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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乡村音乐的融合产生于3、40年代,它的尾声一直延续到60年代摇滚乐(Rock)的兴起,才算彻底偏离出音乐变迁史的中心舞台。这次融合发生于城镇。第二次融合中,一方面原声转向了电声,另一方面爵士乐的一些手法被引进到乡村音乐中来。如果说第一次融合杂揉进来的黑人音乐部分主要是一些黑人的民谣,那么第二次融合则是乡村音乐跟黑人音乐的全面接触,包括跟与白人歌谣相去甚远的那部分的接触。由此,黑白两套音乐语言发生了更深层次的杂交。这第二次融合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酒吧音乐(Honky
酒吧音乐产生于美国南方的工业城镇,它是大萧条和产业工人晦暗生活的产物。酒吧音乐描写的是痛苦,它的体内流淌的是酒精、失意、落寞、疼痛和悲哀。比起此前的乡村音乐,酒吧音乐是高亢的,也是哀鸣的。它的代表人物是汉克·威廉斯,他不足7年的艺术生涯也是高亢而且哀鸣的,他独特的歌唱艺术的特色也是高亢而且哀鸣的。如同后朋克乐队“这这”(the

酒吧音乐把乡村音乐从松弛清淡中解放出来,乐器更杂,歌声更响亮;随后而来的“摇与滚”,把更多的节奏和活力注入到乡村音乐的肌体中,同时歌手的演唱变得外向而且激烈。“摇与滚”是从黑白两个方向共同掘进,最后汇聚到一个中心的:很明显,实现这一转变,黑人是从布鲁斯出发,而白人则是从乡村音乐出发。此后,黑白音乐之间的壁垒便在摇滚领域彻底打破了。
“摇与滚”的代表,在黑人是查克·贝里(Chuck




这个时期的乡村音乐,已经杂糅进更多黑人音乐的元素,并且这种杂糅逐渐深入到内部,变成血液而不是表面的装饰。罗伊·奥比逊的声音既是乡村的又是灵歌的,中间绝无界线;普莱斯利你怎么也不好说那是乡村歌曲。虽然嗓音和旋律还是乡村的延续,但节奏和情绪上的巨大变化,把乡村音乐原有的空旷、质朴、抒情的内涵完完全全改变了。
但它确实又是连接在乡村音乐这个脉络上的,基于这个角度,所以才会有山地摇滚(Rockbilly)这么一个称谓吧。山地摇滚和“摇与滚”到底有什么分界?简单地说,山地摇滚就是白人的“摇与滚”,而“摇与滚”还包括了查克·贝里等黑人的部分。山地摇滚是“摇与滚”的一个部分,特别在一些原型上接近乡村音乐的作品上集中体现出来。
第二次融合产生的是城市化的乡村音乐。这次融合背后的推动力,是城市文化的兴起,由此诞生了城镇下层市民的歌曲。
受此影响起程的第三代白人,主要不是美国白人而是英国白人了,所以他们跳出了美国的传统,而接续上了自己的、上流的、古典的传统,这使音乐发生了再一次突变,这就是摇滚乐(Rock)。当“摇与滚”使激动的英国青年普遍地在酒吧、俱乐部和街头组织起乐队,并突袭进美国一跃成为世界流行音乐的主要风貌时,“摇与滚”的时代就过去了。在这种音乐里我们听不到乡村音乐了——他们因美国而起,但是并没有恪守美国的传统1。对英国而言,美国显示的是一次外来刺激而不是同一种文化传承的演进。在美国,白人流行音乐的发展总可以归并到乡村音乐这个视角上来观察,这是他们根深蒂固源远流长的民族传统的一部分,或者说,作为一种音乐生命的美国白人,他们就是这么一个东西,固有内核随时间和世事而流转,但只会变化不会消失,所有的变化都不同程度地是乡村音乐(即美国白人音乐)的变化。“摇与滚”中有乡村音乐的根脉,乡村音乐中又有英国民歌的根脉,但经过多重杂交变化已极大,也许正是这后面一点,既亲和了英国人,又启迪震撼了英国人。
注释:1. 其实这部分传统主要是美国下层白人的传统,是他们与黑人们在一起的长久厮混、习练中形成的。
从“摇与滚”到摇滚乐的这次突变,展示了不同民族因天生的文化血统在接受外来文化刺激下所产生的不同反应——一种不同于原物的变异就是在这种反应作用下发生的。英国音乐中最有创造力的“甲壳虫”乐队,曾试图作过两首老式摇滚——这是他们童年时的启蒙物。结果作出来的这两首作品,《麦当娜女士》(Lady
是多么地道地更像是乡村音乐,而不是什么“老式摇滚”这样内涵模糊的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