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戈为武”不是造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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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武”字,许慎《说文解字》有注释:“楚庄王曰,夫武,定功戢兵,故止戈为武。”意思是说,武的本义是止息干戈,不滥用暴力。
笔者以为,许慎的这个说法不管从那个方面看都是误读的。今天,人们还喜欢把此说上升为“中国传统军事思想”,那就更错误了。
“武”确是会意字,但不是按照“止戈为武”思想创造出来。因为“止戈为武”已经是一种价值判断,古人造字的时候是不可能包含这种价值判断或曰人文精神的。
考古发掘和史书记载都在显示,“止戈为武”只是儒家观念,从来只存在于空谈和空想中,而非真实存在过。
古人尚武的目的,首先就不是为了“止戈”,而是为了争夺统治权,因此只愿意在统治权到手之后停止战争,中国历史上也从没有为止息战争而出让统治权,最后被谥号为“武”的情形存在。
古汉字研究中,有一种很不好的现象,就是把某种哲学或者思想强行加入造字方式中,以显示古人如何睿智深刻,或者证明某种思想观念古已有之,这无助于我们对汉字造字规律的认识,归根结底一种自欺欺人的行为。
金文的“武”,由上面一个代表杀伐的“戈”,下面一个代表鸟爪印的“止”组成,意思很明白,就是征服敌人,蹂躏敌人,占领敌人的土地:

金文“武”的不同写法
“武”的读音也不是凭空而来的,它来自古羌藏语乌鸦的读音“wu”(乌),因为乌鸦是原始苯教之具象,也是战神的代名词。并且,古代的“戈”,一律都是以鸟喙造型,此鸟就是乌鸦,或曰琼鸟。
古代巫师作法时,通常打扮成乌鸦的形状,或头戴乌鸦冠,以表示自己已战神附体,现在是代战神发号施令。
笔者前文已指出,商周金文中的赤脚印,代表能“空行”。仔细看这些赤脚印你就会发现,都是三个脚趾的,而不是五个,古人以此表示,他们心目中的天祖神灵,具有“乌”或“夏”的身份。

不仅是“武”,代表征服敌人的“逐”,占领敌人土地的“進”,都有同样的鸟爪符。可见,以鸟爪印为神灵行迹,是古人一以贯之的造字方式。
笔者称之为“乌鸦崇拜”。只有在古代羌藏类游牧民族中,才有普遍的乌鸦崇拜习俗,农耕定居民族中是找不到这种习俗的。如此,“武”最初表达的是什么语言也就不言而喻了。
如果你对其最初表达的是古羌藏语仍心存疑惑的话,那么再看看藏语关于“脚”的语法规则:如果是指贵人穿的鞋子(敬语),一定要叫作“夏甲”(
许慎的解释其实是把“止”看成了一个动词,把“戈”看为名词,把“武”定义成了动宾结构的词汇或短语了,完全颠倒了字符、单字、词组的关系。
并且,古代也不是这样倒着读的,读也要读成“戈止”。但不管怎么读,把一种当时并不存在的价值判断强行加入造字方式中,结果必然是一种牵强误会,不解释还好些,越解释越离谱。
附图:代表征服的大脚印
江苏连云港将军崖,岩壁上的史前岩画。
其中画有头上长角的飞牛状神人,还有代表征服的大脚印。这些岩画显示,有“牦牛种”观念的古羌藏类游牧民族,向东方遥远迁徙,在东海之滨建立奴隶制王国的历史,七、八千年前就已经开始了。

深圳南山博物馆藏古羌南下留下的靴形青铜钺
这是一种把“戈”与“止”结合在一起的礼器,它就是靴子和脚印代表征服、代表蹂躏的形象写照和可靠佐证。

甘肃马家塬战国戎人墓地出土的银靴印

阿富汗大月氏王墓“黄金之丘”出土的金鞋印
此外,秦景公大墓中也出土了巨大的鞋印形礼器。就因为他们都是古羌藏类游牧民族,有同样的原始苯教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