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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母女派出所内被杀 警察涉嫌玩忽职守罪

(2015-07-21 18:07:36)
标签:

杂谈

         http://ww1/large/66e6330fjw1euak0qexmaj20dx0afgn0.jpg警察涉嫌玩忽职守罪" TITLE="邢台母女派出所内被杀 警察涉嫌玩忽职守罪" />
 (文/王玉琴律师 图片来源:中国广播网)

           “有危险,找警察”,这是三岁小孩都知道的事儿,警察叔叔会抓坏人,保护好人。但河北邢台一对母女却在派出所内被杀了!这是怎么回事儿呢?

 

据《中国之声》报道,犯罪嫌疑人曹振齐因怀疑妻子曹建芳有外遇,与妻子及岳父岳母发生矛盾,并先后三次到河北邢台市邢台县皇寺镇派出所调解。712日,第三次调解时,悲剧发生了:就在派出所指导员办公室,曹振齐用三棱刮刀将妻子曹建芳、岳母郭素萍残忍杀害。案发时,指导员办公室没有一个警察!

 

在派出所办公室,在警察眼皮底下,一对母女被杀害,警察难道不用承担一点责任?

 

王玉琴律师认为,警察涉嫌玩忽职守罪。依据《刑法》第397条规定,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当履行其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案警察完全符合玩忽职守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涉嫌玩忽职守罪。

 

警察玩忽职守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该刑事立案,没有立案。

据《新京报》报道,曹振齐曾于78日至113次持菜刀、斧头等凶器威胁曹寅生家人,并打砸物品,烧毁被褥,曹振齐已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但警察到现场后,既未制止曹振齐的暴力行为,也未对曹振齐立案侦查,此为警察玩忽职守之一。若当时警察对曹振齐刑事立案,将其刑事拘留,悲剧就不会发生。

 

二、没有保护好公民生命安全。

警察明知曹振齐有暴力倾向,却未注意防范,让曹振齐带刀进入派出所;本案已多次调解未成,且涉嫌刑事犯罪,不具备调解条件,警察却多次以家庭纠纷为由,不刑事立案,不拘留,一味调解;调解时,主持人擅离职守,放任有暴力倾向的曹振齐与受害人单独在一个房间,终致惨剧发生!在派出所内,警察都不能保护好这对母女,警察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成了个笑话!

 

目前,检察院已经介入调查,希望能给曹家、给大家一个公道!

 

王玉琴律师手机:15806603546

微信号:xingshilawyer

新浪、腾讯微博:@王玉琴律师

QQ783703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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