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前的今天——1931年9月18日,日*本驻中国东北地区的关东军突然袭击沈阳,以武力攻击东北。
9月18日,日*本制造“柳条湖事件”,发动了对中国东北的战争。此后的1937年的七·七“卢沟桥事变”,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中国人民在经历了艰苦卓绝的八年抗战,终于取得了抗日战争的全面胜利。
在这个中国人永远不能忘记的耻辱的日子,瞻仰那些曾经的历史遗迹,是对这段历史的最好的铭记!
沈阳的今天天气格外的晴朗,午后,我来到曾经的“审判日*本战*犯特别军事法庭旧址”,我更想在这个时间、在这个地方体会中国取得抗战胜利、扬眉吐气的感受。“这是中国人民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第一次在中国的土地上,不受任何外来干扰审判外国侵略者。”
特别军事法庭在完成审判日*本战*犯任务后,改造成为了北陵电影院,影院停业后出租给人经营歌厅。

这就是现在那个曾经的“审判日*本战*犯特别军事法庭旧址”。
现在的旧址没有进行任何改造,依然悬挂着“北陵电影院”的招牌。
1996年7月17日,由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将北陵电影院确立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如今是弃用近10年的北陵电影院。仿古式的屋檐、高大的红色立柱,尽管残破仍保有一丝威严。

建筑物一侧的墙上钉着一块锈迹斑驳的铁牌,只有从这个牌子才让人相信这里曾经是“审判日*本战*犯特别军事法庭旧址”。1956年4月,中国政府成立特别军事法庭于当年6月-7月间,分别在山西省的太原和辽宁省的沈阳两地开庭,对45名日*本战*犯进行审判,包括中将师团长铃木启久、伪满*洲国国务院总务长官武部六藏等36名战犯均在沈阳审判。沈阳是这次审判的主审地。
现在这的地址是——沈阳市皇姑区黑龙江街77号。靠右边的木框小窗口曾经是电影院的售票口,这是在外面碰到一位老者告诉我的。
2006年,国家有关部门批复了沈阳审判日本战犯旧址的修复改造计划,最终决定投资1240万元,重现当年庄严审判日*本战犯的场景。
五年的时间已经过去了,没有丝毫改造修复的迹象:立柱的红漆面龟裂发白,屋内除了多挂了几幅审判时的照片,再也没有什么了。房屋的看护者见我手里拿着相机,坚决不让进屋,更不让拍照,当我问道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修缮时,他一手挡着我的镜头,一边说:“我们是受九一八纪念馆委托看护的,有事到那边去问”,无奈只能拍了几张建筑的外部的照片。
秋日斜阳下的“审判日本战犯特别军事法庭旧址”,仿佛已经被人遗忘在角落中,显得那样的破败、苍凉,可它必将成为载入史册的地方。
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政府部门应该尽快启动特别军事法庭的改造修复工作,让法庭旧址早日成为日*本法*西*斯罪行的见证地、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的好基地,这也是我们的民族、我们的时代赋予我们的不可推卸的历史使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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