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孟子的法制思想严格而彻底

(2016-10-03 20:38:06)
标签:

杂谈

孟子的法制思想严格而彻底

毕宝魁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曾进行过评法批儒的文化运动,对于以孔子、孟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进行了长期的批判,连篇累牍,说儒家不讲法制云云。长时期的舆论确实造成很强的影响,我们这代人几乎都有一个迷迷糊糊的看法,即儒家专讲人情而不讲法制。这种印象很深刻,感觉仅此一点便与现代的民主与法制社会格格不入,便不足取。其实,这是很大的误会,是我们没有认真阅读《论语》和《孟子》的原文,没有放开自己的思维去思考而盲目相信他人的结论。诚如孟子所云“尽信书不如无书”,也可以说“尽信文不如无文”。我们应该象孟子那样:“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自得之,则居之安;居之安,则资之深;资之深,则取之左右逢其原;故君子欲其自得之也。”自己体会出来并真正理解的,内心才会安。内心安,作为运用的资源便深刻,运用起来才能够左右逢其源。只有对一个人的全部思想都把握后再仔细推敲,才可以把握该人的思想脉搏,才可以真正理解其真实的想法和思想的本质。下面我们就谈谈孟子的法治思想。

一、孟子非常强调法治

我刚刚写作完《细读孟子》一书,其后掩卷深思,忽然感悟到以前的许多书和批判文章都有断章取义之嫌,对于孟子并不真正理解而批评的不对。其实孟子是非常强调礼法的,对于法制强调的也很到位。无征不信,我们看看孟子是怎么说的。

《离娄上》第一章开头一段就是强调法的。“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即使有离娄的明察,有公输班的巧手,如没有圆规和方尺,也不能造成方形和圆形的东西。即使有师旷那样极强的听力,如果没有确定六律的工具,也不能确定五音的标准。即使有尧舜那样的水平,如果不通过仁政,也不能把天下治理得和平繁盛。仔细琢磨,这里的前提都是要有“规矩”和“六律”,而规矩和六律是工具,是固定的准则,不能违背。这便是法,谁要是超越规矩,触犯法律,就要惩罚,拘押囚禁直至死刑。这不正是严格的法治精神吗?孟子在这里提出的“法先王”,实际是取法先王的精神而不是一切典章制度,实际是借古讽今,这是必须明确的。这样,取法已有千年以上历史经验的古代先圣的仁政情怀和礼法精神就是正确的选择。

“今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不可法于后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实际是说如今有的诸侯即使有仁心和好的名声,但不能给百姓带来幸福,不能够被后世取法,只是没有推行先王之道。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有先王的仁爱之心,有好的名声,不能够使社会走上健康发展道路的原因是不能推行先王之道。这个道其实就是在道德仁政前提下的礼法,即规矩,而规矩的主要内涵是法度。因此说儒家不重视法治便是没有正确理解孔子和孟子的思想。

接下来的几句话也值得深思,“故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诗》云:‘不愆不忘,率由旧章。’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 只有善心善念还不足以执政,只有法度也不能自然推行。这是辩证的两端,即要有善人来执行推动善法才可以进行社会改革图新。这里的“法”其实就是前文的规矩,故不能把孟子的“法先王”看成是保守消极的。

二、法治对于国君要求更高

孟子对于君主的要求更高,在法治上对于君主的惩处也更严格。我们看看孟子《离娄上》第二章:

孟子曰:“规矩,方员之至也;圣人,人伦之至也。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二者皆法尧、舜而已矣。不以舜之所以事尧事君,不敬其君者也,不以尧之所以治民治民,贼其民者也。孔子曰:‘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暴其民甚,则身弑国亡;不甚,则身危国削。名之曰‘幽’‘厉’,虽孝子慈孙,百世不能改也。《诗》云:‘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此之谓也。”

这简直就是对昏君的当头棒喝。孟子一直强调统治者对于国家以及天下的主导作用,故对国君和大臣的要求尤其高。本章前面几句的要求实际就是孔子“君君臣臣”的具体化。而这两个方面都要效法尧舜,如果不能像舜侍奉尧那样来侍奉君主,就是不恭敬他的君主。如果不能像尧那样来治理百姓,那就是残害百姓,是民贼。这是从正面提出要求。接着笔锋一转,则指出不这样做的严重后果。

“暴其民甚,则身弑国亡;不甚,则身危国削。名之曰‘幽’‘厉’,虽孝子慈孙,百世不能改也。”这简直就是对一切昏君的当头棒喝。如果残暴人民太过分了,自己就会被杀掉,国家就会被灭掉。如果不太过分,那么也会生命有危险,国家被削弱,死后被追谥号叫“幽”或者“厉”这样贬义的词。虽然有孝子贤孙,即使是一百代也无法洗刷这种恶名。这是多么严重的惩罚,恶名流布,遗臭万年,被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秦桧因为里通外国害岳飞,当时便被人们痛恨唾弃,乃至于清代一位姓秦的士人在他坟前写一副对联说:“自公身后少名桧,我到坟前耻姓秦。”可见个人道德名声在后世的重要影响。所以人们不能不为自己的身后着想。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在一个地方当官多年,走后甚至升迁后,当地百姓街谈巷议都一个口径:“某某某怎么还不双规?”有的一旦被宣布双规或者拘捕,当地百姓便奔走相告,或吃饺子或放鞭炮庆祝。这便是做人的最大失败,是值得非常悲哀的事。人心向背是一切政治人物最终的评价。

三、孟子法治思想最严厉最彻底

以前常常听说“王子犯法,与民同罪”的说法,便以为是最严格的法治了,因为王的儿子触犯法律,也要和百姓同样接受处罚。但解读《孟子》的时候,遇到一章,忽然感觉孟子的意思是“天子之爹犯法,与民同罪”,这就比“王子犯法,与民同罪”严厉多了。王子毕竟是儿子身份,而天子之爹则是天子父亲,高了两辈,那差别可太大了。天子爹犯法当如何处理,我们看看孟子是怎么的。《尽心上》第三十五章记载的是孟子和弟子桃应的对话:

桃应问曰:“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孟子曰:“执之而已矣。”“然则舜不禁与?”曰:“夫舜恶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然则舜如之何?”曰:“舜视弃天下犹弃敝蹝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䜣然,乐而忘天下。”

这是非常值得关注的一章,体现儒家法治思想的真髓,俗语常说“王子犯法,与民同罪”,本章可以概括为“天子爹犯法,与民同罪”,如果真能这样,才是真正的法治。我们先翻译原文。

桃应问老师孟子:“舜是天子,皋陶做大法官,如果舜的父亲瞽瞍杀了人,该怎么办?”孟子说:“把他抓起来就是了。”桃应说:“那么舜不去制止吗?”孟子说:“舜怎么能够制止呢?皋陶去逮捕是有法律依据的。”桃应问:“那么舜该怎么办呢?”孟子说:“舜把抛弃天子之位就象抛弃破旧的鞋子一样,他会偷偷背上老爸,沿着海边选择一个避静的地方住下来,一辈子服侍老爸,快快乐乐的而忘记了天子之位。”

这完全是假设的情况,三个人物关系以及事件本身便成为很大的难题。舜是天子,皋陶是执法如山的大法官,而偏偏是舜的父亲杀人犯法。这种设计本身就是挑战,看看儒家代表人物孟子如何破解这道难题。孟子首先果断说,那就把瞽瞍抓起来就是了。但舜是天子不能阻止吗?换言之,舜不能运用他的权力干预司法吗?孟子回答也很干脆,皋陶抓瞽瞍是依法办事,舜无权干涉。其实这就是强调法律的公正和铁面,是压倒一切的,而舜也不能干涉,其实就是说“天子爹犯法,与庶民同罪”了。这种观点是极其鲜明的,是非常可贵的。天子爹的身份比王子高多了。

但作为舜来说,他是儿子的身份,那他应该怎么办?如果就这样眼看着老爹被处罚甚至偿命,作为天子身份的儿子也有问题。于是孟子便站在舜的立场给出答案,而且非常有人情味甚至有些离奇,那就是舜立即抛弃天子之位而偷偷背着老爹逃跑到海边偷偷住下来,偷偷生活,快快乐乐的服侍老爹到死。以尽儿子的孝道。这样,舜既没有干涉司法公正,也尽了儿子的孝道,两全其美。我们不必进行实际的考索和思辨,但孟子在本章首先强调的是法律高于一切,其次是作为儿子身份也要尽孝道,两者都需要坚持。所以我说孟子本章所体现的法律意识是最强烈最进步最自觉最完美最严厉最彻底的,如果真的能够做到这一点,岂不是最好的法治制度吗?而对于舜行为的设计又是最孝道的儿子了。法治和孝道的并行不悖体现得很充分。可见孟子智慧的高超和反映的机敏。

通过上面《孟子》中三章内容的简单分析,可以知道孟子是非常强调法治的,是很严格很彻底的法治主义者。只不过是他把仁义道德放在首位,把法治放在辅助的地位上而已。谁能提出“天子爹犯法,与民同罪”的观点?仅此一点,便足以说明问题了。


按:本文发表在《沈阳日报》2016年10月3日第三版《国学堂》专栏​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