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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治港」

(2012-02-07 10:53:43)
标签:

杂谈

分类: 新闻读报
这真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潘國森 在 YLib Blog 發表於 0:00:00
「法官治港」
(原刊載於2012年2月7日,香港文匯報「琴台客聚」專欄)
  中國內地孕婦無序蜂湧到香港分娩,已經造成嚴重社會問題。
  因其無序,一星期七天、一天二十四小時,都可能有不知幾多位快要臨盤、甚至已穿羊水的孕婦硬闖醫院急症室,便成為香港婦產科醫護人員的「突擊考驗」。沒有病歷,未作產前檢驗,既危害產婦母子健康,也使醫院員工的身心長時期處於緊張的戒備狀態。本地正常婦產服務做好前期準備,甚麼預產期、胎位等重要病歷資料都在掌握之中。不是醫護人員也可以粗略理解急症室接生的難度該比一般分娩高出許多倍。
  因其蜂湧,便徹底打亂香港婦產科醫療服務的原有規劃,直接影響到本地準媽媽的母子安全。一方面搶高醫療費用,一方面令醫院供孕婦候產的床位供應緊絀,難怪先前有本地孕婦冒雨示威,抗議政府未能有效控制所謂「雙非孕婦」搶佔婦產科資源。雙非者,父母皆非香港居民之謂也。
  廣話俗語有云:「生仔同閻羅王隔一張紙。」反應舊時代醫療服務的不足,現時香港地區產婦死亡率已經很低,水平居於世界先列。吸引內地「雙非」孕婦的因素很多。醫療先進是其一(有些缺德的還賴賬不付費),沒有法定計劃生產限制是其一(可以超生),新生嬰兒可得居留權是其一(省回七位數字的投資移民費用)。
  有人說「港人治港」已經變成「法官治港」!
  英美兩國的政體都算是三權分立,二者還有差異。美國名義上總統管行政、國會管立法、最高法院管司法,但是為了政府行政更有效,總統的權力很大,國會的制衡能力有限。英國則三權都在國會,而且擺明車馬說是「行政主導。」
  非本地現有合法居民的居留權,原本屬行政部門全權管理。國與國之間的出入境權、居留權有移民局之類管,一國之內不同地區的戶籍管理亦有部門負責。現時香港的政治現實卻是「行政權」經常被「司法權」侵略。嬰兒只要在香港特別行區內出生,則縱使父母都沒有香港居留權,亦可以自動成為香港人,享有全部香港市民的福利。這種安排真是世間罕有,為甚麼如此「寬鬆」?就是「司法覆核」的結果,法官凌駕行政部門、凌駕入境處。
  香港政府成了「無牙老虎」,為了回應市民的怒吼,唯有將把關責任推到入境處前線人員的肩上。雙非孕婦闖關日多,由入境處人員負責對求僥倖的孕婦開口說不,衝突勢所難免。入境處人員雖然不致於要「打不還手」,可以報警求助,但「罵不還口」是少不免。現時香港對居留權的畸形安排,簡直是引人犯法,罪過之極。
  筆者卻忽然想起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錦光先生不幸殉職的悲劇,原來已是超過十年前的舊事。香港社會實在不應該要盡忠職守的公僕面對不必要的危險,為了讓中國內的新移民有序來港,行政部門應該勇於奪回入境審批權。

http://blog.ylib.com/samkspoon/Trackback/2012/02/07/19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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