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骨干师资培训和研讨班 招生通
(2010-06-12 15: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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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心理咨询师师资心理咨询师培训指导中心中国教育 |
分类: 华夏心理五月份主题活动 |
为了更好地贯彻《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满足各地、各部门培训、鉴定工作的需要,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委托,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和华夏心理教育中心在总结历次心理咨询师师资培训经验的基础上,联合举办2010年度国家心理咨询师师资班和研讨班。
培训和研讨内容:
1、《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2005年版)》已经实施了5年,全国统考近30万人。05版标准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心理咨询师职业化进程,但实施过程中暴露了一些不足。本次培训和研讨班将请国家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国家心理咨询师专家委员会的成员就标准问题进行说明,并就未来的新版标准进行研讨。
2、《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教材》已经用了五年,2010年准备针对教材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和完善,此次培训将就此进行说明并征求意见。
3、主管部门领导和专家委员会成员介绍心理咨询师全国统考的现状、趋势等,并就相关问题进行研讨。
4、心理咨询师培训教程的编者就教材的重点、难点和教学方法、学员常见疑问的解答等问题进行讲授。
报名条件:各地鉴定部门、培训机构的管理人员,各地、各单位参与心理咨询师培训教学和考评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培训:
(一) 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精神医学等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领域教学或研究工作满三年者;
(二) 参加过部鉴定中心组织的心理咨询师师资班,经考核己取得师资证书并正在从事心理咨询师教学者。
培训和研讨形式:根据国家就业技术指导中心对师资培训的最新要求,结合心理咨询师培训的特点,主办单位决定本次师资培训采用面授培训辅以远程培训模式开展。
培训时间: 2010年7月22日― 7月25日
报名时间: 2010年7月21日
培训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暂定)
资格证书:经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统一的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培训师资证书。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学费2100元,资料费100元(培训大纲、自我成长报告和案例规则、远程账号等资料),国家标准、基础知识、三级技能、二级技能教材自带,可以购买,每套133元,食宿自理。
报名办法:请于2010年7月9日前,将填写《职业师资培训合格证书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员职称复印件、2寸照片二张及学费报至北京华夏心理教育中心。
咨询电话:010-8428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