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琼·安德森的女歌手琼尼·米切尔(Joni Mitchell,1943- ),少年时期在卡尔加里学习艺术,1964年移居多伦多。在听到鲍勃·迪伦的一首歌曲后,琼尼·米切尔写下了平生第一首歌。其后,她与丈夫查克·米切尔组成小组,在众多民谣俱乐部和咖啡馆里,留下了四处卖唱的足迹。琼尼早期歌曲《旋转游戏》等作品,后来分别被朱蒂·柯林斯、汤姆·拉什等大牌明星唱红,《旋转游戏》(The Circle Game,1968)曾是汤姆·拉什(Tom Rush)第二张专辑的点题曲。
琼尼·米切尔(1943- )心中总有天光云影,其音乐中的美妙韵律自然得就像大地的呼吸。
1967年,离婚后的琼尼·米切尔只身闯荡纽约,不久即以吉它好手和高产作者的身份,赢得纽约艺术圈的广泛关注。次年,琼尼·米切尔同乔·博伊德一起远赴英国,去学习那里的传统英伦民歌。这期间,米切尔以传统民间曲调《伦敦桥》改编的新歌,及灵感来源于古老民歌的创作歌曲《哀伤西部雨》《就像我》《白兰地眼睛》,给60年代民谣界呈献出一批历久弥新的华章。在戴维·克罗斯比帮助下,琼尼·米切尔以古老民谣为基础,出版首张专辑《海鸥之歌》(Songs To a Seagull,1968)、第二张专辑《云》(Clouds,1969)。两者兼有传统民歌的质朴和传统民歌的真切,一串串情真意切的音符,传递出创作者从心底涌出的难以自抑的欢乐。其中,《切尔西早晨》、《一分为二》、《钝角》这几首歌曲,在两张专辑中尤其显得出色。
米切尔第二张唱片《云》,质朴、典雅、旋律优美的民歌杰作。
而琼尼·米切尔的才艺绝不仅止如此。她不仅是出色的歌手、出色的吉他演奏家和词曲作者,同时也是不错的画家、诗人和具有自省精神的艺术家。创作第三张专辑《峡谷女人》(Ladies of the Canyon,1970)时,琼尼·米切尔融合当时嬉皮文化,以独特的个人理解改造传统民歌,使民歌成为她的“个人自由式”。《峡谷女人》受到当时街头艺人的敬重,同时亦使“飞鸟”和鲍勃·迪伦前来翻唱她的作品。第四张专辑《蓝》(Blue,1971)在旋律上更简单,歌词多为自述体,包含大量自我剖析的反罗曼蒂克的内容。还值一提的是,围绕着米切尔流畅悦耳的钢琴、吉它和洋琴,一大帮民谣好手如斯蒂芬·斯提尔斯、詹姆斯·泰勒、皮特·克雷诺、罗斯·昆克尔等,皆在这张专辑有所表现,他们配合着米切尔优美、亲切、动人的歌唱,留下了同样优美、亲切、动人的原声配乐。其后的《致玫瑰》(For the Roses,1972)延续《峡谷女人》的一些特性,与此前歌词的尖锐尖刻(以女性视角揭露男权世界的阴暗)相反照,《致玫瑰》的音乐尽显女性敏感温馨的情怀,散发着青葱大地的田园清香。1974年推出的《求爱与求婚》(Court and Spark)是一张录音技术名作,民谣之上点缀大量爵士语言,汤姆·斯科特的萨克管和罗本·福德的吉他,给内中歌曲添上幽凉而绮丽的色彩。尤其斯科特的萨克管,在音乐的交织中忽起忽伏忽远忽近,仿佛远远的市井喧嚣,又或者繁华都市的孤独夜色。这些意境非凡的配乐,为琼尼·米切尔的歌曲涂上了非常有意味的城市背景。
《求爱与求婚》,米切尔式爵士民谣的典范之作,也是一张录音技术的名作。封面简笔画出自米切尔本人手笔。
继而在1975年,琼尼·米切尔在专辑《夏日草地的嘶嘶声》(The Hissing of Summer Lawns)中取材美洲土著音乐,以后,这种扩展民谣视野的工作在每张作品中再也没有间断过,尤以1977年专辑《唐·璜莽撞的女儿》(Don Juan's Reckless Daughter)、1980年演唱会《阴影与光芒》(Shadows and Light)、1982年专辑《疯狂之事飞速流逝》(Wild Things Run Fast)为最。1995年,琼尼·米切尔再次超越自己,推出一张无比感人的新作——《狂热的紫蓝色》(Turbulent Indigo)。封面上,一幅凡·高的自画像暗暗换成琼尼·米切尔自己的面容。她的声音老了,因此也变得更醇厚,更幽深,更黝黑闪亮,而与之搭档的韦恩·肖特尔等爵士老手,将《求爱与求婚》中初现的音乐意境,变得更幽深、更精粹、更炉火纯青。我们听第一首歌时已是深陷其中——多么浓郁又深沉的人性呵。
有一些歌是用来分析的,还有一些歌是用来哭泣的。琼尼·米切尔无疑属于后者。“齐柏林飞艇”的著名吉他手吉米·佩奇曾说过:琼尼·米切尔让我流泪。是的,听着这些从心底里流出的低泣,我们无法不流泪。
凡·高的自画像暗暗换成米切尔自己的脸,这是米切尔干的,是她本人的画。唱片封套中有一系列凡·高式风景画,均为米切尔作品,而唱片点题曲《狂热的紫蓝色》,写的也是凡·高。她的声音老了,但还是那么狂热,且因为老,这狂热变得如此醇厚、如此黝黑闪亮——多么浓郁又深沉的人性呵。
加拿大歌手中最为中国听众所熟悉的,也许要首推尼尔·扬。尼尔·扬(Neil Young,1945- )属于较坚持民谣摇滚的那一路歌者,是一位纵跨了60年代、70年代、80年代等三个不同十年的老愤怒青年。无论是早年深受鲍勃·迪伦影响的专辑,还是与斯蒂芬·斯提尔斯等组成的“布法罗·斯普林菲尔德”(Buffalo Springfield),甚至后期热烈野性的“疯狂之马”(Crazy Horse),尼尔·扬在40年里出版的大约40张专辑,大都坚持了乡土气息浓郁的民谣摇滚路线;而歌词方面,则涉及个人、家庭、社会的方方面面,以既非完全叙事、又非纯粹抒情的“尼尔·扬式诗体”来表现。尼尔·扬是一位极端崇尚自然的作者,他的创作立足于眼下北美这块大陆和他个人的亲身体验,着意承接乡村生活和大自然的启示。他十分注重本能和灵感的作用,遭遇灵感一蹴而就,歌曲写作往往在几分钟内完成。尼尔·扬认为,歌曲的作用无非是将歌手的真实感受概括性地表达出来,完全没必要拘泥于歌曲的结构并为此作徒劳的推敲。与众多民谣歌手不同,在最具有尼尔·扬特色的专辑中,哀鸣痛苦的嗓音和粗犷紊乱的吉它,经常会占统治地位。与疯狂之马的合作,更是实验性地加入大量非民谣非传统的吉它噪音效果,包括刺耳的长得折磨人的电子回授。无论这些作品销量如何,单从词曲角度而言,它们已够得上经典;至于实验性的噪音运用,从艺术上来看也恰恰是锦上添花。90年代有不少新晋乐团都视尼尔·扬为启蒙老师,从他那里暗暗流出了噪音民谣的激流,也即后来风靡世界的邋遢摇滚——Grunge的原型。
尼尔·扬(1945- ),一位纵跨了三个不同十年的老愤怒青年。
尼尔·扬常常很疯,而一旦民谣起来,又特别优美醇厚。所以他静下来时的纯粹民谣之作,均成了大众之爱。这是他1992年的《获月》,民谣名作。
加拿大流行音乐30多年来,还一直活跃着一位才华横溢的作家-诗人歌手,他就是伦纳德·科恩(Leonard Cohen,1934- )。在1966年之前,科恩出过四部诗集和两部小说,其中1966年小说《美丽失败者》最被文学评论界看重。1968年,已年届34岁“高龄”的科恩居然做起了歌手,他用非常简单的动机、业余水平的吉它演奏和丝毫不具备传统娱乐效果的演唱,自由地吟出了他的第一张专辑——《伦纳德·科恩之歌》(Songs of Leonard Cohen)。在这张及以后的歌曲中,科恩将早期诗歌中就已初露端倪的精神予以延续和释放,这是一种没有原型的奇怪的浪漫主义,总体看来呈现着灰暗、悲观、暧昧的格调。他最常写的是这样一些题材:隐含色情意味的宗教意象,近乎无限渴求的绝望感和热爱,神秘主义的秘密暗示,尴尬、滑稽、绝望而又幽默的性隐喻。以这些为母题,1969年《房间的歌》(Songs From a Room)、1974年《旧仪式的新皮肤》(New Skin For the Old Ceremony)、1977年《女士之男人之死》(Death of a Ladies Man)7,逐渐加深着人们的兴趣,从一开始的应者了了,到崇拜者逐渐排起了长队。到80年代,科恩已变得很出名了,而其音乐也变得更精致,风格变得更镇静更突出。《近期歌曲》(Recent Songs,1979)、《不同立场》(Various Positions,1984)、《我是你的男人》(I’m Your Man,1988)、《未来》(The Future,1992)等数张专辑,都以一种暮年、老迈的口吻低沉地细诉经历,白话式的歌词平白中见诗意、不动声色中显刻骨深情;他的所有音乐都好像成了黑夜,所有的歌到最后都像是一声叹息,而优美的女声总会在暗地里陪伴着他老男人的呼噜。从音乐上看,科恩一直不怎么关注潮流的变化,音乐全由词语的韵感而流动,而这恰恰与民谣诞生时的初态相一致。
科恩的歌是一种死水微澜式的、冰冷的、反复的、没有高潮的风格,它虽然简单,却有着无与伦比的原创性。金斯堡曾经认为,在鲍勃·迪伦之后,科恩是唯一没被迪伦思想改变的歌手。而迪伦也曾对别人说,如果他必须当一分钟其他人,那么这个人很可能就是科恩8。80年代之后,科恩身后的崇拜者和追随者越来越多,比较出名的有:R. E. M、尼克·凯夫(Nick Cave)、劳埃德·科尔(Lloyd Cole)、苏珊·维加、米歇尔·肖克特(Michelle Shocked)……
伦纳德·科恩在屋后阳台上作歌。
优美的女声总会伴着他老男人的呼噜。科恩作品《十首新歌》(2001)。
科恩演唱会专辑封面。科恩不止一张名作,封面上有独特而显眼的标志呈现其作品主题。这张唱片左侧两个标志,分别来自《未来》和《我是你的男人》。熟悉科恩作品的人,能明显读出简洁图案中的象征意味。
劳埃德·科尔,英国歌手,他与伦纳德·科恩的相似之处是,反复又反复的冷酷的低调摇滚曲风。不同的是他有锐气,更外露。
六七十年代为鲍勃·迪伦伴奏而名动一时的“乐队”乐队,原本是山地摇滚歌手龙尼·霍金斯的伴奏乐团。直到60年代,乐队才将团名从“霍克斯”(the Hawks)9改成“乐队”(the
Band)。“乐队”五位成员均有极高的音乐造诣,每个人都可以当主唱,每个人都会好几样乐器,无论老式摇滚、传统民歌、黑人布鲁斯还是福音歌曲,全都拿得起放得下,并能给予自由而严谨的精彩发挥。“乐队”与鲍勃·迪伦合作的《地下室录音》(Basement Tapes),自己的首张专辑《来自大粉红的音乐》(Music From Big Pink,1968),都称得上是实验电声化民谣的范本。而双张唱片《世纪石》(Rock of Ages,1972),则是与鲍勃·迪伦《洪水之前》(1974,此碟亦系与“乐队”的合作)齐名的现场录音典范。其他专辑《乐队》(1969)、《共谋》(Cahoots,1971)、《最后的华尔兹》(The Last Waltz,1978),也都各具价值。后来,“乐队”成员单独发展,领军人物罗比·罗伯森(Robbie Robertson)的作品回归新奥尔良之声,并对发掘印第安音乐卓然有成,其他成员则一直固守在民谣摇滚的土地上持续耕耘及今。
文明带走了蒙昧,亦埋葬了丰盛优美的多元文化。身上流有一部分印第安血统的罗比·罗伯森(1943- ),单飞后曾有意识地寻根溯源,推出一些力图展现第一代美洲居民——也是这片北美大地上原始居住人民文化的作品。其实不光是罗伯森,“乐队”的音乐中本来就一直饱含着这么一种乡土情感,他们的独立之作一直建立在美洲传统民歌之上,努力发掘着这片土地上尘封已久的文化遗产,提醒着未被文明污染以前的旧美洲——它的丰富,它的珍贵。
“乐队”名作《来自大粉红的音乐》。“大粉红”是地名,指的是“乐队”在伍德斯托克的粉红色房子,创作这张唱片期间“乐队”一直住在这里,故名。该唱片封面是迪伦的一幅画。
《最后的华尔兹》被著名导演斯科西斯拍成了纪录片。
身上流有一部分印第安血液的罗比·罗伯森,努力寻根溯源,展现第一代美洲居民文化。这是他与印第安“红路合唱队”合出的专辑(1994)。
注释:
7.
女士之男人,原文是a ladies man,指的是好在女人圈子里转的男人,也指好对女人献殷勤的男人。
8.
见袁越《来自民间的叛逆》,现代出版社,2003年版,P662。
9.
“霍克斯”,意为“鹰”。
谈完了加拿大,却发现漏提了K. D. 朗(K.D.Lang,1961- ),不由就有些遗憾。无疑,K.D.朗是声音世界的奇迹,她的炫目,一如夏夜纯蓝夜空里的一道亮光,让人惊诧于它的光芒,然后又惊诧于这光芒的幽然。只是K. D. 朗处于民谣-乡村世界的边缘,致使此文最终无法将其纳入,她更深的根,其实是扎在像罗伊·奥比逊(Roy
Orbison)这样的美国老歌手身上,那是一种综合化的声音:民谣、蓝调、乡村、山地,都在这种声音里无界线地集结在一处。
K. D. 朗的声音就像夏夜纯蓝夜空里的一道亮光,让人惊诧于它的光芒,然后又惊诧于这光芒的幽然。1988年作品《幻境》,最能体现K. D. 朗这种韵致。
《民谣流域》,李皖
史文华著,凤凰出版传媒集团 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8年1月第1版,2008年1月第1次印刷,定价48元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