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双向无线电通信失效

(2010-05-04 21:45:25)
标签:

杂谈

分类: 专业知识
第91. 185条 双向无线电通信失效
(a) 除空中交通管制批准外,在飞行过程中,当双向无线电通信失效时航空器驾驶员必须遵守本条的规则。
(b) 如果无线电通信失效发生在目视飞行规则条件下,或者在失效后遇到目视飞行条件,航空器驾驶员应当按目视飞行规则继续飞行,并尽快着陆。
(c) 如果无线电失效发生在仪表飞行规则条件下,并且不能按照本条 (b)款实施目视飞行规则飞行,航空器驾驶员应当根据以下规定继续飞行:
(1) 按照下列规定确定飞行航线:
(i) 按照最后接到的空中交通管制许可所指定的航线继续飞行。
(ii) 如果航空器正在被雷达引导,从无线电失效点直接飞向雷达引导指令所指定的定位点、航线或航路;
(iii) 在没有指定航线时,按照空中交通管制曾告知在后续指令中可能同意的航线飞行;
(iv) 如果不能按照(c)(1)(iii)所述航线飞行时,则按照飞行计划所申请的航线飞行。
(2) 按照下列高度或高度层中最高者飞行:
(i) 无线电失效前最后一次空中交通管制许可中所指定的高度或飞行高度层;
(ii) 仪表飞行规则运行的最低高度或高度层;
(iii) 空中交通管制曾告知在后续指令中可能同意的高度或高度层。
(3) 离开空中交通管制许可界限
(i) 当空中交通管制许可界限是起始进近定位点的情况下,航空器驾驶员如果已收到空中交通管制给出的发布下一许可的时刻,应当在接近此时刻时开始下降或下降和进近;如果未曾收到发布下一许可的时刻,则尽可能按照提交的飞行计划所计算出的预计到达时刻或(与空中交通管制一起)修正的航路预计到达时刻下降或下降和进近。
(ii) 在许可界限不是起始进近定位点的情况下,航空器驾驶员如果已收到过空中交通管制给出的预计发布下一许可的时刻,应当在此时刻离开许可界限;如果未曾收到过发布下一许可的时刻,应当在到达该许可界限上空时继续飞向起始进近定位点,并尽可能按照提交的飞行计划所计算出的预计达到时刻或(与空中交通管制一起)修正的航路预计到达时刻开始下降或下降和进近。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