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11月份考试结业证书的通知
(2011-07-29 14: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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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关于申报2011年11月份考试结业证书的通知
一、申报要求和程序
依据劳动部职业培训要求和2011年全国鉴定考试时间安排,申报CETTIC职业培训证书的学员按下列程序进行:
1、学员须完成网上的作业、单科考试及理论、技能结业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
2、学员须完成电子版相片的提交(点击下载学员申报证书帮助文档);
3、学员在学习平台的“申报系统”中进行证书申报;
4、辅导站结合培训学员情况进行初审;
5、华夏心理教育中心审批通过;
6、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时间安排
第一次申报截止日期:6月21日
1、6月21日上午9:00,学员证书申报截止;
2、6月21日各机构初审;
3、6月22日华夏心理教育中心复审;
4、6月23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交证书申请;
5、7月22日开始邮寄证书。
第二次申报截止日期:7月20日
1、7月20日上午9:00,学员证书申报截止;
2、7月20日各机构初审;
3、7月21日华夏心理教育中心复审;
4、7月22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交证书申请;
5、8月21日开始邮寄证书。
第三次申报截止日期:8月18日
1、8月18日上午9:00,学员证书申报截止;
2、8月18日各机构初审;
3、8月19日华夏心理教育中心复审;
4、8月20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交证书申请;
5、9月20日开始邮寄证书。
三、申报程序
1、确定名单。此环节中,确定参加下半年11月份的学员与自己报名时的老师联系并登记。
2、提交照片。要求参加11月份考试的学员向自己报名的老师提交蓝色的电子证件照片(必须要蓝色底面的,其他颜色应不符合申报规定一概不收)
3、申报。申报的所有环节由分校老师负责。
由于报考时间比较紧张,所以此次申报基本是安排在第一次和第二次,因此各位学员务必在6月份与报名的老师取得联系。
http://www.psy0551.com/content/11/06/15/1415104df84dee96f4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