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哲学基本问题需要抛弃哪些非辩证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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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探索争鸣 |
辩证法包含内外因、普遍联系、系统论和自组织理论等若干原则,研究哲学建构哲学理论必须严格遵守作为公理或原理的辩证法原则,不能用非辩证法原则代替辩证法原则。
在辩证法诸原则中既没有实体性原则,也没有还原论原则,更没有实践论原则。但是,不少人却运用不是辩证法原则的实体性原则、还原论原则和实践论原则建构哲学理论,特别是运用这些原则去解释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形神关系。比如,有些人一方面把精神(意识、思维和心理)单纯还原为实体人脑的功能,否认精神(意识、思维和心理)是人脑神经系统基础上突现的高层次系统(心)的功能;另一方面又认为人脑是在劳动的过程中由猿脑转变来的,即劳动不仅创造了人脑而且还创造了人的精神(意识、思维和心理)。问题是,既然宇宙万物都是自组织力量创造出来的,为何自组织力量不能创造人脑及人的精神(意识、思维和心理)?有意识、有目的的劳动、实践真的能代替作为辩证法主要内容的自组织(内因)原则从无到有地创造出自组织的人脑及自组织的人的精神(意识、思维和心理)吗?难道人体强大的自组织能力不是自然演化结果,而是有意识、有目的的劳动、实践作为内因创造出来的?如果研究、解读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形神关系都不需要遵守辩证法原则,那么辩证法原则作为哲学理论的核心内容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我们认为不仅解读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形神关系需要严格遵守辩证法原则抛弃非辩证法原则的实体性原则、还原论原则和实践论原则,而且建构精神辩证法理论也是需要遵守辩证法原则彻底抛弃这些非辩证法原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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