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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新闻出版总署明确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六大要

(2010-05-07 10:29:29)
标签:

报业资讯参考

杂志

分类: →【政策法规】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明确
                  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六大要点

 

 家新闻出版总署日前下发了《关于印发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为2010年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定下“重点完成、全面推进,切实把深化改革和调整结构结合起来,大力推动我国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实现新的跨越”的基调。同时指出,2010年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工作有六大要点。

 第一,重点完成经营性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培育合格市场主体。2010年年底前,完成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具有独立法人的经营性音像电子出版社的转企改制任务。

 第二,着力培育一批主业突出、辐射力强、综合性、专业性的大型出版传媒集团。

 第三,加快推进保留事业体制的新闻出版单位的改革,提高新闻出版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四,努力提高新闻出版产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出版发行企业上市融资,重点培育一批出版发行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加快新闻出版产权交易、版权质押、无形资产评估等市场要素建设。

 第五,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新闻出版改革的配套政策。尽快出台有关新闻出版业无形资产评估、投资入股、版权质押等市场要素的政策措施,并积极争取投资。   

 第六,切实加强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新闻出版改革例会制度。                                                                     (《珠海报业参考》杂志/编发 资讯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名词链接  

质押: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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