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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10年11月心理咨询师考试报名截至10月14日

(2010-07-15 10:54:37)
标签:

职业技能鉴定

心理咨询师

考点

职业资格培训

河北

教育

分类: 华夏心理五月份主题活动
河北2010年11月心理咨询师考试报名截至时间:10月14日
  报名组织工作。各级职业资格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核。职业院校学生报名时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他各类人员报名时,申报条件中有工作年限要求的,申报人员须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及工作内容证明。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受理鉴定申请时,须认真审核申报人员资格,核实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不具备申报资格的不予受理。5月份全国(省)统一鉴定报名工作截至4月16日,11月份全国(省)统一鉴定报名工作截至10月14日。请各市、有关单位按照规定时间上报相关资料,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将对三级以上(包括三级)职业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将对审核结果进行抽查。
  培训与教材选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职业资格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国家职业标准中对考前培训的要求,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培训教材应采用全国(省)统一指定教材。教材征订请与省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联系人:丁秋生,联系电话:0311-88616835。
  考点设置。各设区市承担本地区统一鉴定具体考务工作,应严格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和“考培分离”的原则安排考点(二级以上鉴定职业的考点原则上各设区市只设一个),分别于3月15日、9月20日前将《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点申报表》(见附件2)报省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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