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农历的九月初九,是传统的重阳节。双九是生命长久、健康长寿的意思,1989年重阳节被立为老人节,但人们还是习惯称之为重阳节。2012年6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草案规定每年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为老年节,无形中这个节日的命名上升到法律层面了。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是应对日益加剧的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而出台的,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草案中规定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在保障老年人财产方面,草案规定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骗取、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抢夺、转移、隐匿或者损毁应当由老年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草案对家庭养老作出重新定位,将现行法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修改为“以居家为基础”,进一步明确了赡养人对患病和失能老年人给予医疗和照料的义务,并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创设了老年监护制度。此外,草案对现行法关于家庭成员纠纷处理,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侮辱、诽谤、虐待、遗弃老年人法律责任的条款作出修改完善。
这个草案的出台使得老年人的权益提高到法律上,使得社会的尊老、敬老不再仅仅归咎于道德层面而是将其上升到了法律层面。可是就是这样的一个法案将一个好端端的传承千年、极富诗意的节日名称“重阳节”命名为“老年节”,不但是多此一举,而且破坏了这传承千年的节日的丰富内涵。
古老的《易经》中把“六”定为阴数,把“九”定为阳数,九月九日,日月并阳,两九相重,故而叫重阳,也叫重九,古人认为是个值得庆贺的吉利日子,并且从很早就开始过此节日。
重阳节是揉和了多种民俗为一体而形成的汉族传统节日。它有着丰富的内涵:它包括出游赏景、登高远眺、观赏菊花、遍插茱萸、吃重阳糕、饮菊花酒等活动。由于九月初九“九九”谐音是“久久”,有长久之意,所以常在此日祭祖与推行敬老活动。
重阳节和清明节很相似,它们分别是一年中告别秋天和迎接春天的两个节日。从古自今不知多少名人骚客吟咏它们,最著名的吟咏重阳节的有以下两首诗:
过故人庄。孟浩然
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
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
九月十日即事.李白
昨日登高罢,今朝再举觞。
菊花何太苦,遭此两重阳。
养老制度的完善、法律的健全,必将推动养老工作慢慢步入正轨。而将“重阳节”这一天定为“老年节”,只为了契合这个法律吗?如果是这样,可以说这是最没创意,也是最没有诗意的了。相信身为老年人的人群面对这样直白的命名也会从心里生出排斥,这样简单的把人归类,这要是在国外也许会构成歧视。如果要是来一个全民听证会的话,这个名称无论如何也不能通过的,因为中国文化如此的源远流长、文字如此的蕴含丰富,即使不叫“重阳节”也会有更多、更好的富于内涵的命名。继承是为了更好的发扬,周边的韩国在不断地抢注中国的一些无形资产,不曾想现在中国却在主动放弃,真的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重阳节”,这样一个传承了2000年的富有丰富内涵的节日足以诠释这个节日中敬老的传统,何必要用这样一纸行政命令毁了它呢?!简直就是多此一举!
建议国家像当年恢复“清明节”一样恢复“重阳节”,全国放假一天,登山、赏菊、共聚,而敬老作为其丰富内涵中的一项也必将被更好的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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