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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与货币》之五

(2016-05-25 11:17:01)

价值统一体的矛盾

商品是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统一体,可是价值与使用价值具有不同的属性,作为使用价值,商品表现的是自然属性,而作为价值,它表现出的是和别的商品的关系,因而表现出商品的社会属性。所以,作为价值的商品和作为使用价值的商品不仅可能,而且必须分离。商品的价值必然要取得一种特殊的存在方式,而且这种存在方式和它的自然属性不同,因此货币必然会出现,因为货币是价值的具体存在。

商品的价值属性要通过它和货币相等体现出来,结果就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发生分离,使用价值由商品充当,价值由货币充当。商品本身包含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就表现为商品社会里的商品和货币的矛盾。

出现一般等价物的根源

假设我们还处在简单的物物交换阶段,商品甲的主人需要商品丙,可是丙的主人不需要甲,于是,甲的主人只好走迂回的道路,他用甲先和商品乙交换,再用乙和丙交换,因此,甲和丙的交换是通过间接的方式完成的。

丙拒绝和甲交换说明:从丙的角度来看,甲不是自己的等价物,可是什么性质使一件商品成为另一件商品的等价物呢?是一般的人类劳动性质,因此,丙拒绝甲是因为它不认为生产甲的劳动是一般的人类劳动,即不承认甲的价值属性。

但是甲是被当做商品被生产的,它的价值属性必须得到承认,因此,它只好求助于商品乙,向丙证实了自己的确是一般的人类劳动的化身。

困难因此出现了,甲本身是商品,因而可以充当等价物,可是却得不到丙的承认,但是丙不承认甲具有价值属性,因为甲不是丙的主人需要的使用价值。

什么原因使得甲和丙不能直接交换呢?因为商品是矛盾的统一体。

我们说过,商品既有价值,又有使用价值,是两者的统一体。但是,商品对它的生产者没有使用价值,对非生产者才有使用价值,因此,交换能否成功,只有在交换双方都认为彼此的产品对自己有使用价值,也就是说,只有双方商品的使用价值同时被对方认可的时候才能交换。

因此,交换能否成功,取决于商品的自然属性,即使用价值,也只有使用价值被认可的时候,它的价值属性才得以承认。因为商品的价值属性是通过交换显示出来的。

可是商品是为交换而生产的,这一生产动机决定了它具有价值属性,从这点来说,任何商品都可以和别的商品交换,因此,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出现了矛盾。

价值与使用价值不能通约,这是商品的内在矛盾,商品具有价值属性这一点,决定了商品可以和一切商品交换,但是交换又是以使用价值为物质基础的,这一基础否定了它有这种权力。在简单的物物交换阶段,每一种商品都会遇到这种场面,怎样解决这个矛盾呢?

一般等价物出现了。

既然商品只有被认为是一般人类劳动的产物,才能和其余商品交换,那么最简便的方式就是出现一种特殊的商品,它的自然形式充当一般人类劳动的化身,因而充当一般等价物,它可以和任何商品交换,只要商品能与它交换,就证明了自己也是一般人类劳动的化身,即证明自己具有价值属性,这时候,它就可以和任何商品交换。

什么商品能成为一般等价物呢?这要取决于它的自然属性是否满足一般等价物的职能需求,一般来说,人们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商品最先形成一般等价物,例如粮食,布匹,食盐等。

一般等价物只有在参与交换的商品种类和数量达到一定规模,交换比较频繁的时候才能产生,因为只有在这种条件下,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矛盾才必须得以解决。

但是,一般等价物的出现,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商品的内在矛盾,从单个交换过程的双方来看,似乎矛盾解决了,但这只不过是把矛盾集中在一般等价物上,然后在全社会范围扩展,解决矛盾的方法是使矛盾普遍化,这好比工作中的踢皮球战术,每个人都把困难踢给别人,看似每个人的工作效率都提高了,可是困难本身没有得到解决。

一般等价物的出现,只是暂时克服了局部矛盾,但是矛盾迟早要来算总账,不过,只有在商品生产成为社会生产的主要生产方式的时候,矛盾才会爆发,这时候就表现为商业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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