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怀叵测”原来是褒义词
“叵测”是又一个由原来的褒义词变成今天的贬义词的典型个案。“叵”是“可”的反字,即把“可”反过来写就是“叵”,因此本义就是“不可”。“叵测”是不可预测的意思,今天专用于贬义,形容诡诈难测,比如居心叵测,心怀叵测,形容人内心的诡诈深不可测。
据《新唐书·尹愔传》载,尹愔是唐玄宗时期著名的博学之士,尤其精通老子的《道德经》,因此做了道士。玄宗好道,将尹愔召入宫中聊天,一聊之下,非常投机,立刻封官,请他领头修国史。尹愔是道士啊,坚决推辞不干,玄宗于是下诏,特许尹愔可以穿着道士服上班,尹愔这才就职。尹愔经常在国子监讲学,阐发自己的独到见解,“听者皆得所未闻”。
年轻时,尹愔在国子监学习,师从国子博士王道珪。尹愔是王道珪的学生中最有学问的,因此王道珪对别人称赞道:“吾门人多矣,尹子叵测也。”王道珪认为学生中只有尹愔的学问深不可测,别的学生都比不上他。“叵测”在这里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褒义词。
后人用“叵测”来形容人心,人心深不可测,当然偏向于贬义,因此“叵测”跟奸邪联系在了一起。《大宋宣和遗事》中就是这样使用的。宋徽宗微服私会李师师已是朝廷中公开的秘密,可是没人敢劝谏,有个叫曹辅的小官上书劝谏,宋徽宗大怒,罢了曹辅的官儿。谏议大夫张天觉为曹辅抱打不平,上书指责宋徽宗不能容纳忠臣,反而听信谗言,“万一有奸邪叵测之情,陛下悔之晚矣!”张天觉的意思是万一有奸邪之辈不可预测的事情发生,危及到皇帝的性命,那时可就悔之晚矣了。
今天的“心怀叵测”、“居心叵测”只用于贬义,而且语感非常严重。
“杏林”为何代指中医界
“杏林”是中医界的代称,中医往往以“杏林中人”自居,中医世家往往也被称为“杏林之家”。“杏林”一词是怎么来的呢?
这个称谓出自三国时期福建名医董奉。据葛洪《神仙传》载,福建名医董奉住在山中,为人治病从来不要钱,如果治愈的是重病患者,就吩咐他们在自己住处附近种五棵杏树,如果治愈的是轻病患者,则种一棵杏树。数年之后,住处附近的杏树就有十万余棵,成为一片郁郁葱葱的森林了。森林中百禽群兽极多,每天在林间嬉戏,和董奉相处得像一家人。
杏子成熟的时候,董奉在林中建了一座粮仓,对附近的人们说:“如果你们想来买杏子,不需要花钱,只需用谷子来换,拿来多少谷子就换多少杏子。”贪便宜的人自然很多,遇见拿来的谷子少而取走的杏子多的人,森林里的老虎就主动出林,大吼着驱赶此人,这人慌里慌张地逃跑,到家一秤,多取的杏子全撒在路上了,带回来的杏子刚好跟带去的谷子一样的数目。遇见偷杏子的人,老虎就会一直跟踪到他家里,活活将他咬死,家人知道他是因偷杏而死,赶紧把偷回家的杏子送还给董奉,叩头谢罪,董奉施展他的绝妙医术,再把被虎咬死的人救活。
董奉并不是个守财奴,用杏子换回来的谷物,董奉用它接济穷人,旅途中没有干粮的行人也常常得到董奉的接济。
有一次董奉治好了县令女儿的怪病,县令把女儿许配给董奉为妻,董奉经常出门行医,妻子于是领养了一个女儿一起生活。十几年之后,董奉忽然成仙而去,据仙去之前最后看见董奉的人回忆,董奉看起来就像三十多岁的小青年,而其实董奉在人间已经三百多年了。
董奉成仙后,妻子和女儿就靠着这片杏林为生,有想来欺负这对孤女寡母的,林中的老虎就出来逞威风,赶走那些坏人。
董奉虽然离开了人间,但他的杏林仍然护佑着妻女。为了纪念这位行医济世的名医,当地人在杏林中设坛祭祀,又在董奉隐居处修建了杏坛、真人坛、报仙坛。时间一长,“杏林”便渐渐成为医家的专用名词,人们还常常爱用“杏林春暖”、“誉满杏林”之类的话来赞美那些像董奉一样具有高尚医风的名医。
“猩红”跟猩猩有关系吗
“猩红”是一种颜色,即鲜红色。为什么用“猩”来命名这种鲜红的色彩呢?难道跟猩猩这种动物有关系吗?答案是:的确跟猩猩有关系。
在中国古籍中,猩猩是一种神奇的动物,早在《山海经》里就有记载,说它是兽身人面。参考各种古籍,可以得知古人对猩猩特性的综合认识:猩猩会说话;会笑;会像小孩儿一样啼叫;猩猩知道未来的事情;猩猩知道人叫什么名字;猩猩喜欢饮酒,因此喝醉了才会被人捉住;猩猩最好吃的部位是它的嘴唇。这些特性在今天看来简直匪夷所思,也许那时候的猩猩跟人的差距比现在要小很多吧。
“猩红”最早是蜀人对色彩的称呼。据蜀地地方志《华阳国志》记载:“猩猩兽,能言,其血可以染朱罽。”“罽(jì)”是羊毛织物,后泛指毛织物。用猩猩的鲜血染成的“罽”叫朱罽,“朱”就是大红色,是古代五种正色(青、赤、黄、白、黑)之一。可见,正因为猩猩的鲜血染出的色彩恰是正色之一的“朱”,蜀人才使用它的鲜血染织,并且把朱罽的颜色命名为“猩红”。
无独有偶,《酉阳杂俎》中记载,灵长类中仅次于猩猩的狒狒“血可染绯”。“绯”也是红色,当然也就是正色,古代的红色官服叫作“绯衣”或“绯袍”。
至唐朝末年,猩红色已经通用,唐诗中就有许多描写。名妓赵鸾鸾《纤指》:“纤纤软玉削春葱,长在香罗翠袖中。昨日琵琶弦索上,分明满甲染猩红。”韦庄《乞彩笺歌》:“留得溪头瑟瑟波,泼成纸上猩猩色。”韩偓《已凉》:“碧阑干外绣帘垂,猩血屏风画折枝。”徐夤《荔枝》:“何人刺出猩猩血,深染罗纹遍壳鲜。”李中《红花》:“红花颜色掩千花,任是猩猩血未加。”南宋陆游的《花下小酌》也使用了猩红的色彩词:“柳色初深燕子回,猩红千点海棠开。”
“猩红”的色彩定型之后,人们开始用“猩红”作为色谱。明代名医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记载银朱这种药物时,就把它的色相比附为猩红,故银朱别称猩红。
有趣的是,美国汉学家谢弗在其名著《唐代的外来文明》中猜测猩红是提炼于胭脂虫的颜色。胭脂虫原产于墨西哥和中美洲,这种虫子提炼出的红色是天然的染料,这种染料早在唐代之前就经由丝绸之路传入中国。谢弗的猜测有一定的道理,可是他却解释不了为什么胭脂虫的红色称为“猩红”。
“悬壶”为何代指行医
人们把行医卖药称为“悬壶”,“悬壶济世”这一成语是称赞那些治病救人、医德高尚的医生的。为什么行医卖药叫作“悬壶”呢?这个“壶”到底是什么东西?
原来,这里的“壶”和“瓠”是通假字。“瓠”(读作hù),瓠瓜就是葫芦。“悬壶”悬的就是葫芦,而不是酒壶之类。
“悬壶”这个典故出自《后汉书·方术列传》。东汉时有个叫费长房的名医,还不懂医术之前是个市场管理员,市场上有位卖药的老翁,费长房天天见到他来卖药。这位老翁卖药不同别人,他在街头摆摊的时候一定随身悬挂着一个葫芦,收市之后,老翁偷偷地钻进葫芦里不见了。这一幕本来没有任何人看到过,不过有一次却被费长房偶然在楼上看见了。费长房认为这位老翁一定是位异人,于是携带着许多酒肉前去拜见。老翁摆谱说:“明天你再来吧,今天就不要烦我了。”
第二天费长房又带着礼物去拜访,老翁一见到费长房,就拉着他一同钻进了葫芦里。费长房眼前一亮,只见葫芦里华屋玉堂,美酒佳肴,简直是一处豪宅。两人酒足饭饱之后出了葫芦,老翁嘱咐费长房不要将这件事对别人说。
费长房于是得以拜老翁为师,跟随老翁一起入山修道。老翁先是让他独居在群虎环绕的荆棘丛中,费长房一点儿都不害怕。老翁又让费长房独卧空室,用腐烂的绳索悬万斤巨石在他头上,驱赶无数大蛇来啃噬绳索,费长房也一点儿都没挪动身子。经过了这两关考验之后,老翁更过分了,竟然让费长房吃屎,屎中还有三条奇臭无比的大虫,费长房这一下可犯了难,再也无法保持镇静了。老翁对他说:“哎呀小伙子!你差一点就得道了,可惜最后一关没有过去。”于是把费长房打发了回去。费长房跟着老翁学会了一身医治百病的好医术,也学着师父悬挂着一只葫芦,到处行医治病,“悬壶”和“悬壶济世”的典故就是从这里来的,直到现在,很多中医店堂和中药铺门口还悬挂着一只葫芦。
“寻常”本是度量单位
很多人都不知道,“寻”和“常”都是古代的度量单位。最早的度量方法是伸开双臂,双臂之间的距离称作一寻,一寻乃八尺。同样的度量单位还有“仞”,一仞也是八尺。古书中常常形容高山为“万仞”,读者朋友们可以自行换算一下高度。“倍寻谓之常。”也就是说,“常”是“寻”的两倍,即一丈六尺。
汉语中有个反义同词现象,即一个词既可以指正面,又可以指它的反面。“寻常”连用就是这样,既可以比喻短或小,又可以比喻长或多。《左传·成公十二年》载:“诸侯贪冒,侵欲不忌,争寻常以尽其民。”杜预注:“言争尺丈之地,以相攻伐。”杨伯峻注:“寻常意谓尺寸之地。”《国语·周语下》载:“其察色也,不过墨丈寻常之间。”韦昭注:“五尺为墨,倍墨为丈,八尺为寻,倍寻为常。”这里的“寻常”是比喻短或小。《淮南子·主术训》:“于此毫末,于彼寻常矣。”这里的“寻常”又用来比喻长或多了。
因为“寻”“常”是最普遍使用的度量单位,“寻常”一词便引申为平常、普通的义项,比如刘禹锡的“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的名句。同时“寻”“常”又是经常使用的度量单位,又引申出经常、平时之义,比如杜甫“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