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天下着雨,没有出门。闲暇之时,随手翻看了一些新闻报道和财经资讯。有两篇报道看后让人感到有点儿头疼!
一篇是《证监会部署专项执法行动严查IPO欺诈发行及信披违规》。
报道说:证监会近日部署了首次公开发行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专项执法行动。此次执法行动是证监会贯彻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落实依法、从严、全面监管工作要求,加强对IPO各个环节、各类主体、各种违法行为监管执法的重要工作部署。
从这一段报道的文字中,可以看出两个问题:一个是在IPO的发行中,仍有公司和机构搞欺诈发行,在信息披露上仍有公司和机构违规;另一个就是说明管理层对IPO搞欺诈发行的和信息披露违规的公司和机构要开始动手进行清查了。
但让人感到头疼的就是,为什么在三令五申的高压监管政策下,竟然还有公司和机构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这说明什么?说明我们的市场缺乏严刑峻法,说明我们的监管根本就不到位。
有了问题当然该查,但查出问题来了后,会怎么办?不外乎就是处罚。怎么处罚?罚款呗。罚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几个亿,这对于一个公司而言,只是九牛一毛。查出问题来了,公司高管会去坐牢吗?不会!会罚得公司及公司高管家破人亡吗?不会!既如此,那IPO的欺诈发行,信息披露的违法违规等之事能否彻底被制止?肯定也不会!老百姓最通俗的一句话就是:杀个鸡给猴子看一下。连鸡都没有杀的有,猴子又怎么看得到呢?
一个缺乏严刑峻法的市场,对于那些胆大妄为者没有震慑力,管理层就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医得是不痛不痒,这里的病还没医好那里的病又出来了,做的尽是一些治标不治本的事情。
另一篇是《中报高送转行情正式启幕交易所火速监管》。
文中说:近期,多家推出高送转预案的公司,在好消息还没有被市场充分消化后便被监管层盯了梢,一些公司在推出高送转预案的次日就相继收到了监管层的关注函。
一些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状况、经营模式以及业绩等都是不怎么样的,却推出惊人的高送转,与公司的发展和实际状况根本就不匹配。但公司为什么还要这么做?不外乎就是为了吸引资金对公司股价进行爆炒,待股价炒高后,公司高管就会获利减持。这些公司高管考虑的根本就不是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而是自身的利益。
一些发展一般化,业绩一般化的公司在推出高送转预案后,虽然收到了监管层的关注函,但只要公司扯个回销做个说明就了之了,高送转照常推出不误,最终获利的是公司高管。
这种监管有什么作用?走过场罢了!既然高送转与公司的实际状况及公司的发展不相匹配,为什么不督促公司撤回高送转预案,而公司的高送转预案还照推不误呢?为什么不督促公司5元、10元、20元的分红呢?!推惊人高送转预案到底是谁从中获得了最根本的利益呢?!是谁掠夺了市场财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