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歧视还能维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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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歧视还能维持多久
京华时报消息,7月14日关于武汉市一政府部门调整机关夏季作息时间的消息经微博披露后,引发众多网友“围观”。微博称,江岸区政府机关下午工作时间由14:30—17:30调至15:00—17:30,“如9月份持续高温,(执行时间)再酌情延长”。由于上午上班时间依旧是8:30至12:00,意味着江岸区公务员工作时间从6个半小时减少到6小时。然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同一办公楼内的保安、保洁等人员的工作时间仍须每天坚守8小时。
笔者认为,武汉是中国有名的火炉城市,进入“伏天”以后,夏季温度确实很高,某政府部门对工作时间作出这样适当的调整,应该不算什么新鲜事;若大的武汉市,一定还会有很多的部门和单位作出诸如此类的调整。退一步讲,就算不是武汉,全中国的其他城市进入伏天之后,气温没有达到三十几度的城市似乎还不多,出于对劳动者身心健康工作效率的考虑,就算单位内部不作出时间调整的规定,国家相关劳动监督机构也应倡议和呼吁他们作出相应的调整。
既然,调整夏天工作时间属于合情合理的现象,那么,为什么会引发众多的网友的“围观”呐?笔者认为围观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第一、6.5小时和6小时工作时间不能成为公务员的特权。武汉某政府部门的工作时间从6.5个小时缩短为6个小时,其实也不是什么首创。从全球范围看,工作时间的缩短,是世界发展的大趋势。随着财富的不断增长,科学水平和劳动效率的不断提高,世界上很多发达国家的日工作时间已经缩短到了6个小时以内。工作时间的缩短本来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我们更愿意看到日工作6个小时逐渐惠及全体劳动者,而不是成为公务员的特权。
第二,围观的别一个深层次的原因是:人们对地方政府部门长期以来执法不公的民意反弹;由于地方政府对《劳动法》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以致造成职业歧视的现象普遍存在。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谁都知道,无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还是国营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都存在着一个特殊群体,他们被称之为“临时工”,在私营企业和建筑行业更加严重。这些“临时工”们,在单位工作的时候,“脏、累、差”的活儿都由他们扛着,工资却不及正式工的三分之一,而且没有任何福利待遇;就连法律规定的节假日都要被他们打上五折。但一旦出了问题,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则由他们来顶包,由他们来充当“替死鬼”。
就拿这次武汉某政府部门的时间调整而言,明显带有职业偏见和歧视。难道“保安”和“保洁员”不是人吗?他们怎么就没有资格享受工作时间调整的优待呐?当然,保安这一岗位比较特殊,越是在节假日,他们的责任越重大,但是,在别人休息的时候,单位应该给他们适当的加班费和降温费补贴才比较合理。
笔者对这样的职位和编制歧视深有体会。笔者在九十年代末,曾在小学代课达三年之久。同所有的老师一样上课,但代课老师的工资不及正式老师工资的十分之一。记得当时只有28元一个月,而且没有任何福利和待遇,简直就是在学雷锋做好事。笔者当时年轻,抱着所谓的梦想和奢望,希望有一天能熬出头,可以被“扶正”,可以成为一名真正的人民教师。但是,学校连这28块钱都不愿意拿,最后还是把代课老师一脚给踹了。
远的不说,咱们还是来说眼下吧!这种行业和岗位歧视现象仍然普遍地存在社会的各阶层。别的咱就不说,就拿人们普遍关注的国家法定假日的落实执行情况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大型企业、外资企业等实力规模较大的单位和企业,执行情况相对来说比较好。但是在绝大数私营企业里,员工连最基本的法定节假日都没有办法全部休息完的,往往会被企业老板打上五折。联系起武汉某政府部门的保安和保洁人员,他们没有资格享受正式公务员的待遇,这在人们看来应该是天经地义、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现实是残酷的,社会不公随处可见;但笔者期待着有一天,天下所有的如武汉市某政府部门保安员、保洁员的人们,都能名正言顺地享受到国家和单位规定的休息权利和福利待遇。然而,要做到这样,我们确实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