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姜宇清
(2020-11-23 11:18:13)分类: 点评 |
第一首《青蛙》
那一只肉感的颇动的绿
在古寺一侧,尤其是那只
老年的蛙,声音沧桑地绿
那一只,不朽的木鱼
均不为所动,只是依旧与之
和鸣,敲击
那一只在池塘,那一只在佛堂
那一只于城外,那一只于尘外
那一只将月点圆,那一只将经敲残
有欲的和鸣无欲的敲击
一只棕红,一只暗绿
木鱼是木质的青蛙,青蛙是肉质的木鱼
这首诗的题旨,如果放大了看,它关涉到自然与宗教的关系。而自然与宗教对于人的生命来说,是相对峙的两极位格。人类产生之初,原始人从大自然中分化出来,又栖居于大自然中,其生命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它的本能欲望是饮食男女,即存活和种族绵延。然而,在艰难、险恶的生存搏斗中,面对大自然的无力感,使他们把自身关于“灵魂”的观念,投射于各种自然现象,由此出现了他们对自然人格神的敬畏和崇拜。远古图腾和创世神话,都是人类最早的宗教萌芽。在此后的人类文明的演化中,人从依附自然而走向征服自然,导致了自然欲望异化为神会欲望(如掠夺欲、占有欲、权力欲、财富欲等),反而给人类又造成了更大的优患和灾难。与此相对应,原始宗教也渐次发展成为历史宗教,以平复人们心灵的痛苦。比如,佛教的“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就是劝诫人们从尘世的困扰中,获得解脱和超度。当然,进到现代社会,宗教衰微了,但是“有欲”与“无欲”的悖反与两难,仍纠缠着现世人生。《青蛙》一诗切入的就是这一哲学性命题。
全诗并置了两个意象:青蛙与木鱼。青蛙暗喻自然,木鱼指代宗教。其构思巧妙之在于两者的异同之辨。它们的相似性,表现在形态上,青蛙像木鱼,木鱼也像青蛙,表现在声音上,青蛙鸣叫,木鱼也发出声响。但是,它们也有差异性:一个色彩“暗绿”,一个颜色“棕红”;一个声音是“肉质”的,一个音响是“木质”的。而且它们存在于不同环境:一个在“池塘”,一个在“佛堂”,因而拥有各自的审美空间——“一只将月点圆,一只将经敲残”。然而,青蛙和木鱼的似与不似,它们所在境界的互否而又交融,却构成了自然与宗教的相反相成的巨大的意蕴张力。究其本质,“有欲”与“无欲”的撞击,是自然与宗教矛盾的核心。正是这种冲突演绎着人的生存轨迹。要是把自然与宗教解读为物质和精神,那么,其理想状态是:格守天然之欲,但不恶性膨胀;企望圣洁之境,但不超尘遁世。诗的最后一节收束,把青蛙、木鱼两个征象互文交插:“木鱼是木质的青蛙,青蛙是肉质的木鱼”,这就道破了人的肉身与灵魂的对立统一,也昭示了“人生在世”的生命真谛!
我们漫步在城郊的傍晚,远离尘嚣,静听着原野上的蛙鸣和佛寺里的木鱼声声,在池塘边,在庙宇旁,抬头望月,俯首沉思,回溯人世千年沧桑,该有多少历史的记忆和人生的醒悟与感慨……
第二首《公牛》
它总是站着
离群不远处站着
它总是
不吃草,站着
它的塔型的蹄
把高原站得低了,辽阔了
它爱偶尔一惊
同伴们都抬起头来
历来咏马的诗很多,但写牛的诗却较少。在现代,鲁迅有一句著名的诗句:“俯首甘为孺子牛。”然而,它只是一个喻象警语,作为整体语境的组成部分,并不具备独立自足的意义。当代诗人昌耀写过一首题为《一百头雄牛》的诗,展现了百头雄牛的“血酒一样悲壮”,象征着大西北粗犷、强悍的地域精神。可是它抒写的是群体,并非个体。而这首《公牛》诗,则着力刻画了单个公牛的形象,既不是警句,也不含象征。
此诗最大的特点,是冷静地直逼现场:在广袤、深厚的黄土高原之上,“它总是站着/离群不远处站着//它总是/不吃草,站着”,这是一个以牛群、草地为背景的昂然伫立的公牛造象,它与周围的环境是已然的,自洽的,没有任何多余成分的插人,而“站着”一词的加重式反复,凝定了公牛的自在的姿态。然后,笔力集中到它的“蹄”上,“塔型的”,虽是一个以彼物比此物,但想象得极为切实,没有多少浪漫色彩。紧接着点明它与高原的客观的关系:“把高原站得低了,辽阔了”,仅此而已,没做什么依托和生发。整个画面都是沉实的,宁静的,诗人并不介入,一切让牛“自己为自己说话”,(伊哈布·哈桑语)。然而到了最后,却又化静为动,但仍是静中之动,些微的,甚至是内在的,使它与群牛自然呼应:“它爱偶尔一惊/同伴们都抬起头来”。这样,诗歌始终聚焦于“公牛”主体,因而,给读者留下了直接的深刻印象,并定格为像高原一样辽阔、壮美的艺术境界。
在这首诗里,诗人为我们提供的是一个自然本真的形态,而运用的是“冷修辞”。这也是一种美的发现,一种独特的创造。人们常说“诗是话语的命名”。但诗歌话语所命名的,不仅可以是情感,是理性,也可以是现象,是物自体。后一种情况,有点类似叔本华所说的:“为何满月的景象如此慈样、抚慰和崇高?因为月亮是体验的对象,从不是意愿的对象:星辰,人们不追求,只是喜欢它的华丽。”这里,诗人面对公牛,采取的也是这种诗歌方式:一头公牛在高原上兀立着,它超脱了人世纷扰,与大自然融为一体,它自在自得,毫无滞碍,虽然静默无言,但它自身却也焕发出一种威严、冷俏和奇丽!这对人的自然生态来说,不也有一种睿智的启迪吗?
第三首《鸳鸯》
鸳鸯是爱情的一个括号
内容可以无限延长
但不可只出现一半
鸳鸯,是一种鸟,雌雄为伴,雄鸟羽毛绚丽、华美,雌鸟背呈苍褐色。两鸟偶居不离,古称匹鸟,后因以喻爱情和夫妇。唐代诗人卢照邻《长安古意》诗云:“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比目鸳鸯真可羡,双去双来君不见?”比目鱼、鸳鸯鸟,自古常作男女相互爱恋的象征,并已成为古诗词中流转的原型意象。
然而,鸳鸯作为爱情原型,到了《鸳鸯》这首现代诗中却发生了极大的创造性衍化。不仅内含包容了古今审美意蕴发展,而且写法也迥异于古代。古时的艺术表现,多是以具象喻抽象,而此诗则反其道:它不说爱情是鸳鸯,而说“鸳鸯是爱情的一个括号”。从鸳鸯到括号,是化具象为抽象,或者说,鸳鸯被彻底符号化了。这种诗歌形象的深层变构,无限地扩充了其所咏爱情的丰盈、复杂与变幻。所以,诗中接着说:“内容可以无限延长”。爱情,是古今中外文学的永恒母题。从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双双殉情,到梁山泊与祝英台的死后化蝶;从革命年代烈士牺牲前的刑场婚礼,到现实的日常生活的磕磕碰碰、今日结合明日离异的快捷,乃至化爱为恨的仇杀……爱情啊,包含了古往今来多少苦辣酸甜的内容和滋味,真可谓“无限延长”了。然而,爱情无论如何诡秘难测、变化多端,但作为人类繁衍中的人性的基质部分,只要有男女存在,它就不会泯灭。国为爱情永远是男女心灵的感应,因此,诗中说:“但不可只出现一半。”也就是说,任何爱的发生,必须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即使是人类之爱、自然之爱、世界之爱这些超越男女的大爱,也是需有对象的。这就是爱的主客体的辩证法,也是爱的理性哲学。
美学家苏珊·朗格说:“诗是生命情感的符号创造。”这种符号的表现,可能是形象的,也可能是非形象的。这首小诗的奇特之处,就在于它把鸳鸯的原型意象简化为纯粹的标点符号,却囊括了那么多纷纭繁复的爱情的蕴涵。一个符号,几行诗句,化腐朽为神奇,由传统拓新意,别出心裁,戛戛独造,真正是言简意赅,文约事丰,把诗意结晶为珍珠而莹光四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