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价值运动的独立化
(2014-06-13 12: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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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回来考察简单商品流通公式:商品—货币—商品。在该公式里,前一件商品与货币交换,是为了和后一件商品交换。就是说,卖出前一件商品,是为了得到后一种商品。
在简单商品流通中,交换的目的是为了得到某种使用价值,虽然有货币参与交换,货币也是交换价值的社会承担者,但是货币只是充当交换工具,交换者一旦货币到手,又把它让渡出去。在这里,我们看到的只是使用价值的独立运动,虽然前后的使用价值的属性不同,但这是用一种属性代替另一种属性,使用价值仍然是运动的主体,作为交换价值的货币,在这里扮演辅助性的工具。
交换价值是否可能成为运动的主体呢?即是否存在另一种流通方式,交换价值是交换的目的,使用价值反而是运动的辅助性手段呢?是否存在这样货币—商品—货币 这样的流通方式?
让我们再回头分析简单商品流通:商品—货币—商品,可以把它抽象为:使用价值——交换价值——使用价值。在这里,虽然前后两种使用价值的交换价值量大小相同,但前一个使用价值不是后一个使用价值。两种使用价值的性能不同,这本来就是交换的物质基础。
可是如果把公式 货币—商品—货币 抽象为:交换价值—使用价值—交换价值。就会令人困惑,因为交换价值就是人类的抽象劳动,即一般的人类劳动,它已经抛弃了劳动的具体形式,商品从自然属性来说千差万别,可是从交换价值来说,它们没有区别。因此,从本质来看,交换价值都是相同的,它们之间只能有数量的差别,即前后的交换价值量大小不同。如果交换后的交换价值量和原先的相比更小或者不变,那就没有交换的意义。因此,如果交换价值成为运动的主体,即流通过程表现为交换价值独立运动的过程,那么交换价值就应该表现为增值,即交换后的交换价值量大于原先的交换价值量。货币和商品交换的结果是增多的货币。
一旦交换价值的运动表现为它的增值过程,它就成了资本,资本就是能自行增值的交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