式名称改为“标准大都市区”概念。

1990年统使用“大都市区”,泛指所有的大都市统计区、主要大都市统计区和联合大都市统计区。2000年,美国管理与预算总署又提出一个全新的“核亡、基础统计区"概念,并下设“大都市统计区”和“小都市统计区"两大类。具体
标准如下:
1.CBSA:是一个拥有至少一个人口在1万或1万以上的城市区域或核心区和与之有较高的经济和社会整合度(主要标准为通勤联系)的周边地区组成的地域实体。其中,每一个“大都市统计区”必须包括至少一个人口在5万或5万以上的城市化区域;每一个“小都市统计区”必须包括至少一个人口在1万,但不超过5万的城市化区域。根据这些标准,2000年6月时美国共有362个“大都市统计区”和560个“小都市统计区”。

大都市区发展又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1920年至1940年,在这个阶段中,大都市区的规模和数量普遍增长。1920年,美国有58个大都市区,其人口占美国总人口的33.9%,19年,大都市区增加到140个,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为47·6%,即接近全国人口总数的一半。而且,大都市在地域分布上也成为全国性的现象,即使在城市发展迟缓的南部,1940年时,也有了33个大都市区,居住在大都市区的人口占其总人口的比例达到20%。至此,大都市区已成为“全国所有地区的主要发展模式”和社会生活的主体,所以美国学术界一般称1940年以后为大都市区时代。第二个阶段为1940年至1990年,主要表现为大型大都市区的优先增长。在这50年中,大都市区数量上升到268个,其人口达2亿,相当于全国总人口的79.6%。其中,人口在百万以上的大型大都市区发展速度更决。其数量由11个增加到40个,人口由3190万增加到1.329亿,占当时大都市区总人口的比例达68%,占美国总人口的比例由25.5%上升到53.4%。美国人口统计署在公布这一统计结果时,采用了一个醒目的大标题:“全国人口有半数以上居住在大型大都市区!”(1990年)。这是继1920年,美国城市人口超过农村人口、1970年美国郊区人口超过中心城市人口以来,又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转折。

大都市区的大型化趋势确实是不容置疑的,我们还可找到很多非常有说服力的数据作为佐证:1940年时,全国11个百万人口以上的大都市区,拥有3490万人口,占美国人口总数的1/4,到1990年,此类大都市区增加到10个,总人口达13290万,几乎翻了三番。也就是说,1940年以来美国百万人口以上的大都市区人口几乎增加了1个亿,占全国同时期人口增长的85%。截止2000年,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型大都市区数量达47个,其人口占美国总人口的比例进一步增至57,5%,占全国大都市区人口的71.6%;居住在至少有500万人口的大都市区内的人口几乎占全国人口的1/3,其中,仅纽约、洛杉矶、芝加哥、旧金山、费城五大都市区就拥有全国1/5的人口;相比之下,小型大都市区变得更加微不足道了,那些人口不足25万的小型大都市区人口仅占美国总人口的8,4%,占美国大都市区总人口的 7 。0不仅美国侮10个人有8个居住在大都市区,而且其余人口的绝大多数也是居住在大都市区25英里范围之内。大都市区内各县份之间通勤的比率也有很大的提高,1954年时,这一比例是

同大都市区,其是大型大都市区的发展相联系,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出现了大都市连绵带(也称巨大城市带)。所谓大都市连绵带,即是由数千英里高速公路连接的、绵延不断的数个大都市复合体,它标志着大都市区的发展进人了一个更高的层次。大都市连绵带这个词源于希腊语,意为非常大的城市。法国地理学家琼.戈特曼于1961年以此为书名,最先提出了现代意义上的大都市连绵带。他对东北部大西洋沿岸巨大的城市带进行了深人的研究,得出结论认为,这条大都市连绵带为美国提供了基本的服务,其作用像一个市中心区对一个城市一样,可称之为“全国的主街”。尽管这条大都市连绵带中间还有很多绿地和林地甚至农田,但不影响这条带的连续性和完整性,经济活动、交通、通讯、通勤的联系更重要。戈特曼指出,“我们必须放弃把城市看成是一个人口、活动和财富都挤在一个狭小区域、与其非农业的周边地区隔离的密集居住和组织单位的概念。在大都市连绵带,每一个城市都在其原有的核心区向外纵横扩展,是在农业地区和郊区地貌不规则的胶着混合体的形态中发展的;它通过可能是不同结构特征,但几乎是同样方式、与其他城市郊区的混合体融为一体。"

我们有充分理由认为,20世纪美国城市化的主导趋势是大都市区,尤其是大型大都市区的发展。这种以大城市为轴心横向扩展,从而使其市区和郊区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又可称为大都市区化。与较宽泛的城市化概念和比,大都市区化更准确地概括了大都市区在城市化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时突出了城市化在地域上的整体特征易于把握城市发展的总体趋势。这里有两个现象值得我们重视:第一,大都市区化是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或较高阶段的必然现象。

大都市区化,不能混同于传统的城市化,更不宜仅局限于郊区化的探讨,如果仍套用传统的较宽泛的城市化概念来解释它们,便使很多问题陷于无法解释的境地;第二,大都市区化是发挥现有大城市的辐射作用、形成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体系的一种新的表现形式,它对传统的行政区划构成挑战,并提示我们,中小城市惟有在大都市区的整体框架内协调发展,才符合新形势下城市的发展规律。

目前国家统计局有关城市化率的指标有两个,一是按照常住人口统计,我国2014年的城镇化率为54.77%;二是按照户籍人口统计,我国2014年的城镇化率是36.7%,这之间存在18.07个百分点的差距,如何看待这个差距? 蔡继明认为,目前我国城市化率的统计标准过低,“我们讲的是城镇化,既包括城又包括镇,城的概念显然是直辖市、地级市和县级市,我们大概有660个;镇就是县以下的机构,就是乡镇这一级”蔡继明说,我国有近两万个镇,平均一个镇的人口就是一万人,粗算一下,在这54.77%城镇居民里边,其实有1.8亿左右的镇民,“这些小城镇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以及现代化水平方面和一般的城市有很大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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