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杀害后,受害人家属该如何维权|济南刑事辩护律师网
(2019-02-26 15: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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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刑事律师王玉琴按】
受害人被凶手残忍杀害,你认为凶手该当何罪?死刑,不为过吧?但如果凶手被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呢?还能判死刑吗?若判不了死刑,受害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该如何维护?
【简要案情】
2017年7月11日11时左右,凶手周某华持铁斧将受害人周某峰残忍杀害。周某峰老母亲受不了老年丧子之痛,缠绵病榻一个多月后去世。
经鉴定,凶手周某华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这意味着,周某华非但不会被判死刑,而且将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受害人家属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于是委托王玉琴律师做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帮他们讨个公道。
【法律规定】
《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 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法院裁判】
对周某华予以强制医疗。
判决周某华及其妻子赔偿受害人家属41万多元。
【律师代理思路及工作内容】
追究周某华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是受害人家属的首要目标;
在确认周某华确实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况下,要求对周某华强制医疗,确保受害人家属人身安全,这是第二个目标;
要求周某华进行民事赔偿,以抚慰受害人家属受到的精神伤害,这是第三个目标。
王玉琴律师的工作紧紧围绕这三个诉讼目标展开:
1、勘验案发现场,询问受害人家属,了解基本案件情况;
2、要求侦查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防止案件不了了之,也为律师阅卷、申请重新鉴定,打下基础;
3、要求侦查机关给受害人家属做笔录,增强案件公正性,补充检材;
4、到检察院阅卷,仔细研究案情,为申请重新鉴定做准备;
5、出具律师法律意见书,要求案件退回补充侦查,补充周某华是否患有精神病的相关证据,为申请重新鉴定准备公正、完整的检材;
6、出具《重新鉴定申请书》,申请对周某华的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重新鉴定;
7、两次司法精神病鉴定意见,一次为精神分裂症,一次为急性短暂性精神病,再次申请重新鉴定;
8、要求对周某华强制医疗,取得《强制医疗决定书》;
9、代理参加强制医疗复议程序,取得《强制医疗复议决定书》;
10、代理受害人家属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周某华及其妻子进行民事赔偿。法院判令周某华及其妻子赔偿受害人家属41万多元。
历时一年多,王玉琴律师代理受害人查明,周某华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负刑事责任,消除受害人家属对鉴定意见的疑问。在此基础上,要求对周某华强制医疗,并进行民事赔偿,保护了受害人家属的人身安全及财产权益,完全实现了诉讼目标,受害人家属对王玉琴律师的工作非常满意。
何兵教授说,“有冤要喊”!不要认为,自己家人被杀害了,你就会得到一个公道。家人被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杀害后,若无律师的艰苦工作,本案可能在公安机关就不了了之,不可能有后来的强制医疗及民事赔偿,受害人家属将一面承受丧亲之痛,一面认为天道不公,一辈子憋屈。正义从来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自己争取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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