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逛书摊,看到摆放了很多商战技巧的书,其中有诸多包含“说服”字眼的书籍。敝人对此类大作一向不屑一顾,因为我对“说服别人”这几个字很反感。
说服别人,往往是一个“己所欲,强施于人”的过程,个人认为在当今社会难度极大。打个俗点的比喻:强奸一个人的身体不太难,强奸一个人的意志则难于上青天!或许由于此方面能力低下的缘故,我一向不太愿意去花太多心思去说服别人。我更愿意在平等交流的基础上,以不张扬的真诚关心或者合作共赢的心态,来赢得别人的认同甚至尊重。
说一件亲身经历的事,虽然这事会对二倔子一向不太光辉的形象造成进一步的损伤。话说某天,有一个西装革履、领带鲜亮的上门推销者,给我简要说明了产品后,被我礼貌地拒绝了。那位先生是一个自信且能力出众的人,因此要求在我办公室坐一会,再聊聊。我那天恰巧事情不多,心情不坏,于是抱着学习现代商业技巧的心态答应了“老师”的请求。于是,先生就用饱含煽动力和感染力的语言,试图打动我这颗日渐麻木的心。在虚心地接受了半个小时面对面教导后,我笑着说:“小伙子口才不错,我再考虑考虑。提醒您一个事,下次出门之前,千万记得拉上西裤的拉链”!
小故事讲完了,文章却不知道该怎么收尾了。想想现在有不少人,特别爱点虚面子,因此喜欢说服别人以让别人给他面子。我认为,人,除了公认的智商、情商、胆商之外,还应该有“面商”,即合理地照顾自己以及他人情面的综合能力。至于面商的最高境界,我觉得应该是:在别人鄙夷的目光中,转身默默地离去。脸上,却写满了自尊和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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