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可以为你做什么】申请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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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回避刑事辩护律师故意伤害罪申请检察官回避 |
分类: 刑诉程序 |
(文:王玉琴 刘卫国 图片来源:南方都市报)
申请回避?那有什么用?根本是在走过场嘛。开庭时,法官问,你申请回避吗?答:不申请。多此一问,啥用也没有!
若你真如此想,那就大错特错!申请回避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刑事辩护律师的一项重要权利,用好了,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不信?请看下面的案例。
我们有这样一个案例,王某多次被人殴打,多次报警,警方均未破案。最后一次,其被三人戴上黑头套、用铁锨砍头部,为自卫王某用水果刀将一人捅死。(详细案情见:《王某正当防卫案案情简介》一文)这起案件中,殴打王某的人中有一名派出所协警,案件从一开始就偏离了公正,警方对死者多次殴打王某的原因未调查清楚、将打人协警取保候审、不调取打人者的通信记录等等,我们多次写法律意见书、控告书等一点点推进案件,但始终被公检压制。开庭前一天,主审法官竟然给我们打电话说,“检察官说了,开庭时,不就案件起因和王某正当防卫情节举证。”
法律规定,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公诉人也必须举证。本案检察官却不举证,简直视法律于无物!其气焰何等嚣张!若让这样的检察官继续开庭,案件能有公正的判决吗?若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不举证,被告人还能得到公正吗?
怎么办?任由检察官为所欲为下去吗?
不!一位对被告人负责的刑事辩护律师,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情况继续下去!申请回避,申请检察官回避!(见《回避申请书(申请检察官回避)》一文)
我们申请检察官回避时,她都懵了!面对满满一法庭旁听人员,其十分尴尬,试图狡辩。但最终,还是休庭,等待检察长决定是否回避。虽然最后,回避申请被驳回,还是由那位检察官开庭,但她乖乖地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举证,这达到了我们的目的,有力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申请回避绝不是摆设,是实实在在的权利!有权利不用,是对自己权益的侵害!一定要充分行使申请回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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