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像一首诗|林语堂
我以为从生物学的观点看起来,人生读来几乎是像一首诗。它有其自己的韵律和拍子,也有其生长和腐坏的内在周期。它的开始就是天真烂漫的童年时候,接着便是粗拙的青春时期,粗拙地企图去适应成熟的社会,具有青年的热情和愚憨,理想和野心;后来达到一个活动很剧烈的成年时期,由经验获得利益,又由社会及人类天性上得到更多的经验;到中年的时候,紧张才稍微减轻,性格圆熟了,像水果的成熟或好酒的醇熟那样地圆熟了,对于人生渐渐抱了一种较宽容,较玩世,同时也较慈和的态度;以后便到了衰老的时候,内分泌腺减少它们的活动,如果我们对老年有着一种真正的哲学观念,而照这种观念去调整我们的生活方式,那么,这个时期在我们心目中便是和平、稳定、闲逸和满足的时期;最后,生命的火光闪灭了,一个人永远长眠不再醒了。
我们应该能够体验出这种人生的韵律之美,应该能够像欣赏大交响曲那样,欣赏人生的主要题旨,欣赏它的冲突的旋律,以及最后的决定。
这些循环的动作,在正常的人生上是大概相同的,不过那音乐必须由个人自己去演奏。在某些人的灵魂中,那个不调和的音键变得日益宏大,结果竟把正式的曲调淹没了,如果那不调和的音键声音太响,使音乐不能继续演奏下去,于是那个人便开枪自戕,或跳河自尽了。这是因为他缺乏良好的自我教育,弄得原来的主旋律遭了掩蔽。反之,正常的人生是会保持着一种严肃的动作和行列,朝着正常的目标前进。
在我们许多人之中,有时震音或激越之音太多,因此听来甚觉刺耳;我们也许应该有一些以恒河般伟大的音律和雄壮的音波,慢慢地永远地向着大海流去。
一个人有童年、壮年和老年,我想没有一个人会觉得这是不美满的。一天有上午、中午、日落,一年有春、夏、秋、冬四季,这办法再好没有。
人生没有什么好坏,只有“在那一季里什么东西是好的”的问题。如果我们抱着这种生物学的人生观念,循着季节去生活,那么除自大的呆子和无可救药的理想主义者之外,没有人会否认人生确是像一首诗那样地生活过去的。
莎士比亚曾在他的人生七阶段的那节文章里,把这个观念极明显地表达出来,许多中国作家也曾说过与此相似的话。莎士比亚没有变成富于宗教观念的人,也不曾对宗教表示很大的关怀,这是很可怪的。我想这便是他所以伟大的地方;他把人生当做人生看,他不打扰世间一切事物的配置和组织,正如他不打扰他的戏剧中的人物一样。莎士比亚和大自然本身相似,这是我们对一位作家或思想家最大的赞颂。他只是活在世界上,观察人生而终于离开了。
人生真义|陈独秀
人生在世,究竟为的什么?究竟应该怎样?
这两句话实在难回答得很。我们若是不能回答这两句话,糊糊涂涂过了一生,岂不是太无意识吗?
自古以来,说明这个道理的人也算不少,大概约有数种:
第一是宗教家。像那佛教家说,世界本来是个幻象,人生本来无生;“真如”本性为“无明”所迷,才现出一切生灭幻象。一旦“无明”灭,一切生灭幻象都没有了,还有什么世界,还有什么人生呢?又像那耶稣教说,人类本是上帝用土造成的,死后仍旧变为泥土。那生在世上信从上帝的,灵魂升天;不信上帝的,便魂归地狱,永无超生的希望。
第二是哲学家。像那孔、孟一流人物,专以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做一大道德家、大政治家,为人生最大的目的。又像那老、庄的意见,以为万事万物都应当顺应自然,人生知足,便可常乐,万万不可强求。
又像那墨翟主张牺牲自己、利益他人为人生义务。又像那杨朱主张尊重自己的意志,不必对他人讲什么道德。
又像那德国人尼采也是主张尊重个人的意志,发挥个人的天才,成功一个大艺术家、大事业家,叫做寻常人以上的“超人”,才算是人生目的。什么仁义道德,都是骗人的说法。
第三是科学家。科学家说人类也是自然界一种物质,没有什么灵魂。生存的时候,一切苦乐善恶,都为物质界自然法则所支配;死后物质分散,另变一种作用,没有联续的记忆和知觉。
这些人所说的道理,各个不同。人生在世,究竟为的什么,应该怎样呢?
我想佛教家所说的话,未免太迂阔。个人的生灭虽然是幻象,世界人生之全体,能说不是真实存在吗?人生“真如”性中,何以忽然有“无明”呢?既然有了“无明”,众生的“无明”,何以忽然都能灭尽呢?“无明”既然不灭,一切生灭现象何以能免呢?
一切生灭现象既不能免,吾人人生在世,便要想想究竟为的什么,应该怎样才是。耶教所说,更是凭空捏造,不能证实的了。上帝能造人类,上帝是何物所造呢?上帝有无,既不能证实,那耶教的人生观,便完全不足相信了。
孔孟所说的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只算是人生一种行为和事业,不能包括人生全体的真义。吾人若是专门牺牲自己、利益他人,乃是为他人而生,不是为自己而生,绝非个人生存的根本理由。墨子的思想,也未免太偏了。
杨朱和尼采的主张,虽然说破了人生的真相,但照此极端做去,这组织复杂的文明社会,又如何行得过去呢?人生一世,安命知足,事事听其自然,不去强求,自然是快活得很。
但是这种快活的幸福,高等动物反不如下等动物,文明社会反不如野蛮社会。我们中国人受了老、庄的教训,所以退化到这等地步。科学家说人死没有灵魂,生时一切苦乐善恶,都为物质界自然法则所支配,这几句话倒难以驳他。
但是我们个人虽是必死的,全民族是不容易死的,全人类更是不容易死的了。全民族、全人类所创的文明事业,留在世界上、写在历史上传到后代,这不是我们死后联续的记忆和知觉吗?
照这样看起来,我们现在时代的人所见人生真义,可以明白了。今略举如下:
(一)人生在世,个人是生灭无常的,社会是真实存在的。
(二)社会的文明幸福,是个人造成的,也是个人应该享受的。
(三)社会是个人集成的,除去个人,便没有社会,所以个人的意志和快乐,是应该尊重的。
(四)社会是个人的总寿命。社会解散,个人死后便没有联续的记忆和知觉,所以社会的组织和秩序,是应该尊重的。
(五)执行意志,满足欲望(自食色以至道德的名誉,都是欲望),是个人生存的根本理由,始终不变的(此处可以说“天不变,道亦不变”)。
(六)一切宗教、法律、道德、政治,不过是维持社会不得已的方法,非个人所以乐生的原意,可以随着时势变更的。
(七)人生幸福,是人生自身出力造成的,非是上帝所赐,也不是听其自然所成就的。若是上帝所赐,何以厚于今人而薄于古人?若是听其自然所能成就,何以世界各民族的幸福不能够一样呢?
(八)个人之在社会,好像细胞之在人身;生灭无常,新陈代谢,本是理所当然,丝毫不足恐怖。
(九)要享幸福,莫怕痛苦。现在个人的痛苦,有时可以造成未来个人的幸福。譬如有主义的战争所流的血,往往洗去人类或民族的污点。极大的瘟疫,往往促成科学的发达。
总而言之,人生在世,究竟为的什么?究竟应该怎样?我敢说道:个人生存的时候,当努力造成幸福,享受幸福;并且留在社会上,后来的个人也能够享受,递相授受,以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