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到底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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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1日新近开始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尽管主要是关于同工同酬的问题没有涉及妇幼健康的内容,但是对于早在5年前即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早已实施多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仍很多人不太清楚,糊里糊涂就放弃了自己的权益。对,确实没有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不同的两部法律而不是一部。
关于妇幼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仅仅在第四十二条规定了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要查产假的相关规定首先要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不少于90天,但是那传说中的4个月产假是从哪里来的呢?
其实来自于2012年4月28日开始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流产也是有产假的。结合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第八条看就更有意思了。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就是说流产的产假也是产假,而且是有收入的。并且休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收入多少就要看你是否参加了生育险以及产假前的工资了。这下你明白为什么单位合同上为什么要写那么低的工资了吧。
可是98天的生孩子的产假来离4个月产假还有有些距离的。并不是每个人都是难产都是双胞胎呀!这就要看另外的规定了。
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具体是多少天呢?很遗憾这个奖励的天数没有全国统一标准,具体要看当地的《计划生育条例》就是说生孩子的痛苦是全天下一样的,能休几天产假却是不同的。大龄剩女好不容易谈婚论嫁生孩子,发现虽然晚婚晚育但是能享受的产假却是不同的,不过98天的产假加上晚婚晚育奖励的假期,应该是很接近120天了。传说中的4个月产假应该是能享受了。但是千万别忽略一个问题,就是没有人能挺着大肚子坚持工作到预产期的前一天,总要是在快到预产期的时候就休假了。假如生孩子之前休了15天,那么产后就最多能休105天了。
当然有的地方的《计划生育条例》除了奖励晚婚晚育还奖励母乳喂养,例如四川省除了奖励30天“晚育假”还又奖励了30天“母乳假”这样四川省的妈妈们可以享受的产假为98+30+30=158天。
你到底能休几天产假呢?赶紧查你当地的《计划生育条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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