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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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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取和载

(2012-07-12 13:12:10)
标签:

匈奴

汉字起源

华夏文明起源

人头碗

勒勒车

文化

 

笔者以为,汉字“取”的造字方式是游牧文化的集中体现,取字由“耳”与“手”(又)组成,本义是用手割来敌人的耳朵:

 

           说说取和载               说说取和载

 

甲骨文取字           金文取字

 

关于匈奴习俗,中外史书都有这样的记载,在战场上匈奴会把战死敌人的耳朵割下带走,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够从他们的部族首领那里分得一份战利品。取字的造字方式就与这种匈奴习俗相对应,这个汉字的发明权非匈奴莫属矣!

今天蒙古语“取来”或“拿来”读作“乌勃·起尔”ab qir,也与取字读音相似。蒙古语“你把纸拿来!”读作qi  chaas  ab-qir  (纸—取),其中“ab”相当于汉字“把”,这是一命令式语句。

更令人吃惊的是,蒙古语“耳朵”就读作“起哈”qih,与“取”的读音近似,就是说对于蒙古语来说,它存在形声造字的内在条件,“取”可算是一个形声字,远古匈奴造出一个割耳取字其实是一件很方便,很自然的事。

关于这种割耳习俗,《周礼·大司马》有言:“获者取左耳。”意思是说要割下被俘虏敌人的左耳朵。《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则曰:“虽及胡耇(gou,老人),获则取之。”意思是说在战场上,即使敌方是个老人,也要割下他的耳朵带回。仅从这一点看去,我们就知道孔儒学说所推崇的“周礼”和匈奴习俗是何种关系了!

阿尔泰游牧民族自古以征战杀戮为生,他们不仅有割耳习俗,早在史前时代,他们就已经形成用敌方人头,人皮,人骨制作日用器物的习俗了,且是传承不衰的。这已经是一种民族文化特征,可供考古工作者用来指认出土文物的民族背景了。

 

说说取和载 

良渚大墓出土的带有穿系绳子孔洞的人头碗

 

考古显示,游牧民族这种猎取人头骨制作饮器或萨满法器的习俗存在已久,1957年,在距今已超过4000年的河北邯郸涧沟村遗址考古挖掘中,就挖出了六个“嘎巴拉碗”,即人头碗。

考古学家先是在那里发掘出多达5层殉葬人的骨架,里面男女老幼都有,大多身首分离,有的作挣扎之状,推测是大规模献祭所致。在一个水井遗址附近的两座半地穴式房址中央,考古工作者发掘出6个精心摆放过的人头碗。

从头骨特征分析,是用33女的头颅制作。细看这些人头饮器,都是从眉弓经颧骨再到枕后,硬锯硬砍下来的,可能是先将人捆绑于地,从砍锯后脑壳开始,因为那里斧痕最多,且有一些砍偏了的痕迹,许是被砍者尚在挣扎所致。此外,人头碗上还留有剥割头皮留下的痕迹,三个女性头骨上痕迹特别明显,其中一个顶骨中央有刀斧前后来回错动的痕迹,最长的两条一直延伸到额前部,推测是使用的刀斧欠锋快所致。

鉴于古籍《世本》中有黄帝大臣“伯益作井”的记载,许多考古学家认为涧沟遗址与黄帝伯益有关,而当地方志确也有伯益在此作井的记载。不过也有考古学家指出,涧沟遗址人头碗形制与俄罗斯托木斯克出土的“斯基泰文化人头杯”完全相同,可能存在某种内在联系。笔者则以为,人头碗是游牧文化的象征,乃是古代匈奴活动的确凿证据,任何地方考古挖掘只要出现人头碗,都应当与古代阿尔泰游牧民族的活动联系起来考察。

笔者发现,在满洲语中,把动物扒皮读作“乌勃·起”ob chi,肢解动物读作“土以·起”tuyi chi,都包含一个“取”之音,与蒙古语“乌勃·起尔”ab qir读音相近,这可能不是巧合,似乎是一种派生词的关系,这些近义词也有助于我们理解汉字“取”从何而来。

 

“载”字在甲骨文中就出现了,本义是“年”,如《尚书·尧典》:“朕在位七十载”《后汉书·张衡传》:“自去史职,五载复还”,用的都是它的本义。但载是雅言,汉语口语中并不见有把年叫做载的,并且到了现代汉语中它已经演变成“载重”或“驮运”的意思了,年的本义几乎已消失。

问题是蒙古语“年”至今作“恩即儿”enjil,与汉字“载”的读音非常接近,就是说直到今天,蒙古语读音仍然是这个汉字的古义。

再来看这个象形会意字的构造,它由“车”和表示杀伐的“戈”组成,金文载字如图:

 

        说说取和载               说说取和载

       甲骨文载字            金文载字

 

“载”显然原本与杀人征战,用车拉运战利品有关。那么,什么人会定期出去杀人掳掠,并有以此为“年”的习俗呢?答案可以在《辽史》和《匈奴传》中找到。

《辽史·兵卫志》曰:“其(指契丹辽)在隋世,依纥臣水而居,分为十部。兵多者三千,少者千余。顺寒暑,逐水草畜牧。侵伐则十部相与议,兴兵致役,合契而后动。猎则部得自行。”意思是说辽人是一个部族军事联盟。

又曰:“辽国兵制,凡民年十五以上,五十以下,隶兵籍。每正军一名,马三匹,打草谷、守营铺家丁各一人……人马不给粮草,日遣打草谷骑四出抄掠以供之……军所舍,有远探栏子马,以夜听人马之声。”游牧社会自古亦军亦民,战争中他们无需辎重后勤,习惯以“四出抄掠”为军需补给。至于他们的屯驻方式,战时的严密分工也是一种代代相传的传统,特有的,无师自通的技巧。

每年秋天辽人都要南下掳掠杀伐一通,这已经是他们的生存方式了,杀伐的手法都是一样的,其曰:

“既入南界,分为三路……沿途民居,园囿、桑柘,必夷伐焚荡。至宋北京,三路兵皆会,以议攻取……左右官道、斜径、山路、河津,夜中并遣兵巡守。其打草谷家丁,各衣甲持兵,旋团为队,必先砍伐园林,然后驱掠老幼,连大木填壕堑,攻城之际,必使先登,矢石檑木并下,止伤老幼……每军行,鼓三伐,不问昼夜,大众齐发。未遇大敌,不乘战马,俟近敌师,乘新羁马,蹄有余力。成列不战,退则乘之。多伏兵断粮道,冒夜举火,上风曳柴。馈饷自赍,散而复聚。善战,能寒,此兵之所以强也。”辽人的战伐攻取方式几乎已经程序化,规章化,其攻城野战技巧之精熟,行动之凶猛,很少会有失手。另一方面,对于定居农耕的汉人来说,这些凶残狡猾的辽兵,就是他们挥之不去的噩梦了。

对于辽人来说,即使是集结出兵的地点,大军南下的路径也是固定不变的,《辽史·兵卫志》曰:

“其南伐点兵,多在幽州北千里鸳鸯泊。及行,并取居庸关、曹王峪、白马口、古北口、安达马口、松亭关、榆关等路……出兵不过九月,还师不过十二月。”

所谓“鸳鸯泊”,即呼伦贝尔湖,这里离开辽人的“斡尔朵”(临潢府)已有千里之遥了,但呼伦贝尔一带地势平坦,草原辽阔,水源丰沛,是一个屯兵的好地方。《辽史》记载,每到秋高气爽,战马膘肥体壮的时候,辽人就从四面八方汇集到这片草原上,而后点兵南下,去掳掠南方的汉人村镇。至于南伐路径,早在他们祖辈的时候就已经走得熟门熟路,了如指掌了!

《辽史》所记载的这条南伐路线,其实也是历史上北方游牧民族南下的传统路线,它既是黄帝“逐鹿中原”的行进路线,也是鲜卑拓跋入主中原的历史路径,后来成吉思汗,皇太极崛起不断南伐,也是走这条路径。

属于游牧民族的固有习俗,所有出过兵的贵族首领都能分得一份战利品,因此对于出兵南伐,他们是人人踊跃。《辽史》记载,契丹帝族后族之显贵,以及与之结盟的各大部族首领,都有属于自己的“头下君州”(应是蒙古语“头”hushuu的意译),即私有城池,从南方掳掠而来的汉人就被圈置在这些私有领地里为奴。

阿尔泰游牧民族每年要定期南下掳掠的习俗,并不是到了辽代才形成的,对此《汉书·匈奴传》就已经有记载了,匈奴每年秋季必挥师南掠,所谓“行将满月,即行盗伐”是也!可以想见,当匈奴从南边满载而归,一眼望不到头的勒勒车驮回战利品的时候,也就是过“年”了。从《明史》记载可知,直到明代,蒙古高原上的游牧民族还是这样,每年要南下掳掠,所不同的只是出兵规模时大时小而已。对于草原民族来说,不南下掳掠一下,就过不了这个“年”。此外我们还应当知道,先秦时代的《颛顼历》是以十月为岁首的!

当我们把“载”字放到一种奇特的生存方式背景上去观察思考的时候,古老汉字深藏着的历史秘密就显示出来,换言之,只有匈奴才会创造出这个“载”字来,至于其原始读音,似非蒙古语“恩即儿”enjil莫属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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