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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轶可事件中的民主自由问题

(2010-03-01 08:51:32)
标签:

杂谈

李皖兄:

你好!

对你博客中对曾轶可的评论,深以为然。我更不理解的是——我一直还算有好感的以“傻逼老愤青”自居的英语培训老师罗永浩竟然也是曾轶可的大粉丝!而老罗同样喜欢小河(美好药店)、周云蓬这些民谣歌者。

我不能理解的就是,喜欢小河、周云蓬音乐的人同时是曾轶可的粉丝。反正我是一直认为这两类歌迷不可能有交集。

我并不一般地反对超女,除了没有大火的韩真真听上去不错,火起来的张靓颖、周笔畅的歌声也不算难听。可是这届超女真的是太烂了。有一次我坐在别人的车上,收音机里正在播放听众点播的黄英的《映山红》,那种矫揉造作的“歌声”使我坐立不安,几乎使我有堵上耳朵的冲动,没想到超女到了2009年竟然出现了这么具有杀伤力的歌手和“歌声”!

我个人觉得就是这完全是一场利益了,再难听、再变态的歌曲也有老百姓喜欢,也有制作人去制作!难道高晓松的音乐品味就这么差吗?从他给筠子写的那首《春分》来看,他的品味不会差到这种境地吧?!可是只要能炒作,能挣钱,管它好坏呢!反正大部分老百姓听众都是傻×!——这可能就是高晓松等人的心态吧。

       

    好!

         邹光

 

邹光你好。

生逢乱世,没辙。时刻提醒自己,记住,我们是在乱世,大乱世。

我其实能理解某些人,比如老罗,为什么喜欢曾轶可。如果不谈到标准的问题,说不定我也会说这个:曾哥哥的歌声里,有值得赞美的东西,是值得赞美滴!

靠,可问题出在哪儿呢?出在破坏标准!要让标准变成扯淡,要让标准虚无,要让坏的变成好的,错的变成对的——没有好坏,没有对错,没有高低优劣。他大爷的,这是俺坚决不能同意的。

复杂的是,现在标准问题,真理问题;跟民主问题,跟个性自由问题,搅和到一块儿了。

那些赞同、喜欢曾轶可的人,是因为稀奇古怪的其他东西赞同她,比如个性自由、自我表达、民主、个性。这其实是另一码事儿,属于乱扯,属于鸡眼看鸭。

这事儿要来做一个测定,也容易,就是每个人都必须诚实,不能做假,那么,测一下,听曾轶可的歌(听她走调的时候,不走调的曾轶可不在此问题之内),你是真觉得享受呢,还是假觉得享受。

然后,做一下数据统计,样本分析。如果真觉得享受,看有多少人,看他们是正常的,还是发现了新事物,比如,像某种色盲,我们发现他们是耳盲,他们听曾轶可确实享受。

耳盲实有。但耳盲者,肯定不能作为艺术的标准。就像色盲不能作为色彩的标准,只能当它是一种残障。倒不是因为它人数少,而是它对事物的认识是残缺的、扭曲的、失真的,是因为认识器官出了问题。

如果是正常的,则可以改写艺术标准。我猜想,即使有这部分人,也会是极少数(因为音准、音乐体系这种东西,看起来是人为的,其实是漫长的历史,无数代人,对美的发现的一种累积,历史实际上已经做过这样的一个实验了。已经有的体系、标准代表了大多数,代表了人类。)。这改写的大致内容会是,有极少数的人,它们会有另外的美感标准、美感体系。

现在的状况,是把问题搅在一起了。真别说,互联网、当代众声喧哗的盛景,有时真是一个培训、速成脑残的地方。:)

慢慢来吧,好东西、标准、真相、真善美,最后是会沉淀下来的,慢慢会被人看清。

你的信,我的复信,可否也发到博上?

周末愉快。

      李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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