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货币的错误观念
(2015-11-19 10:07:36)
关于价格决定于流通手段量的学说,最初是洛克提出的,休谟和孟德鸠斯把它发展了,李嘉图在它的基础上把它推到了极端,埃德蒙。托伦斯上校则把这一学说连同它所有的荒谬之处实际应用于银行业,斯图亚特反对这一学说,而且他的阐述实质上几乎预示了后来博赞克特,图克和威尔逊所倡导的一切。
货币作为价值尺度
货币作为价值尺度这一规定,根据以下规律,在货币流通速度已定的前提下,流通手段量取决于商品价格和商品量,或者说取决于商品总价格。
货币作为流通手段变为铸币,变为仅仅是转瞬即逝的要素,即变为货币的符号。
简单的货币流通不能返回自身,它是由无数不相关的和偶然并存的运动形式构成。例如造币厂可以被看成货币流通的出发点,但是不存在铸币必须流回造币厂的规律。
货币作为价值尺度,不是用金银条块的重量份额来表示。而是用计算铸币,即一定量货币实体的相应部分所任意取的名称来表示。
名称可以改变,而在名称保持不变时,铸币和它的金属实体的比例可以改变,于是就发生了铸币的伪造。
货币所以成为价值尺度,是因为它是物化在一定货币材料上的劳动时间,因而它自身就是价值,而且是等价物。
作为价值尺度,货币仅以计算铸币的形式出现,因而当我要把商品转换成货币,我不说它是多少重量的金银,,而说它值多少元,先令,法郎等,可是元,先令,法郎不是金的重量单位,而是计算货币的单位,所以,就引起了关于某种观念尺度的混乱观念,这种观点认为:充当计量单位的货币名称,不是一定量金银的名称,这些标准本身不表示任何价值,不表示任何一定量的物化劳动时间。
这样,就产生了一整套关于确定金银价格的胡言乱语,例如在英国,1盎司金分作3镑17先令10便士,镑,先令,便士在这里只是金银相应部分的名称,这样一来,金银似乎有了价格。
处于价值尺度的货币,只是作为想象的货币起作用,这种情况被说成货币似乎是任意想象的单纯的名称,用来表示价值的数字比例的名称,表示单存数字比例的名称。但这样一来,不如完全不用名称而用数字比例更好。
例如商品甲值12两金,乙值6两,丙值3两,它们的价值比例就是12:6:3,如果它们彼此间要交换,根本用不着实际的黄金,只要知道它们之间的价格比例就是了,可是,作为计量单位的黄金在这里就被忽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