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征收“月饼税”能劫富济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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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税务部门证实公司给员工发放月饼,需将月饼的市场价值加入到员工的工资内,然后按照工资标准的个税进行扣除。税务局方面称除去月饼外,单位所发的大部分福利其实都是需要缴税的。大多数的白领对于“被月饼税”并不知情,都以为是免费福利。(8月27日《今日早报》)
其实这条新闻早在09年就轰动一时,当时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重新界定了企业职工福利费用的范畴,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等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须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在当年,“月饼税”横空出世,引起了很大争议。但是在今天,许多人仍然不知道月饼这项传统福利要征税,一经媒体报道,引发了不亚于当年的震动。
对此,财税专家解释说,对福利征税是专门针对大企业里的高福利者的,有助于“劫富济贫”。众所周知,在一些企业,特别是央企,高福利一直为人诟病。福利征税会对这些企业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有利于调节过高收入,平衡利益分配,缩小贫富差距。
但是,向月饼等福利征收个税真的能劫富济贫吗?
答案是不能。这不仅“劫不到富”,反而适得其反,被伤害最大的恰恰是广大的工薪阶层。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垄断性国企和一些公共部门福利补贴名目繁多,多如牛毛,而且这些高福利者们都有着超强的避税能力,他们能以各种形式将补贴隐蔽得很好,而一般工薪阶层的补贴是很有限的,各种报销也是实报实销,因此,原本想劫那些高福利者的政策倒头来反而“劫”了穷人,成了对穷人的一种掠夺。
这也是这些政策引起民怨的根本原因,也是中国税负痛苦指数居高不下的原因。据美国知名杂志《福布斯》推出的2009年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介绍,中国内地紧随法国之后,位居全球第二。
国人为什么会觉得痛苦?看似是因为政府连一个馒头、一个月饼都要征税,赋税太重,所以痛苦,其实不然,有一句话说得好,“税负的痛苦取决于政府如何使用税收,而不是税率”。即是说,无论政府收了多少税,高或不高,关键看政府把这些钱用到哪里了。
政府把钱用到哪里去了呢?税收的主要用途应该是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健和公共服务,在美国、瑞典等发达国家这些功能一般占税收总额的70%-80%。但中国正相反,这些支出的比例只占税收总额的25%,大量税收被政府自身消耗了。看看每年中国的“三公”消费是多少,你就明白是什么原因了:原本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税收,变成了“取之于民,用之于官”。
因此,税收政策不仅要变得具有针对性,真正发挥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不要最后搜刮了穷人的月饼、馒头,而放过了富人们的海参、鲍鱼;更要真正的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否则民众会产生严重的被剥夺感,民众的幸福感也就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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