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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小禅散文选(6)

(2024-09-19 20:21:10)
分类: 图文:现代诗文
雪小禅散文选(6)

        《日常》
        我喜欢“日常”这两个字。一点也不浮躁,特别脚踏实地。
        开始的时候,我们都喜欢有情调的,喜欢那日子上的一点点粉红或苍绿,可是,终于有一天,我们会喜欢日常。
        日常,多好呀!
        早晨起来,清水洗尘,骑车去上班。路上吃早点,也许就是两根油条或者一个烧饼,很匆匆。
        日常还是,苏州山塘街的老街巷里,各式各样的老摊子摆在狭窄逼仄的巷子里。有人挑着喜蛋沿街叫卖,刚下过雨的青石板上有水洼,服装店紧挨着鸡店,一枝桃花开在苏州人低矮的窗口。近前去闻,有酱汁肉的香味。那对卖古玩的老人说,他们会在清明前后炖酱汁肉,好吃极了。
        为了证明是真的好吃,他们用筷子挑起极大的一块酱汁肉,然后让我吃。
        我没有客气,吃了一大块酱汁肉。那和北方肉显然是味道不一样了,有一点点的粉。是的,粉,加了很多糖。但明显和东坡肉不一样,很大的一块,香极了,好看极了。颜色不黑,也不红,是那种稍微粉的颜色。他们还穿着厚衣服,因为下了雨,用苏州话和我说着苏州。我听不太懂,可就是喜欢听。
        我喜欢这样的日常生活。波澜不惊,小桥流水。
        街道乱哄哄的。我喜欢这种乱哄哄,一点也不洋气。充满了底层的那种平淡和乐趣,这是真实的生活,非常鲜活,不,一点也不浪漫。虽然依傍着小桥流水,那是诗人或旅游者的小桥流水。
        他们的生活是这样积极、生动,看似秩序混乱,其实非常安定。每个人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情——卖鲜笋的,一块五一斤,梁姐每每路过都会慨叹,这个热爱厨房的女人多么喜欢这些肥美的鲜笋呀,那是北方所没有的。
        鲜嫩的小葱,绿的,几根捆在一起,很“苏州”地躺倒在湿润的地上。
        卖肉的挂着更为新鲜的猪肉,油菜心被盛放在编织袋里。也有女人守着十几只咸鸭蛋。还有腊肉、辣椒、草帽饼、新鲜的芒果……我每到一个城市,愿意去逛它的菜市场。
        成都的菜市场太干净了,连菜都摆列得那样让人有疏离感。我还是喜欢苏州的老街市。生动的乱,那种混乱是生活的、家常的,喧哗着,鲜活着,却又和小桥流水相辅相成。

        《不是我,是风》
        我在黑夜里。
        一个人的黑夜里,看到这本劳伦斯的妻子——莉达劳伦斯写的《不是我,是风》。我喜欢这个名字。仅仅凭着这句话,还有这句话的语境,足够了。喜欢一件事情有时就是这么简单,一句话或一个关键词,就足够了。亲爱的,不是我,而是风。
        莉达劳伦斯的这本旧书,出版于1995年的2月。在4月的时候,被一个叫千红的女孩子买走——我宁愿相信这是个女孩子。在扉页上,她深情地写了四个字:爱便是风。
        15年后,她辗转到了我的手上。我看到这本旧书,泛着潮的味道,那么旧,旧得有些咸湿——我迷恋这种味道。我翻看着这本书,31岁的女人生了三个孩子,原来可以衣食无忧地过下去,但31岁这年,她遇到了劳伦斯,于是一切改变了。
        这个小她七岁的男子疯狂地迷恋上她,他们在爱情的发酵期里私奔了。爱情是什么?从此以后他们一直很缠绵很深爱地在一起。她帮助他写小说,鼓励他坚持。她把自己的气质和风格揉进了他的文字中。
        他们在此相遇。
        爱情给了他们丰厚的利息。在爱着的时候,记得多贮藏一些情谊,等待爱情平淡时回忆。在爱情丰美的水草里,我们看到的往往是它的艳阳天,深隧和慈悲往往在多年后才能体味。老了,一切过去了,所有的激情,爱恋,纠缠,都让时间慢慢地融化了,活着,居然成了最快乐的事情。亲爱的,不是我,而是风。是风在陪伴着光阴中的你我。
        我真迷恋这句话的味道——它充满了一种哲学上的浪漫。风,风也可以随风而逝呀。可是亲爱的,风是多么美,它饱满,它动荡,它邪恶着,它招摇着。因为风,一切都呈现出一种风摆杨柳的美妙,这曼妙的容姿,这亲爱的风,经纤细而妖娆的诱惑吹向你我。
        不是我,不是我。又是我,又是我。
        千红,她为什么卖掉这本书?一块多钱的书,在十几年之后,被卖到十块。千红,那时她正是恋爱的风么?是吗?劳伦斯在疯狂的爱情中写了一首诗——《所有的蔷薇》,真美丽呀。
        所有的蔷薇是什么样子?
        她的全身象太阳一样发光
        像和蔷薇在攀比一样
        在攀比什么?爱情么?比谁爱谁更多一些吗?还是比谁更蔷薇?他还说,我的幸福在扩展,极大的扩展。有多扩展呢?是心的无涯么?其实到了最后,爱到最后,一定是怕。
        那时,怕丢了,怕没了,怕爱得少了,怕爱得薄了。真怕呀——你,你不能少爱我一点,一点点也不行。没办法,爱极了,怕了,真是怕呀。怕你离开我,怕你是风,席卷我而去,然后又不要我了,又吹我到另一个世界,那里的世界有多冷,没有你的世界有多冷,我是风吗?我能吹干你脸上的眼泪么?
        劳伦斯的妻子对他说,男人有两次生,一次是母亲生他,第二次是从爱他的女人那里得到再生。再生非常重要,他终于找到自己,自己是那样的一股只能让她感觉到的风,吹到她的脸上,轻轻的,轻轻的。
        真美呀。
        此时此刻,我在我的故乡霸州,看着外面的烟火升起来。这是除夕夜,又灿烂又寂然。我透过那倾斜的小屋顶看着有些深隧的天空,我闻着这本旧书发出的尘土味道,有些沉溺。
        我的女友说,她也喜欢这间屋子的屋顶。其实是个阁楼,所以,倾斜了下去。但这倾斜象风的姿势,真有意味,真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伤感。像童话。所有的童话都无比伤感,我纠结在里面,寻找着那些丢失的少年梦。
        我曾经追过风,那些风的方向,是我青春的远梦——终于越飘越远了,我试图抓住,却两手空空。包括时间,包括容颜,这些,我都明显地感觉到了无能为力。这世间,无能为力的事情真多呀。我叹息一声,明显感觉风在吹向我,这除夕夜的风,吹着我,往哪里去——我看到一个影子飘过来,那是我吗?那还是别人?我们在此相遇,这是约翰伯格的书的名字,多美呀,一场风与另一场风相遇,不早,不晚。
        没有擦身而过,亲爱的,你吹上我的脸,这么亲。天地静下来,你说我也吹上了你的脸,可是,亲爱的,不是我,那是风,是风。
        是风就足够了呀。
        这一场春风,吹得人情意绵软,桃花遍地开了,一朵,又一朵。这是一生的风,正像劳伦斯说他的女人:亲爱的,你是全英国最令人赞叹的女人。她把他席卷了,用眼神,用爱情。用她对他那种特有的味道。这个26岁的青年掌握了我的整个命运,从此我们再也没有分开过。
        她说。
        再也没有分开过。有这样一场风,即使是吹得人逼出眼泪又如何?
        还是轻轻地唱着那首老歌吧,春风,春风它吻上了我的脸,告诉我现在是春天了。
        我走到门外,万家灯火。我看到烟火升起来。我分明感觉到春天悄悄地侵略了。我摸了摸自己的脸,有温热的湿。
        真好。可真好。
        不是我,不是我,是风。是风吹起了谁的眼泪,在这寒冷的早春,吹呀吹。

        《小半生》
        的确是小半生过来了。最快的东西一定是光阴,才青涩茫然,小试新春,转眼就秋天,柿红如霜。
        不喜热闹了,拣一个薄薄的清晨,一个人远行。
        不特立独行了,一团喜气地活着,从前见了不喜的人半字不语,如今再不喜欢也会笑意相迎。实在是因为心态平和得似一湖秋水,不与人争得面红耳赤,事过境迁,对错无答案,春风笑过,三千赤壁都成过去,何况小小的争执?
        与人交往,喜欢了清淡似水。把酒当歌的时代真的过去了,还彻夜长谈?不不,怕第二天眼睛红肿,还是及早休息,看一个无聊电视剧,一定不再骂里面的男女主角恶俗,偷得浮生,更愿意一个人吃一碗清汤面,对极力热情的酒友牌友说不。 
        终于学会了拒绝。
        拒绝得这样浩荡。
        再也不去无限地浪费光阴,再也不聚众扎堆人云亦云……小半生的光阴,积攒下来可以拣得的好时光真是少之又少,绝大多数,碌碌而为,戴无数面具,四处游荡——那不是我,那也是我。
        生活真无情。比戏子更无情,把我们雕刻得人鬼不是,有的时候,“不真”倒成了一个境界。
        有人问抗震小英雄林浩,问他和姚明当旗手威风不威风,我只记得这孩子稚真的回答:没觉得威风,就觉得姚明比我高好多。
        这是真。真得让人喜欢。也只有年少,未经涤洗才有这样的真。大多时候,谎言连篇,无尽无休,用一个谎言遮盖另一个谎言——这种时候,人永远不嫌浪费精力与时间。
        直到有一天说了真话,自己都不好意思。
        发酒疯的时候歇斯底里的说——我真是喜欢她呀,真是喜欢呀。第二天别人问起,一脸的谨慎:我说着玩呢,哪能当真? 
        时间赠人阅历的同时,一定把更无情的沧桑也随手相赠。
        细数从前,那一日他大雪来访,站在楼下喊你名字,也真是年轻,居然穿了薄内衣就冲下楼去,不怕冷……那一天受了委屈,嚎淘大哭,打长途电话,一边说一边哽咽……现在,都不会了。
        更喜欢安静了。越安静越好。
        更喜欢朴素了,越朴素越好。先扔掉高跟鞋,忒累人的东西,不,不穿了。再把胭脂水粉扔掉一半,粉面朱颜有什么好?不,不负责讨好任何人了。
        更喜欢清淡了。越清淡越好。从前炒菜,酱油和糖用得最多,总嫌不够香不够甜,吃了半年素之后,更喜欢清水煮莲子,那样的清香才更体贴人心。 
        更无所谓了。有人告诉,谁谁说你什么了。一笑,说去,随便。一脸兵来将当水来土淹的架势,嘴长在他身上,让他说。你不会少一块,你的不在意,是大聪明大智慧,一切都会过去,一切终将过去,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
        更欢喜着一些细节的欢喜了——早晨的清雾,有薄蝉在窗上,红色翅膀,让人心动;晚霞落日,有远山如黛,在秋高的黄昏,是凡高的油画一般,繁重而哲学,给她发一个短信,来,来看我的远山吧;提一捆俗绿的菜,悠然走着,这一把绿,用清水煮了凉拌,放上金银花黑木耳,可以用上芥末少许,新蒜味重,要用清水泡一下;约好了去看《图兰朵》,找那件蓝色华服配这场演出,那蓝像夜空,简直有点不像话了…… 
        小半生的时候,放弃了一些东西,拾起了一些东西。  放弃了那些不必要的琐碎和细节,放弃了看起来华美实际上无用的装饰,拾起了那最素朴的最简单的一些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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