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春夏之际,可能是5月份,我回峨嵋看未婚妻,那时我已经工作快1年了,深得单位的好评,于是希望能快点结婚,早日把未婚妻调往成都.
一天早上,我正和未婚妻聊天,来了一个年轻的女干警,毕业前我和她打过交道,所以不陌生.她问了我关于工作的问题后,话锋一转,问道:"你知道王丽红吗吗?",我回答:"知道,她是文秘88级的,今年也该毕业了,她分到哪里了?"
"怎么,你不知道她的事情吗?"她吃惊地问.
"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我问道.
"她自杀了."
"自杀?为什么"我有点吃惊.
"据说因为你,在遗书上写了你的名字“
”因为我?写我的名字?神经病,又没关系,干吗写我的名字?“我不高兴的回答。
”不多说了,下午举行追悼会,然后去殡仪馆,他父母希望你能去,你去吗?“
“我去?”我有点吃惊,心想:她和我有什么关系,低头思忖了一会儿
,抬头回答:“不,我不能去。”
“什么?这么大的事情你居然不去,你不怕别人说你?”她有点生气。
“正因为是件大事,所以我不能去。”我坚定地回答。
“只是去一下,这么简单的忙居然不肯帮?”她开始责怪了。
“这可不是小忙,算了,你还年轻,不懂这些道理,回去吧”
“真的不去?”她走到门口又回头问道,我摇摇头,她气呼呼地走了。
这段插曲如果不是因为后来发生的事情,我可能会遗忘掉,因为王丽红在我的意识中,属于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如同有些人我们经常路遇,可是互不搭理一样。
可是没想到,西南交大却为此闹翻了天,据说人人义愤填膺,群情激昂,王丽红为他而死,他居然不来,一定是害怕,为什么害怕呢,一定作了对不起女孩的事,人们普遍这样猜测,可是看遗书,里面只有“我为黄智文而死”的字句,黄智文对她究竟作了什么事?遗书里什么也没说,这正好给人们留下了联想的空间。
王丽红的父母更是荒唐,看到女儿的遗书之后,马上推断女儿被我强奸过,拿着信到公安局报案,以流氓罪控告我,硬说我强奸过他们的女儿,可是公安局从遗书和遗物中,怎么也看不出强奸的遗迹,又调查我的工作日程,感觉不具备作案的条件,因此不予立案。
可是还有一种解释,说公安局之所以不立案,是因为公安局害怕我,凡是有关我的案子,公安局能推则推,这是民间的解释。
王丽红父母的荒唐之处还在于,开始以强奸罪控告我,遭拒后又希望我参加葬礼,真是好笑,分明是扇自己的耳光,幸亏女干警没告诉我这些,要不我非得去把她父母痛揍一顿。
从此以后,西南交大全体教职工都认定,王丽红是因为被我强奸,不堪屈辱而死,听故事的人们也愿意接受这种解释,所以来西南交大的人,几乎都听过这个故事,无不被为王丽红的遭遇深感惋惜,对我的行为无比愤怒,所以“黄智文强奸过王丽红,王丽红含羞自杀”的流言四处传开。“为王丽红报仇”就成了迫害我的一个借口。
为什么我拒绝参加王丽红的追悼会?我的解释是,王丽红并不是我的社交圈里的人,从没来往过。其次,我正准备与未婚妻结婚,未婚妻和王丽红毫无关系,婚前参加一个女孩的葬礼,难免会使未婚妻的心理产生阴影。恐怕会终身影响我们的感情,第三,我已经不是交大的学生,是一个单位的职工,交大的事情已经与我无关。第四,王丽红的父母过于傲慢,我已经毕业离开学校,他们不应该用对待学生的态度来待我,如果来一封情真意切的信,恳请我参加,那我可以考虑,可是我连她父母的名字,外貌,家庭住址一盖不知,双方父母都不知道对方,光靠一个女干警捎来口信,使我有被轻视的感觉。
上面的理由中,第二项是主要原因,如果我参加,那必然会伤害未婚妻的感情,如果不参加,得罪全校教职工,我该如何选择?自然是未婚妻更重要。其实毕业前,我已经和母校翻脸,一刀两断了,所以听到王丽红父母对我的要求,全体教职工对我的谩骂,我只觉得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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