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学的二级学科
研究中心开会,滕老师转达了八月在北京开会划分考古学二级学科的情况,与会老师反响也比较热烈。记得去年冬天在吉大也开过类似的会。听说世界史划成一级学科后,历史系的老师也是热烈讨论二级学科应该怎么设置。我倒是不关心,因为自有“肉食者谋之”。在中国的语境中,有话语权的人是很少的,划分的事不过某个人一句话,其他人都是瞎操心。然而,仿佛广告看多了,人也会受到影响一样。我也忍不住想插上几句,也许网上能遇上高人,上达天听,说不定还能有点用。
在这次各大学科普升一级的运动中,考古学算是既得利益者,因为历史学门类原来的八大二级学科,升到一级学科的只有考古学与世界史。考古学作为新兴的边缘学科能够脱颖而出,我虽然不知道有什么意义,但是还是觉得脸上有光的。
听说热烈的讨论产生了n种方案,多的分出了9个二级学科,最后似乎得到了一个妥协方案,包括:考古学理论与考古学史、先秦考古、秦汉-明清考古、科技考古、博物馆与文化遗产、以及专门考古(如古文字、美术考古、石窟寺考古等等)。这个方案也还是有点让人匪夷所思。考古学理论与考古学史居然成了二级学科,大家都很重视我的研究方向,照理说我应该万分高兴才对啊!然而,我高兴不起来。全国都没几个人搞这个方向,远没有旧石器考古与古人类的研究人员多。将之单列,实际意义在哪里呢?
先秦考古成了二级学科也难以理解。国际上按时间段划分考古学,只听说过史前考古与历史考古的区别,因为两者有不同的理论与方法,目标也有所差异。为什么以先秦为界限呢?难道春秋-战国的文献还不够好?秦汉-明清考古是否排除了民国及以后的材料呢?民国以后难道只有革命考古,没有其他东西吗?工业考古算在哪里?城市考古不考虑晚近的东西?
有关科技考古忍不住要多说几句,听说赵辉老师要将之称为“考古科学”,与英文的archaeological
sciences对应,遭到众多与会者的反对,因为跟约定俗成的称号不相符。还有人压根就反对科技考古成为二级学科,认为充其量是自然科学的方法在考古学的应用,自然科学中已经有了相关的分类,考古学就不用再自作多情了。
博物馆与文化遗产方向有点压抑,听说西北大学的老师是希望把文物保护技术弄成个二级学科的,这个方向中的文物学也是一个很大的门类,单是一个陶瓷考古就有好多人,将它们统统压缩成一个二级学科,不少人是有意见的。
专门考古门类众多,也有不少分支想自立门户,无奈僧多粥少,最后大家扯平,谁也不争。
我想知道的是,大家的分类标准是什么呢?有什么理论依据呢?按照人多?重要性(怎么衡量重要性呢)?现实状况(什么叫现实状况呢?)?没有共同标准的讨论肯定是南辕北辙。
这里我提出两个标准:一是所有学科都有理论、方法与实践三个部分,这就是分类的依据,自然科学的许多学科都是这么划分的,如化学,就有理论化学、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化学工程等分支学科。二是所有学科都会与其他学科交叉形成一些新的交叉学科。从两个标准出发,考古学的二级学科最多分为四个:即普通考古学、考古科学(或称科技考古)、文博(文物学、博物馆、文化遗产等)、与专门考古(即考古学与相关学科的交叉学科)。
普通考古学为考古学的理论分支,包括考古学理论与考古学史,史前考古、历史考古等小分支。考古科学或科技考古是考古学的方法论学科,称为科技考古给人的感觉更多是技术,而非是科学。不过中国学术普遍重视“术”,很少有“学”的成分,所以人们偏爱科技考古也好理解。文博是考古学的实践分支,考古学进入到人们的社会生活中。专门考古中的古文字、美术考古、石窟寺、敦煌学、古建筑等都不是只有考古学家在研究,是典型的交叉学科,列为专门考古是合适的。
这个分类的合理性不仅仅在于它简单——符合教育部的要求,而且可以将之视为专业招生。考古、文博成系我想不会有人反对的,不过文博系中我以为要特别加强文物学的建设,这个方面社会需求相当大。考古科学应该单独成系,应该文理兼收。考古学研究一个主要生长点就是考古科学的迅猛发展,非常希望吉大能够借考古学升为一级学科的机会,抢先一步成立考古科学系。文博方向的研究,吉大很难与北京、中原、乃至华东的高校相比,我们没有多少可以利用的资源,不如将更多精力投在考古科学上。自然科学领域国家投入远大于社会科学,我们可以借助这样的有利条件。专门考古方向不应该招本科生,可以招研究生,条件允许的话,可以成立一些研究所。
这样的话,一个完整的考古学科应该包括三个本科系,若干个考古科学实验室,若干个研究所(是研究组织,不必是实体),以及博物馆。
为什么不这么分呢?为什么不遵从学科的发展规律来分呢?大家都只顾自己那个小菜园,又如何能发展出大考古学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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