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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小品(15)|季羡林

(2025-03-25 20:48:40)
分类: 图文:现代诗文
人生小品(15)|季羡林

        谈所谓“老龄化社会”
        我觉得“老龄化社会”这一个词儿像是一个舱来品。几十年前我没有听说过。
        谈论人的老龄化,不是一件坏事。在人类社会中,除了那些夭折和中年早逝者外,每个人都有一个老年。一般说来,人到了老年,血气已衰,行动不会像青少年那样矫健,有时会要一点照顾,这是人之常情。如果从这个意义上谈论“老龄化”,不但未可厚非,而且符合中国尊老的美德。因此,在最初在报章杂志上碰到“老龄化”这个词儿时,心里颇有点甜滋的感觉,因为,我自己早已就算是个老人了。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谈论在报刊上出现的次数多了起来,而且给“老年”也下了定义:六十岁以上就算是老年。我不知道,这个规定是从哪里来的,是不是国际上公认的?谈论的口气也严肃了起来。我曾读到一些报道,说某某城市到了多少多少年,“老年人”达到全体居民的多少多少百分比,它就算是个“老龄化城市”。虽然没有明说其后果,然而语气之中隐隐埋藏着一点“忧患意识”。也许因为自己是老年人,难免有点神经过敏。我隐约感觉到,社会已经把老年人视为一种包袱,一种负担。他们自已已不能生产、劳动,需要别人——当然是年轻人——来养活他们了。将来老年人越多,则问题越多,偏偏建国以来,人均寿命已经增加了一倍多,看来将来还会提高。这就意味着,社会的包袱将会越来越重了。这岂不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吗?
        恕我愚陋,我不理解,这样喧嚷不休地大谈“老龄化社会”,究竟有什么意义?规定六十岁为老年,在旧社会是可以的。然而到了今天,专就我们搞人文社会科学的人来说,六十岁正是黄金时期,读书多了,资料掌握也多了,正面和反面的经验和教训都已经有了,正是写作的最佳时刻。然而社会却突然告诉你:你已经“老”了!不中用了!成为社会的负担了,“老龄化”一个“化字就把你打入另册,谈老色变,好像是谈艾滋病、环境污染、生态平衡破坏等威胁着人类生存前途的祸害一般,老年人也威胁着人类的生存。
        我真正不了解,谈论“老龄化”究竟想干什么?从前的皇帝有权“赐自尽”,难道现在的社会也想赐老人自尽吗?事实上今天六十岁以上的老年人还能干事、想干事、肯干事的大有人在。老在他们耳边聒噪什么“老龄”、“老龄”,搅得他们不得安宁,这对社会不利,对中青年人也不利。这不是一清二楚的吗?
        我的话能代表一部分老人的心情。我说得可能有激烈的地方,请非老人原谅包涵。
        ——1997年9月5日

        论朋友
        人类是社会动物。一个人在社会中不可能没有朋友。任何人的一生都是一场搏斗。在这一场搏斗中,如果没有朋友,则形单影只,鲜有不失败者。如果有了朋友,则众志成城,鲜有不胜利者。
        因此,在人类几千年的历史上,任何国家,任何社会,没有不重视交友之道的,而中国尤甚。在宗法伦理色彩极强的中国社会中,朋友被尊为五伦之一,曰“朋友有信”。我又记得什么书中说:“朋友,以义合者也。”“信”、“义”涵义大概有相通之处。后世多以“义”字来要求朋友关系,比如《三国演义》“桃园三结义”之类就是。
        《说文》对“朋”字的解释是“凤飞,群鸟从以万数,故以为朋党字”。“凤”和“朋”大概只有轻唇音重唇音之别。对“友”的解释是“同志为友”。意思非常清楚。中国古代,肯定也有“朋友”二字连用的,比如《孟子》。《论语》“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却只用一个“朋”字。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朋友”才经常连用起来。
        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重视友谊的故事不可胜数。最著名的是管鲍之交,钟子期和伯牙的故事等等。刘、关、张三结义更是有口皆碑。一直到今天,我们还讲究“哥儿们义气”,发展到最高程度,就是“为朋友两肋插刀”。只要不是结党营私,我们是非常重视交朋友的。我们认为,中国古代把朋友归入五伦是有道理的。
        我们现在看一看欧洲人对友谊的看法。欧洲典籍数量虽然远远比不上中国,但是,称之为汗牛充栋也是当之无愧的。我没有能力来旁征博引,只能根据我比较熟悉的一部书来引证一些材料,这就是法国著名的《蒙田随笔》。
        《蒙田随笔》上卷,第28章,是一篇叫做《论友谊》的随笔。其中有几句话:
        我们喜欢交友胜过其他一切,这可能是我们本性所使然。亚里士多德说,好的立法者对友谊比对公正更关心。
        寥寥几句,充分说明西方对友谊之重视。蒙田接着说:
        自古就有四种友谊:血缘的、社交的、待客的和男女情爱的。
        这使我立即想到,中西对友谊涵义的理解是不相同的。根据中国的标准,“血缘的”不属于友谊,而属于亲情。“男女情爱的”也不属于友谊,而属于爱情。对此,蒙田有长篇累犊的解释,我无法一一征引。我只举他对爱情的几句话:
        爱情一旦进入友谊阶段,也就是说,进入意愿相投的阶段,它就会衰落和消逝。爱情是以身体的快感为目的,一旦享有了,就不复存在。相反,友谊越被人向往,就越被人享有,友谊只是在获得以后才会升华、增长和发展,因为它是精神上的,心灵会随之净化。
        这一段话,很值得我们仔细推敲、品味。
        1999年10月26日

        论教授
        教授,同博士一样,在中国是“古已有之”的,而今天大学里的教授,都是地地道道的舶来品,恐怕还是从日本转口输入的。
        在中国古代,教授似乎只不过是一个芝麻绿豆大的小官。然而,成了舶来品以后,至少是在抗日战争之前,教授都是一个显赫的头衔。虽然没有法子让他定个几品官,然而一些教授却成了大丈夫,能屈能伸。进可以攻,退可以守,身子在北京,眼里看的、心里想的却在南京。有朝一日风雷动,南京一招手,便骑鹤下金陵,当个什么行政院新闻局长,或是什么部的司长之类的官,在清代恐怕抵得上一个三四品官,是“高干”了。一旦失意,仍然回到北京某个大学,教授的宝座还在等他哩。连那些没有这样神通的教授,工资待遇优厚,社会地位清高。存在决定意识,于是教授就有了架子,产生了一个专门名词:“教授架子”。
        日军侵华,衣冠南渡。大批的教授会集在昆明、重庆。此时,神州板荡,生活维艰,教授们连自己的肚子都填不饱,想尽种种办法,为稻粱谋。社会上没有人瞧得起,连抬滑竿的苦力都敢向教授怒吼:“愿你下一辈子仍当教授!”斯文扫地,至此已极。原来的“架子”现在已经没有地方去“摆”了。
        建国以后,五十年代,工资相对优厚,似乎又有了点摆架子的基础。但是又有人说:“知识分子翘尾巴,给他泼一盆凉水!”教授们从此一蹶不振,每况愈下。到了十年浩劫中,变成了“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不齿于士林。最后沦为“老九”,地位在“引车卖浆者流”之下了。
        二十年前,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拨乱反正,天日重明,教授们的工资待遇没有提高,而社会地位则有了改善,教授这一个行当又有点香了起来。从世界的教授制度来看,中国接近美国,数目没有严格限制,非若西欧国家,每个系基本上只有一两个教授。这两个制度孰优孰劣,暂且不谈。在中国,数目一不限制,便逐渐泛滥起来,逐渐膨胀起来。有如通货膨胀,教授膨胀导致贬值。前几年,某一省人民群众在街头巷尾说着一句顺口溜:“教授满街走,XX多如狗。“教授贬值的情况可见一斑。
        现在,在大学中,一登“学途”,则有“不到教授非好汉”之慨,于是一马当先,所向无前,目标就是教授。但是,从表面上看上去,达到目标就要过五关,其困难难于上青天。可是事实上却正相反,一转瞬间,教授可坐一礼堂矣,其中奥妙,我至今未能参悟。然而,跟着来的当然是教授贬值。这是事物的规律,是无法抗御的。
        于是为了提高积极性,有关方面又提出了博士生导师(简称博导)的办法。无奈转瞬之间,博导又盈室盈堂,走上了贬值的道路。令人更担忧的是,连最高学术称号院士这个合唱队里也出现了不协调的音符。如果连院士都贬了值,我们将何去何从?

        学术良心或学术道德
        “学术良心”,好像以前还没有人用过这样一个词,我就算是“始作俑者”吧。但是,如果“良心”就是儒家孟子一派所讲的“人之初,性本善”中的“性”的话,我是不信这样的“良心”的。人和其他生物一样,其“性”就是“食、色,性也”的“性”;其本质是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人的一生就是同这种本能作斗争的一生。有的人胜利了,也就是说,既要自己活,也要让别人活,他就是一个合格的人。让别人活的程度越高,也就是为别人着想的程度越高,他的“好”,或“善”也就越高。“宁要我负天下人,不要天下人负我”,是地道的坏人,可惜的是,这样的人在古今中外并不少见。有人要问:既然你不承认人性本善,你这种想法是从哪里来的呢?对于这个问题,我还没有十分满意的解释。《三字经》上的两句话“性相近,习相远”中的“习”字似乎能回答这个问题。一个人过了幼稚阶段,有意识地或无意识地会感到,人类必须互相依存,才都能活下去。如果一个人只想到自己,或都是绝对地想到自己,那么,社会就难以存在,结果谁也活不下去。
        这话说得太远了,还是回头来谈“学术良心”或者学术道德。学术涵盖面极大,文、理、工、农、医,都是学术。人类社会不能无学术,无学术,则人类社会就不能前进,人类福利就不能提高;每个人都是想日子越过越好的,学术的作用就在于能帮助人达到这个目的。大家常说,学术是老老实实的东西,不能掺半点假。通过个人努力或者集体努力,老老实实地做学问,得出的结果必然是实事求是的。这样做,就算是有学术良心。剽窃别人的成果,或者为了沽名钓誉创造新学说或新学派而篡改研究真相,伪造研究数据。这是地地道道的学术骗子。在国际上和我们国内,这样的骗子亦非少见。这样的骗局绝不会隐瞒很久的,总有一天真相会大白于天下的。许多国家都有这样的先例。真相一旦暴露,不齿于士林,因而自杀者也是有过的。这种学术骗子,自古已有,可怕的是于今为烈。我们学坛和文坛上的剽窃大案,时有所闻,我们千万要引为鉴戒。
        这样明目张胆的大骗当然是绝不允许的。还有些偷偷摸摸的小骗,也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戒心。小骗局花样颇为繁多,举其荦荦大者,有以下诸种:在课堂上听老师讲课,在公开学术报告中听报告人讲演,平常阅读书刊杂志时读到别人的见解,认为有用或有趣,于是就自己写成文章,不提老师的或者讲演者的以及作者的名字,仿佛他自己就是首创者,用以欺世盗名,这种例子也不是稀见的。还有有人在谈话中告诉了他一个观点,他也据为己有。这都是没有学术良心或者学术道德的行为。
        我可以无愧于心地说,上面这些大骗或者小骗,我都从来没有干过,以后也永远不会干。
        我在这里补充几点梁启超在他所著的《清代学术概论》中谈到的清代正统派的学风的几个特色:“隐匿证据或曲解证据,皆认为不德。”“凡采用旧说,必明引之,剿说认为大不德。”这同我在上面谈的学术道德(梁启超的“德”)完全一致。可见清代学者对学术道德之重视程度。
        此外,梁启超上书中还举了一点特色:“孤证不为定说。其无反证者姑存之。得有续证,则渐信之。遇有力之反证则弃之。”可以补充在这里,也可以补充在上一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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