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到省通讯管理局的两份申诉山东电信的邮件,已经两天了,到现在还没有给我回复。我相信通讯管理局一定会秉公处理,一定可以惩恶扬善。电信用户的合法权利受到伤害,用户的合法权利得不到保障的时候,一切希望只有寄托在通管局。
目前的《电信条例》和《电信服务规范》已经不适应现在电信行业的监管,起不到太大的监管治理作用,电信企业一而再,再而三的违规,至相关条例于不顾,至电信用户的合法权利于不顾,黑手直达用户的钱包,心里只想着增收,想着业绩,变着法的违规掏用户的钱包。是谁给了电信企业撑腰?是国家对电信企业的监管太手软,监管不到位,现行的相关条例制度对违规的电信企业没有太大的制裁作用。
用户发现电信企业违规,发现自己的话费被黑,也只能默默的忍受,因为维权成本太高,因为没有电信监管部门手太软。电信企业只所以会违规,之所以敢违规是另有原因的。举例说明一下,某地市共有1000万人口,共有电信用户600万,电信企业操作一项违规业务,多扣除用户1元钱,按照100个用户中有1人被黑计算就有6万用户被黑,就是6万元被电信收入囊中。真正维权的用户不到千分之一,只有60个用户得到电信的话费赔偿,电信给用户退费处理,按照电信企业最高的一家对社会的承诺退费3倍计算,才给用户退费180元。电信企业一月,一年违规数次,甚至数十次。用户的话费就是这样流失的,电信企业违规付出的代价几乎是零。这也许就是造成电信企业违规的主要原因之一。
国家电信法律的不健全,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到位,电信企业才会如此对待用户。只有通管局和相关部门手不软,电信企业才不敢违规。只有国家加大管理制度,出台相应严格的法律制度,负责的相关部门手硬起来,才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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