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2009年12月的王如盗窃季羡林古籍文物案,在2011年5月进行了一次审判后,至今已近3年,没有结案。今年2月20日,北京一中院法官来我家访问,突然宣告王如方咸如二人已于2月17日取保候审。法官说,因为有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嫌疑人已关了两年了,认罪态度有进步,所以让他们取保候审。在候审期间,他们不能随意行动,不能谈论案件本身的事,否则立即再行逮捕归案。法官表示,案件的盗窃性质不会变,一定会按法律审判。候审是法院独立做出的决定,没有任何外人的干预和指使。随后,检察院的检察官也表示,案件性质不变,会尽快审结。我虽不十分理解法院的决定,但表示尊重,并强调入室盗窃、数额巨大、按法律审判不能改变,案件应尽快审结,更不能不了了之。
王如出来后很快就给西安华商报记者打电话,声称检察院已撤诉,他们是无罪释放的,说他掌握大量的材料,要揭露法院内幕,状告钱文忠和季承等等。对此,华商报在3月13日报道了此事。
我就王如的表现询问检察官,检察官说他们没有撤诉,案件的性质也没有变化,一定会审判的。但有关法律人士认为,候审的做法不适用于王如案,因为重大刑事案件是不能取保候审的。我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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