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与货币》之二十九
(2016-06-15 12:44:43)拜金主义的根源
货币只有在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职能已经非常发展,才能在一般财富的代表的职能上发挥作用。
货币作为财富的一般物质代表,是流通的产物,货币如果不和流通发生关系就不是货币,而是单纯的自然材料—金。
货币固定在金或银上,在一切商品的面前都代表价值,又能表现出其他商品的价值,可以和作为价值的任何特殊商品交换。因此,货币可以转化为任何特殊商品,商品表现为财富世界的某个特殊要素,但是金银代表所有的财富。因此,商品只是一些偶然的存在物,货币是万物的结晶。
每种商品都是价值,如果说具有价格,那它只是以不完备的形式表示它的货币属性,即使能实现为货币,也还是偶然的,如果它不投入流通,就不能转化为货币。
而货币则表示实现了的商品,可以满足任何需要,商品只有转化为货币之后才具有这种属性,而货币直接具有这种属性,拥有货币就如同拥有了财富。
对于充当货币的商品来说,交换过程给与它们的不是它们的价值,而是它独特的价值形式,即一般等价物的形式,有人把两种规定混淆起来,以为价值是由交换过程给与的。
货币在流通手段职能上可以被符号代替,又产生了另一种误解,以为货币是一种符号。货币本来表现人的关系,可一但人们把货币看成单纯的符号,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被说成是人们随意思考的产物。
在商品甲=商品乙的价值形式中,商品乙表现商品甲的价值,是甲的等价物,由于它是用自己的自然属性充当甲的等价物,于是就产生了一种假象,似乎它的等价物形式是和它的天然形式连在一起,一旦货币被发展起来,这种假象就形成了,尽管事实上是由于其他商品用某物来表现价值,所以某物才成为货币,可在假象中,似乎因为某物首先是货币,所以其它商品才用它表现自己的价值,原因和事实被颠倒了。
拜金主义就是这样产生的,似乎金银一从地下被挖掘出来,就直接成了货币。实际上,是由于人们把产品当做商品生产出来,所以金银才成为货币,货币是人们的生产关系的物质表现。
自我消灭的货币
在作为价值尺度时,货币的实际数量无关紧要,货币作为流通手段时,充当流通手段的材料无关紧要,货币作为财富的一般形式和物质代表时,重要的是金银本身,这时候货币本身的数量就很重要了。
货币是一般财富,谁占有它越多就越富有,对渴望富有的人来说,唯一重要的就是积累货币,货币的积累表现为从流通中反复取出货币并保存起来。从流通取出货币表现为致富欲的主要过程,一定货币只代表一定的财富。但是这种限度可以无限扩大。在一切古代民族那里,积累金银最初是僧侣和王室的特权,因为商品之神和商品之王只能属于神和王,只有他们才配占有财富本身。
可是在货币实现价格的时候,它被买者抛弃了,因为买者重视的是特殊商品。花费积蓄来满足个人享受,这只能在流通中实现,因为货币只有在流通中才能转化为现实财富,但是对于从事积累的个人来说,货币因此就消失了,因为他使货币脱离流通,而这种消失正是保证货币成为财富积累手段的唯一方式,只有把货币当做为他人的存在而付出的时候,才能实现货币为我的存在,如果我把货币保留下来,它就会在我的手里蒸发为财富的幻影,即财富的象征。
货币只是抽象的财富,在实际财富的面前,抽象财富只存在于我的头脑中,另一方面,货币作为一般财富的物质代表,只有和个别特殊形式的财富相交换而消失,才能实现这种代表作用。
认为通过积累货币可以增加货币,从而货币本身的数量是价值的尺度,这也是错误的,如果没有其他财富的积累,货币本身会按它积累程度丧失它的价值,看起来货币增加了,实际上是减少了,货币的独立性只是一种假象,货币对流通的独立性在于它要依赖于流通。
货币在作为价值尺度的时候,不需要它的实际参与,它的具体存在被否定了,它作为流通手段的时候可以作为符号存在,因此也被否定。在货币实现为各种特殊具体财富的时候,它作为财富的抽象化身必然也被否定。在作为支付手段的时候,它被生产者之间的信用否定。货币内在的矛盾之一还表现在,货币本身代表价值,也就是代表一切现实的财富,但是,它的一定量只能代表有限的财富。
现在,整个实际的财富和作为抽象形式的财富相对立,从各方面来看,货币的职能表现为自我消灭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