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精神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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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辩证法内因自组织 |
分类: 探索争鸣 |
精神辩证法是由精神与辩证法两个概念组成的。这里的精神既非雷锋精神的精神也非焦裕禄精神的精神,而是指的建立在人脑神经基础之上人的意识、思维和心理活动。黑格尔认为辩证法约略相当上帝的功能,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深化了黑格尔的看法,认为内因和外因相互作用共同创造和推动事物的观点就是辩证法的观点。结合辩证法的现代形态自组织理论,所谓精神辩证法的观点其实就是精神具有内因自组织力量的观点。由于内因自组织力量既是事物不断质变的创新力量也是事物保持内部和谐、有序的自稳力量。因此,精神具有内因自组织力量观点的确立将为开发人们的精神创新力量确保人们心灵系统和谐、有序奠定坚实的逻辑基础。其实,精神辩证法不是啥祸国殃民的洪水猛兽,也不是玄之又玄的歪理邪说,其立足现实生活主要努力解决现实人如何发挥精神创新能力、如何保持心灵系统健康、稳定的问题。佛学理论中的“以心治心”(《阿含经》)的修心原则和心理咨询师利用心理自愈力引导心理异常者自动调整、优化到正常心理状态的工作充分证明精神在逻辑上就是自组织的。也就是说,作为哲学结论精神具有内因自组织力量的观点是完全符合现实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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