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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法激流中的王安石与苏轼

(2017-11-06 14: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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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变法激流中的王安石与苏轼 

《沈阳日报》2017年10月9日第六版发表祝勇先生《改革:苏轼与王安石之争》一文,就改革中苏轼和王安石的一些过结以及争论发表了意见,这里涉及到四个人物,即王安石、苏轼、沈括、李定。文章给人的感觉是苏轼因为口无遮拦而获罪,王安石则心胸有些偏狭,但未涉及二人争论的焦点是什么,故难以辨别是非。因为涉及对几位历史文化名人品质的看法,除李定的名气小点外,另三人放到中国历史上都是顶尖级的人物。但李定在当年曾是斗争漩涡里的人物,是当时舆论的焦点。因此也就这四个人在变法中的表现和个人品质谈点浅见,就教于方家。下面把另外三人和苏轼的关系情况简单梳理一下,就可以看清楚到底是怎么一会事了。 王安石和苏轼 确实如此,在那场轰轰烈烈的变法中,这四个人都有充分的表现,我们应该客观公正地对待和评价每一位。先说王安石和苏轼,两人的个人关系一直不错,就是对待是否要改革变法和如何变法有尖锐的分歧。王安石刚刚主政时对苏轼、苏辙兄弟寄以厚望,希望他们能够支持自己进行变法图强。但在具体工作中,苏轼处处和王安石对立,没有一件事支持王安石。就连科举考试内容的改革苏轼也完全反对王安石,并写奏章给神宗。是王安石理论水平高,又善于辩论才驳倒苏轼。而在青苗法等各种法令制度的变革中,苏轼都反对。王安石很伤心也很无奈,因此才把苏轼外放到地方上当官。王安石在位的时候,苏轼没有受到任何打击。苏轼在地方官任上,忠实执行新法并尽量减低其负面影响,故二人关系一直不错。苏轼对王安石是尊重的,而王安石对苏轼是爱护的。与苏轼比较,苏辙则沉稳一些,不像苏轼口无遮拦,故王安石提拔苏辙做变法领导小组的秘书长,因此苏辙曾经直接参加了变法。而在青苗法问题上,苏辙把各方意见汇总反馈给王安石,王安石认真思考后,又经过近半年的调整后才向全国推广。苏辙也感觉王安石是很能吸收他人意见的。苏轼对于新法的抵触是认识问题,也有闹意气的因素在内。后来苏轼因为乌台诗案遭受打击,又贬谪到黄州,五年后调回内地,48岁的苏轼特地跑到江宁半山园去看望退休多年,已经64岁的王安石,曾经写下“骑驴渺渺入荒陂,想见先生未病时。劝我试求三亩宅,从公已觉十年迟。”一诗,最后一句的意思是说,我现在认识到跟从国公,追随国公已经晚了十年,如果在十年前能够跟从您就好了。如果从写这首诗的时间往前追溯十年的话,则正是熙宁年间王安石变法最高潮的时候。王安石和苏轼终生友谊,相互之间没有任何诋毁的语言和行为。 沈括和苏轼 沈括以《梦溪笔谈》而享誉历史,对中国科学史有突出的贡献。他比王安石小八岁,比苏轼大三岁,年龄在他们中间。沈括也参加了王安石变法的全过程,是深受王安石信任的。元丰年间曾担任过主管全国财政的最高官,故他记录下许多具体的财政数字,对于我们今天认识当年北宋熙宁和元丰年间的收支情况以及各种财政状况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他的记载,我们才知道王安石变法前后北宋经济状况以及官吏工资的巨大变化。在变法前,全国各个地方的小吏全部由地方解决工资,朝廷一点不承担。到元丰以后才全部由朝廷统一支付,小吏的积极性极其高涨,社会环境得到极大改善。正是这种地位和工作性质,他对于王安石变法的成就有深刻的认识,因此坚决支持王安石,保护新法。在熙宁八年夏天,契丹国寻衅挑起边境争端,王安石派沈括前去交涉。沈括在查阅历史档案后前去谈判,与辽国大使辩论,六次驳倒对方的提问,出色完成王安石交给的使命,可见王安石知人,沈括有才能。沈括和苏轼没有什么交往,他对苏轼有一定看法也是属实的。苏轼在乌台诗案中受审,他出面指责之事也是有的,但说他骗取苏轼的诗集并告密恐怕没有根据。沈括不是那样的卑鄙小人。故不能认为沈括指责过苏轼就如何如何。 苏轼和李定 苏轼和李定的关系更有戏剧性,非常有意思。实际是苏轼整李定在前,李定报复在后,是有前因后果的。李定是王安石的学生,进士及第后先做定远县尉,后任秀州军事判官,孙觉推荐他而被召到京师。由于一直在远离京师的地方工作,不了解京师中两派斗争的情况。他先去拜访谏官李常,李常问道:“君从南方来,应该知道青苗法在地方上推行的情况,百姓对此法到底是什么态度?”李定马上回答道:“挺好啊!此法方便百姓,百姓们都欢天喜地。”李常警告李定说:“你初来乍到,不知朝廷里的情况。现在整个朝廷终日为此法争论不休。你见到别人千万不要这样说,否则你就会被人指责攻击的。” “我这是实话实说,如实反映情况,怕什么攻击呢?”李定感到有些莫名其妙。 次日,李定又去拜访恩师王安石。前文提到,王安石在江宁开馆授徒时,李定曾经去学习过,是王安石真正的学生。来到京师,自然要去拜访。二人见面后,王安石也问起青苗法在民间的情况,李定如实而言。王安石听后很高兴,因为这是直接来自地方的反映,非常有说服力。王安石推荐李定觐见神宗。神宗听到李定的汇报,对于新法尤其是对于青苗法的顾虑彻底打消了,更加坚定了变法的决心和推行青苗法的力度。形势对保守派极其不利。 李定的做法果然如李常所预料的那样,一下子成为保守派攻击的主要目标。由于他奏对称旨,被任命为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在他任职的问题上就产生了许多意想不到的周折。任命李定的辞头到中书舍人手之后,被封还回来。当时担任中书舍人的宋敏求、苏颂、吕大临三人拒绝起草诏书。这便是在中国历史比较有名的“熙宁三舍人”事件。在对李定进行弹劾围攻的过程中,最主要人物是司马光和苏轼。苏轼弹劾的奏章很有份量,如果不是王安石水平高,还真没有办法驳倒苏轼。 他们攻击李定的理由是李定不孝,不为母亲守丧。监察御史陈荐首先发难,上奏章弹劾李定母亲死匿丧不报,不为生母守丧,大逆不道,有伤伦常,请治罪。其实,这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李定是庶出,即是小妾所生,他也不知道自己的生母是谁。他进士及第后步入仕途,在任泾县主薄时有一位姓仇的妇人死了,据有人说是他的生母,可他本人也不知究竟,他父亲又不认可此事,他便没有为仇氏守丧。 既然有人弹劾,就不能不过问,圣旨批复,交江东淮浙转运使衙门调查审理此案。不久,转运使上奏章,说查阅以前档案,只有李定因为父亲年迈请求归家赡养之文书而没有其母亲死亡的记载,而所谓的仇氏是否是李定的生母无法确定。下诏允许李定上奏章自辩。 李定上书自辩,说他根本不知道为仇氏所生,有所耳闻后询问父亲,父亲又不认可自己是仇氏所生,因此自己也无法确定,事情暧昧不明,故未给仇氏守丧,事出有因,请求有司明断。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专门辩论,有人提出让李定补上为生母守丧这一课,实际是要把李定从京师赶出去,给王安石一个颜色看。 这时候王安石也不能不说话了。他认为,李定生母问题尚暧昧不明,当然也就不存在大逆不道之罪,再让李定为是否是生母都无法确定的仇氏守丧就没有任何道理。何况仇氏已死多年,已经没有办法重新确定他们的母子关系,故此事不宜深究。从李定请求为年迈的父亲辞职归家赡养之事来看,李定是个孝敬之人。以暧昧不明之事而定罪,实在说不过去。 由于王安石的全力保护,李定才免去为死去多年的是不是生母都搞不清楚的仇氏守丧这一尴尬之事。如果李定不卷入这场斗争的话,这件事决不会发生。平心而论,司马光和苏轼的做法有些过分,是在闹意气,很不厚道,缺乏公正宽容之心。而他们针对的不仅仅是李定,更主要的是王安石。也正因苏轼在这个问题上把李定得罪得太苦了,后来到元丰二年时,李定才起劲地陷害苏轼,造成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文字狱-“乌台诗案”。 通过上文梳理可以知道,在变法过程中,苏轼始终和王安石顶着干,王安石当然无法提拔他。但王安石在位时,苏轼并没有受到打击。王安石死后,司马光上台尽废新法时,苏轼是坚决反对的。他认为新法有许多利国利民之处,只能局部调整而不能废止,与司马光一派有激烈的争论,并生气地称司马光为“司马牛”,表现出很高的政治品格。至于和沈括以及李定的矛盾则各有责任。苏轼太好说,肚子里装不下东西,故有时候说话很伤人。苏轼死后,陈师道写诗悼念说:“一代苏长公,四海名未已。投荒忘岁月,积毁高城垒。”也可以反映出当时苏轼的负面舆论真是不少。可知苏轼便没有按照孔子“君子慎于言而敏于行”的教导行事,吃了很多亏。 应该强调一下,我对于苏轼充满爱戴和敬意,他一生光明磊落,忧国忧民,在被贬谪惠州期间,尽心竭力为当时的广州普通百姓能够喝上质量好的自来水而煞费苦心,在再度被贬往儋州即今海南岛临行前夕,还写信给当事人,提出自己担心的问题,那种情怀很是感人。广州人最早能够喝到高质量的自来水,便有苏轼的心血再内,这一点就值得我们永远的敬佩。至于王安石的丰功伟绩则不必再说。

变法激流中的王安石与苏轼

《沈阳日报》2017年10月9日第六版发表祝勇先生《改革:苏轼与王安石之争》一文,就改革中苏轼和王安石的一些过结以及争论发表了意见,这里涉及到四个人物,即王安石、苏轼、沈括、李定。文章给人的感觉是苏轼因为口无遮拦而获罪,王安石则心胸有些偏狭,但未涉及二人争论的焦点是什么,故难以辨别是非。因为涉及对几位历史文化名人品质的看法,除李定的名气小点外,另三人放到中国历史上都是顶尖级的人物。但李定在当年曾是斗争漩涡里的人物,是当时舆论的焦点。因此也就这四个人在变法中的表现和个人品质谈点浅见,就教于方家。下面把另外三人和苏轼的关系情况简单梳理一下,就可以看清楚到底是怎么一会事了。

王安石和苏轼

确实如此,在那场轰轰烈烈的变法中,这四个人都有充分的表现,我们应该客观公正地对待和评价每一位。先说王安石和苏轼,两人的个人关系一直不错,就是对待是否要改革变法和如何变法有尖锐的分歧。王安石刚刚主政时对苏轼、苏辙兄弟寄以厚望,希望他们能够支持自己进行变法图强。但在具体工作中,苏轼处处和王安石对立,没有一件事支持王安石。就连科举考试内容的改革苏轼也完全反对王安石,并写奏章给神宗。是王安石理论水平高,又善于辩论才驳倒苏轼。而在青苗法等各种法令制度的变革中,苏轼都反对。王安石很伤心也很无奈,因此才把苏轼外放到地方上当官。王安石在位的时候,苏轼没有受到任何打击。苏轼在地方官任上,忠实执行新法并尽量减低其负面影响,故二人关系一直不错。苏轼对王安石是尊重的,而王安石对苏轼是爱护的。与苏轼比较,苏辙则沉稳一些,不像苏轼口无遮拦,故王安石提拔苏辙做变法领导小组的秘书长,因此苏辙曾经直接参加了变法。而在青苗法问题上,苏辙把各方意见汇总反馈给王安石,王安石认真思考后,又经过近半年的调整后才向全国推广。苏辙也感觉王安石是很能吸收他人意见的。苏轼对于新法的抵触是认识问题,也有闹意气的因素在内。后来苏轼因为乌台诗案遭受打击,又贬谪到黄州,五年后调回内地,48岁的苏轼特地跑到江宁半山园去看望退休多年,已经64岁的王安石,曾经写下“骑驴渺渺入荒陂,想见先生未病时。劝我试求三亩宅,从公已觉十年迟。”一诗,最后一句的意思是说,我现在认识到跟从国公,追随国公已经晚了十年,如果在十年前能够跟从您就好了。如果从写这首诗的时间往前追溯十年的话,则正是熙宁年间王安石变法最高潮的时候。王安石和苏轼终生友谊,相互之间没有任何诋毁的语言和行为。

沈括和苏轼

         沈括以《梦溪笔谈》而享誉历史,对中国科学史有突出的贡献。他比王安石小八岁,比苏轼大三岁,年龄在他们中间。沈括也参加了王安石变法的全过程,是深受王安石信任的。元丰年间曾担任过主管全国财政的最高官,故他记录下许多具体的财政数字,对于我们今天认识当年北宋熙宁和元丰年间的收支情况以及各种财政状况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他的记载,我们才知道王安石变法前后北宋经济状况以及官吏工资的巨大变化。在变法前,全国各个地方的小吏全部由地方解决工资,朝廷一点不承担。到元丰以后才全部由朝廷统一支付,小吏的积极性极其高涨,社会环境得到极大改善。正是这种地位和工作性质,他对于王安石变法的成就有深刻的认识,因此坚决支持王安石,保护新法。在熙宁八年夏天,契丹国寻衅挑起边境争端,王安石派沈括前去交涉。沈括在查阅历史档案后前去谈判,与辽国大使辩论,六次驳倒对方的提问,出色完成王安石交给的使命,可见王安石知人,沈括有才能。沈括和苏轼没有什么交往,他对苏轼有一定看法也是属实的。苏轼在乌台诗案中受审,他出面指责之事也是有的,但说他骗取苏轼的诗集并告密恐怕没有根据。沈括不是那样的卑鄙小人。故不能认为沈括指责过苏轼就如何如何。

苏轼和李定

苏轼和李定的关系更有戏剧性,非常有意思。实际是苏轼整李定在前,李定报复在后,是有前因后果的。李定是王安石的学生,进士及第后先做定远县尉,后任秀州军事判官,孙觉推荐他而被召到京师。由于一直在远离京师的地方工作,不了解京师中两派斗争的情况。他先去拜访谏官李常,李常问道:“君从南方来,应该知道青苗法在地方上推行的情况,百姓对此法到底是什么态度?”李定马上回答道:“挺好啊!此法方便百姓,百姓们都欢天喜地。”李常警告李定说:“你初来乍到,不知朝廷里的情况。现在整个朝廷终日为此法争论不休。你见到别人千万不要这样说,否则你就会被人指责攻击的。”

“我这是实话实说,如实反映情况,怕什么攻击呢?”李定感到有些莫名其妙。

次日,李定又去拜访恩师王安石。前文提到,王安石在江宁开馆授徒时,李定曾经去学习过,是王安石真正的学生。来到京师,自然要去拜访。二人见面后,王安石也问起青苗法在民间的情况,李定如实而言。王安石听后很高兴,因为这是直接来自地方的反映,非常有说服力。王安石推荐李定觐见神宗。神宗听到李定的汇报,对于新法尤其是对于青苗法的顾虑彻底打消了,更加坚定了变法的决心和推行青苗法的力度。形势对保守派极其不利。

李定的做法果然如李常所预料的那样,一下子成为保守派攻击的主要目标。由于他奏对称旨,被任命为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在他任职的问题上就产生了许多意想不到的周折。任命李定的辞头到中书舍人手之后,被封还回来。当时担任中书舍人的宋敏求、苏颂、吕大临三人拒绝起草诏书。这便是在中国历史比较有名的“熙宁三舍人”事件。在对李定进行弹劾围攻的过程中,最主要人物是司马光和苏轼。苏轼弹劾的奏章很有份量,如果不是王安石水平高,还真没有办法驳倒苏轼。

他们攻击李定的理由是李定不孝,不为母亲守丧。监察御史陈荐首先发难,上奏章弹劾李定母亲死匿丧不报,不为生母守丧,大逆不道,有伤伦常,请治罪。其实,这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李定是庶出,即是小妾所生,他也不知道自己的生母是谁。他进士及第后步入仕途,在任泾县主薄时有一位姓仇的妇人死了,据有人说是他的生母,可他本人也不知究竟,他父亲又不认可此事,他便没有为仇氏守丧。

既然有人弹劾,就不能不过问,圣旨批复,交江东淮浙转运使衙门调查审理此案。不久,转运使上奏章,说查阅以前档案,只有李定因为父亲年迈请求归家赡养之文书而没有其母亲死亡的记载,而所谓的仇氏是否是李定的生母无法确定。下诏允许李定上奏章自辩。

李定上书自辩,说他根本不知道为仇氏所生,有所耳闻后询问父亲,父亲又不认可自己是仇氏所生,因此自己也无法确定,事情暧昧不明,故未给仇氏守丧,事出有因,请求有司明断。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专门辩论,有人提出让李定补上为生母守丧这一课,实际是要把李定从京师赶出去,给王安石一个颜色看。

这时候王安石也不能不说话了。他认为,李定生母问题尚暧昧不明,当然也就不存在大逆不道之罪,再让李定为是否是生母都无法确定的仇氏守丧就没有任何道理。何况仇氏已死多年,已经没有办法重新确定他们的母子关系,故此事不宜深究。从李定请求为年迈的父亲辞职归家赡养之事来看,李定是个孝敬之人。以暧昧不明之事而定罪,实在说不过去。

由于王安石的全力保护,李定才免去为死去多年的是不是生母都搞不清楚的仇氏守丧这一尴尬之事。如果李定不卷入这场斗争的话,这件事决不会发生。平心而论,司马光和苏轼的做法有些过分,是在闹意气,很不厚道,缺乏公正宽容之心。而他们针对的不仅仅是李定,更主要的是王安石。也正因苏轼在这个问题上把李定得罪得太苦了,后来到元丰二年时,李定才起劲地陷害苏轼,造成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文字狱-“乌台诗案”。

通过上文梳理可以知道,在变法过程中,苏轼始终和王安石顶着干,王安石当然无法提拔他。但王安石在位时,苏轼并没有受到打击。王安石死后,司马光上台尽废新法时,苏轼是坚决反对的。他认为新法有许多利国利民之处,只能局部调整而不能废止,与司马光一派有激烈的争论,并生气地称司马光为“司马牛”,表现出很高的政治品格。至于和沈括以及李定的矛盾则各有责任。苏轼太好说,肚子里装不下东西,故有时候说话很伤人。苏轼死后,陈师道写诗悼念说:“一代苏长公,四海名未已。投荒忘岁月,积毁高城垒。”也可以反映出当时苏轼的负面舆论真是不少。可知苏轼便没有按照孔子“君子慎于言而敏于行”的教导行事,吃了很多亏。

应该强调一下,我对于苏轼充满爱戴和敬意,他一生光明磊落,忧国忧民,在被贬谪惠州期间,尽心竭力为当时的广州普通百姓能够喝上质量好的自来水而煞费苦心,在再度被贬往儋州即今海南岛临行前夕,还写信给当事人,提出自己担心的问题,那种情怀很是感人。广州人最早能够喝到高质量的自来水,便有苏轼的心血再内,这一点就值得我们永远的敬佩。至于王安石的丰功伟绩则不必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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