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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陈超的现代诗学体系(之四)

(2015-09-02 07:20:34)
标签:

文化

陈超

现代诗人

诗学

现代诗

分类: 诗论
                     论陈超的现代诗学体系(之四)

                                                         苗雨时

 

                    现代诗人与传统

 

现代诗是从现代社会土壤上生长出来的艺术奇葩。然而,它并不是由天外飞来的孤零零的毫无依持的文化籽种,虽然它以反叛传统的姿态出现,但它仍从文学历史的流变中获得必不可少的资源和力量,只不过是对传统有所抉择、有所创新罢了。所以,现代诗人不能以历史虚无主义态度对待以往一切优秀诗歌的伟大创造。

歌德说:“我们要学习的不是同辈人和竞争对手,而是古代的伟大人物。……一个资禀真正高超的人就应感觉到这种和古代伟大人物打交道的需要,而认识这种需要正是资禀高超的标志。”(《歌德谈话录》)

这就涉及到了现代诗的“继承传统与创新”的问题。陈超的现代诗学把它作为一个重要的命题给以探讨,无疑反映了他的诗学研究在坚持时代前沿性的同时,还具备广博宏深的历史视域。然而,他的切入点不是纯理论的角度,而是带有实践性地集中到“现代诗人与传统的能动关系”,也就是他所谓的“‘正典’与独立的‘诠释’”。

现代诗的“继承与创新”,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陈超面对这一问题首先排除了一种肤浅的观念,即“继承”是“对中国古老诗歌传统的回归和摹仿”,与此同时确立这样的见地:“继承传统”是指非常复杂化的、自觉的对过去诗歌模式中所遗存的价值、原则、规范、经验以及其中所蕴含的民族气质和艺术精神更深入的理解和扬弃。以此作为他论题研究的理论概念的前提。

由于传统的复杂性,面临传统不可能形成公认权威的一体共识。即使有此共识,对诗人个人创作来说,也缺乏切实有效性,所以诗人对传统的继承,他与传统的关系,只能是独立的“诠释”对于“正典”的能动。

陈超这样论证:

 

我坚持我一贯的立场,即:对诗人个人的写作而言,“继承”传统不会是一种轻而易举的行为。这里,永远包含着对其积极能动的选择、变构、剥离和重新发现。传统和现代,是互相打开的。因而,传统只能是“当代”重新理解中的传统,它首要的因素不是自在的、固定不变的,它永远包含着创造的因素在内。对传统的“继承”,从最高价值上说,只能是传统意义的重新“生成”过程。传统对于我们现代诗人来说,它既不会是可以包打天下的利器,也不只是需要加以克服的消极滞塞因素。它仅是一种无限大的可能,真正的价值只能相对于我们的智力深度及语言能力的实践而确定。……“继承”活动在本质属性上是与创新性理解同时到来的。

 

此处,我之所以大段征引陈超书中的论述,是因为这段论述十分精到而完整地阐释了诗人与传统的微妙关系及其能动性。传统不是一道枯死的河床,而是一条奔涌着的流水,诗人在水中弄潮,推波助澜。

现在,我们可以进一步说:“继承与创新”,在这一特定的基点上,不再是两个词,而是二者构成的一个“新词”。极而言之,继承就是创新,创新就是继承。没有创新的继承,是没有出息的仿造。没继承的创新,是没有根底的泡沫。真正有实力的现代诗人,敢于在艺术历史的共时空间,与古典大师们作交流和对话,从他们那里获得传统的真实与活力,汲取对艺术本质的理解、母题和超迈卓越的创造精神,以自己话语血液,去粘和几个世纪的椎骨,并加以凝聚生发,从而在艺术伟大纯正的高标点上,于活生生的今天文化语境中,结合社会进步的要求和美学律令,创作出真正属于这个时代文明的伟大诗作。

正如陈超所预示的:

 

所谓民族特色,所谓东方感的现代诗,只有在这种自觉的创造意识下,才具有真实、结实、落实的广阔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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