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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名状 雷珂生物亚洲功略007.6.15

(2010-04-06 14:03:39)
标签:

杂谈

2008-09-26 17:12

投名状是我们前辈在加盟一个事业或者组织时的仪式一种,香港的陈可辛导演正在用它编排一个大片。1988年的时候,联想的招聘广告是这样写的:加入联想吧,开创我们共同的未来!后来执投名状加入组织的有马雪征,李樱,多年以后都是联想的高级副总裁。

或许没有那一种事业是永远正确和光明的,可无例外我们都需要投名状。县城里的公安局挂起了这样的告示:抢劫不如去炒股。更为有趣的是照片的传播居然来自远在香港的友人张宁女士。按照我的智商,只能理解:无论是抢劫和炒股,都是事业一种,当然需要鼓励,当然投名状。

拍拍脑袋,多想想,我们的投名状不是这样的,坚持我们的梦想时,抢劫和炒股多多少少诱惑我们脆弱的意志,那就咬牙再坚持。那个属于我们的投名状,一定是,该干啥,就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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