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转载]大学开除患癌教师是对劳动者的蔑视

(2016-08-24 17:56:44)
标签:

转载

那江雪芸有什麼背景,大學會藐視法律的判決,還有劉老師犯了什麼過錯要受到開除的處分?


[转载]大学开除患癌教师是对劳动者的蔑视


    里约奥运会如火如荼举行之际,我们吐槽完运动员忙着吐槽巴西,槽点多多,欢乐多多。奥运高潮尚未退去,王宝强离婚事件又轰动世界,马蓉王喆的喔龊行径让全世界的吃瓜群众群情激愤,纷纷吐唾沫、扔瓜皮,唾骂之声不绝于耳。还有大街虐狗事件等甚嚣尘上,但有一个事件,在这些轰动性事件的夹缝中,以微弱的呼声,终牵动着亿万人民的神经——兰州交大患癌女教师被学校开除。

    这几天,关于大学开除患癌教师的各种评论也很多,道德批判占据了绝大部分,然后就是法律的解释。如今的评论人,个个以圣人自居,自以为孔孟,评论起别人的事,就是一套套道德经,一套套伦理学加个性心里学分析,然后就是吃瓜群众们的纷纷点赞,正反辩论,好不热闹。这种评论华而不实,哗众取宠,名为“道德”,实为极不道德。还好,随着法制社会的建设逐步迈向更高层次,每当一件公众事件出现后,便有法律人的法律解释、司法剖析、法理推理,为广大吃瓜群众免费普法,善莫大焉!作为一名普通的吃瓜群众,我很喜欢看这类评论,更希望我们的法律评论员们能将专业的、枯燥的、复杂的法理问题深入浅出地讲解给大家听。这样,无数的吃瓜群众,将会完成盲目的“道德批判家”,转变成一个个理性思考的读者、知法、懂法和守法者。一个更加文明和理性的网络环境就会慢慢形成,一个法治国家就会逐步建成。在此恬不知耻的预言一下:未来的“网红”领域是法律工作者的天下。

    老毛病,一吃瓜,就容易扯犊子,我还是言归正传吧。

    今天,我不作“道德批判”,就从社会效应上谈谈此事吧。

    开门见山说,兰州交通大学开除患癌女教师,是公然挑战广大劳动者权益,是公权对劳动者的蔑视,是对劳动人民和社会生产力的巨大打击!

    一、迟迟不执行法律判决,是向劳动者权益公然宣战。

    兰州交通大学患癌女教师刘伶利因为无法接受被学校开除,2015年5月,向学校所在地的榆中县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2015年10月20日,榆中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关于开除刘伶利等同志的决定》无效,双方恢复劳动关系。”后博文学院不服一审判决,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兰州中院二审判决维持了原判。尽管赢得判决,但是由于学校还没有开学,尚未协商解决。而就在8月14日,刘伶利去世,社保和医保从2015年3月起至今还没有恢复,学校并没有主动执行法院的判决。就这样,年轻的患癌女教师,带着被病魔折磨的无尽痛苦,带着对合法劳动权益和劳动尊严被凌辱的失望,带着对法律公正判决效用的姗姗迟来的巨大遗憾,无望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她生前也许不相信道德批判,但她一定相信劳动者拥有其合法权益,一定相信法律是维权的最有力武器!但是,她还是被辜负了,直到她死去,直到各种批判声围绕着她未寒的尸骨。

    对兰州交大来说,这是一场注定败诉的官司。如果校方有对劳动者权益最基本的敬畏,有对劳动者最起码的尊重,有对劳动力最朴实的珍惜,我想,在2015年10月的一审判决后,就应该立即执行判决意见。该校讳疾忌医,一错再错,二审判决下来后,也是以“未开学”作为挡箭牌,拖延时间,最终让刘老师抱憾离世。这是公权力对个别劳动者权益的公然肆意践踏的典型事件。堂堂高校,是培养社会劳动力和创造社会生产力的地方,却公然践踏一个女教师的劳动者权益和尊严,实在是令人不齿。作为专门负责学校人事和劳动关系的主管部门,其人事处长江雪芸的“不专业”和倨傲,岂是一个“停职处理”就可以向受害人和广大劳动者交代的?

    二、践踏劳动者基本权益,是对劳动力最无情的伤害

    在“经济新常态”面前,在经济下行趋势依然存在的今天,在新的发展挑战面前。国家从上至下都在积极开展着新一轮的“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积极创新生产力的探索和实践。尊重劳动力、珍惜劳动力、尊重人才,本应是时代最强音。然而,在“反四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活动轰轰烈烈开展之际,校方饱受党的教育的人事部门居然在实际工作中,事事与中央的精神背道而驰,一次次用公权践踏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次次用“老机关”、“老官僚”、“核心部门”、“权力部门”姿态倨傲对待劳动者,简单粗暴处理劳动人事问题,这已经背离了该部门设置的本意,也与该部门的职能南辕北辙。今天老子在此方言:这样的人事部门可以直接撤销了,它不是解放发展劳动力的地方,而是毁灭劳动力的地方,要他作甚!

    兰州交大如此先进的人事管理体制下,注定了它断然不会是栖息凤凰的“梧桐枝”,断然不会“名师辈出”,教学工作断然不会是“生机勃勃”的局面,也断然不会出现“成果丰硕”的好事。试想,教职工连作为一个合法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不能实现,还搞他妈的工作和教学育人啊!

    像该校这样的大学,中国多一所少一所都无所谓,它可以在“官僚主义”的迷梦中继续做学问,可以简单粗暴地继续教书育人,但是,今天,它公然冒犯劳动者,公然向劳动者合法权益挑战的行为是不可饶恕的。

   刘伶利老师的死,也许给社会留下巨大伤口:劳动者的尊严被无情伤害,劳动感情被伤害;普通劳动者,特别是弱势劳动者缺乏劳动安全感。显然会严重影响到劳动者的信心和工作积极性、创造性。

    三、避重就轻的处分措施,再次刺伤劳动者

    兰州交大最终的处理意见是:一赔钱了事;二对人事处处长江雪芸作出“停职处理”。

    这些处置方式,如果放在鲁迅笔下但年的“看客”眼里,大家会鼓掌点赞。放在今天的吃瓜群众眼里,这明显的是敷衍了事,欺骗观众。“赔钱了事”是迫于无奈,法院也判决了,这是义务。本应对活人履行的义务,迟迟不履行,起不到“救死扶伤”的作用,最后却积极大方地履行向死人应尽的义务。我绝不认为这是校方深思之举,而是应时之作,无奈之举,人都死了,再来“假积极”,你他妈不是瞒天过海是啥?反正国家的钱,拿来堵住善良群众的嘴,危机公关,谁不会?

    人事处处长江雪芸这样的狗官,岂是来一个“停职处理”就完事的?这种践踏合法劳动权益的官僚,阻碍劳动力和生产力发展的狗官,应处以“渎职罪”,纪委的同志们也可以对这种官僚主义牲畜进行调查,进行严厉严肃的“党纪处分”!当然,堂堂一个人事处长岂是能够主宰兰州交大人事劳动问题的人?大概也只是某些领导的一条走狗罢了。打一条狗,就能为纵狗伤人的狗主人开脱么?我看此事还可再查查!别把我们广大的吃瓜劳动群众当猴耍,好么?整个兰州交大的智商都被这处理意见拉低到20世纪初去了。100多年了,社会进步了,看客都吃上瓜了,也进化了,不信让鲁迅起来问问!

   兰州交大博文学院院长欠的不仅是对刘伶利老师和其家人的一个道歉,还欠对广大劳动者的一个道歉!我等着!

�,�g|


0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