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突然发现,自己再也读不成书了。这是参加工作两年以后的事。
我要上班。我不可能在诗意来临的时刻,继续沉湎于幻想,而不去理会每天七时三十分的班车。更糟糕的是,我是一名科教记者:日出而采,日落而写,记者工作不仅占据了我的八小时,更占据了八小时以外。而属于个人的可怜的一点点剩余时间,还必须分出部分献给我的家庭。我结婚了,我想,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那算什么呢?或者说,接受一个爱人和她带来的安宁,却不接受由两个人结合带来的家庭生活的琐事,不接受世俗生活中小小的快乐和烦忧,那会不会也是一种自私?我慢慢意识到,我不能为了自己自以为是的真理、信念和人生价值,而忘记了做人最起码的善良。
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了音乐,发现了随身听。它让我随时进入、随时离开;要获得一次走神或跑题,不需要一方斗室,甚至一段闲暇,而只需要哪怕仅仅十分钟的空白就够了,比如候车、比如走路、比如排队、比如等人来等会开。总之,我的磁带一天天多起来,终于到了和所购书籍一样庞杂的程度。
我的家离报社有一两个小时的路程。每天,过长江大桥、过汉水大桥,从武昌的这头到汉口的那头。就是在这一段车上,我写下了我大部分的文字。虽然通常,我是在星期天才将它们记忆到纸上。
这些可怜的文字是如此浅薄,却让我快乐而骄傲。因为我以可能的方式反抗了生活,抓住了思考、感叹、审美、梦想等等等等我一直以为的一生中重要的事。对有梦的人而言,可能的方式无处不存,在贫困下、在忙碌中、在平庸里、在战乱间,只要不放弃寻求,你都可以找到。
感谢我的妻子卢晴,是她的爱和容忍,让我有勇气任性地花去本应属于两个人(后来发展为三个人)的时间;感谢我的好友李鸿谷、王锋和《读书》编辑吴彬,若没有他们慷慨的赞美和鼓励,这些东西可能永远也不会变成文字。
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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