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话医患




漫话医患
记得十多年前有一个灰色的段子,形象地说了三个行业。依稀记得:黑蛇、白蛇、眼镜蛇。指的是哪三个行业,估计国人都心知肚明。时至今日,可能黑蛇所指的有变化,而白蛇和眼镜蛇没有变化。
当下,媒体不大报道“医闹”的新闻了,肯定有大人物发话了。其实,“医闹”是一个很复杂、剪不断理还乱的问题。它就不是一句两句可以讲清的事儿,哪怕上了法庭都很难判断的事儿。
其实,鄙人认为,不管这件事儿有多复杂,我们首先要理清楚医生和患者到底是什么关系。只有把这个关系理清了,理顺了,问题就可能好解决了。
如果把医生和患者之间的关系简单地、直接地看成是“医患关系”的话,那问题就复杂了,“医闹”将永远在中国存在下去!
从表面上看,医生和患者之间就是一个“医患关系”,实际上在两者之间还存在着一个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关系。只不过这种关系比一般的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关系更加特殊点罢了。从以下示例来佐证这种关系:
1、古今中外没有不收费给患者看病的大夫,或者说没有看病不给钱的患者,只不过分政府买单和个人买单,在个人买单中又分及时买单和过后买单。这个过程和到商店购买商品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形式和内容不同而已,说破天就是一种买卖关系;
2、这种买卖关系一旦确立,接下来患者就丧失了讨价还价的身份了。医生开什么方,吃什么药,吃多长时间的药完全是医生说了算了。这就是医患关系的特殊地方。在全民向钱看的大背景下,你相信医生能独善其身?!连教你成医的学校和老师都不能自保。倾巢之下焉有完卵。
3、如果患者的病看好了,那自然什么都好,花多少钱患者也就认了。如果看不好或越看越厉害,甚至于看死了,医院一句:“我们尽力了”就完事儿,是不是太简单了、太不负责任了。
4、当然了,不奢求医生的医术百分之百高,也不奢求医生的方子百分之百的准,那是不科学、不讲理的。但要求医生的医德至少是90%可以吗?你们在抢救治疗前,要求患者家属签署一张什么“风险单”,把可能出现的后果都推给了患者和不预测上,而自己却没有一丝责任,你说这种买卖是一种什么买卖?医生不是万能的,治疗也不是万能的,这完全就是“尽人事,看天意”的事儿。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你是否“尽了人事”!
5、都说医生压力山大,医生责任重,收入低等等,请问:当下哪个行业没有压力?连贪官都有压力。说责任重,请问重过卫星制造了,还是重过飞机制造了?说劳动强度大,请问:是大过建筑业的工人了,还是大过在索马里维和的中国士兵了?说收入低,请问:是低于工人了还是低于农民了?只听说过“因病致贫”的,没有听说“从医致贫”的。
结论1:医患关系就是一种买卖关系!为什么商品出现问题可以追责,可以索赔、可以维权,而误诊或医疗事故就不能维权、就不能追责了、就不能索赔了?
结论2:把医患关系紧张简单地归咎于“医闹”有失公平,有失偏颇。尽管医患关系不能等同于简单的买卖关系,但对误诊和医疗事故等医院或医生难辞其咎,必须给患者以巨额赔偿。
结论3:“医闹”是弱势群体,他们为了治好亲人的病,倾家荡产,到头来钱花了,人没了,落了个人财两空,还不让人家发声?天下有这种事儿吗。
结论4:取缔或修改术前那张把责任全都推给患者的什么“书”,增加医院或医生失误的责任赔偿。
谁人不生病,谁人不瞧医,谁人不吃药,为了你和亲人的权益,望转发。
2019年2月28日
草于别古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