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到底该管什么 代表呼吁地方立法尽早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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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明曹家渡城管行政处罚权地方立法杂谈 |
http://image.xinmin.cn/2011/01/12/20110112074926018829.jpg代表呼吁地方立法尽早出台" TITLE="城管到底该管什么
作为城市管理中的关键一环,“城管队员”一度成为敏感词,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城管打人”、“城管遭围殴”等负面事件。他们一头肩负着市容管理的重大职责,一头承载着社会困难群体的生存诉求,刚性执法与柔性管理之间的“度”往往很难把握。为此,丁明等11名人大代表提交一份议案,城管执法工作亟需地方立法规范,由法律来明确城管应该管什么、不应该管什么。
丁明手中有一份调研报告:上海常住人口将突破2300万,流动人口超过600万,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十分必要;而目前城管综合执法部门的执法职能过多。全市超过5000名城管人员,承担着11个部门170项行政执法职能,主要是市容环卫管理方面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绿化、市政、水务、环保、规划、房地、公安、工商和建设管理等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一些部门做不好、做不了、不愿意做的事情,都推给城管。
目前,《上海市城管执法条例》已列入本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项目库,市城管局已开展前期调研,并完成了调研报告,这一《条例》已形成草稿。但迟迟没有出台。
还有代表拿出两份城管正常执法时遭遇暴力的刑事起诉书,事情都发生在最近:不久前,4名城管人员驾车在曹家渡区域例行巡查,途中发现一名中年男子正在弄堂口违章设摊出售大闸蟹,城管队员下车对对方进行口头教育、告知其立即离开。两小时后,城管队员再度回到此地,对违章设摊行为进行拍照取证,同时暂扣其设摊工具,想不到,中年男子拔出菜刀向城管砍去,将其砍成轻伤。另一次,当城管队员前来取缔占路经营无证夜排档时,4名摊主竟用三轮车撞击城管队员,还将其中一名队员咬伤。
“如果没有地方性立法对城管职责进一步细化、规范和限制,今后也很难避免这样的悲剧。”代表们建议,应避免城管管理内容过多、行政首长对城管队伍过多依赖。由于城管内容的不适当扩大,使执法队伍很容易与被管理者形成冲突,成为社会管理的矛盾焦点。议案中因此明确指出,有必要通过地方性法规,对授权城管执法作出规范,以限制不恰当的授权,“至少应当将‘明确执法主体、执法机构的法律地位’、‘明确城管执法职责范围,严格规定执法职责范围的确定与调整必须依法由市区两级政府决定’等内容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