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衔夏点评张凡修组诗《玉米,棉花》,兼谈张凡修印象
(2010-07-16 07: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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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书评文论 |
一个自称老头的五十二岁农民诗人:张凡修
《算计着过》
这个冬天,比煤价还冷。买不起
一千二一吨的块煤
我只能,买七百元的煤面儿
掺一些土,搅一些水
在大簸箕上面来回骨碌
骨碌成元宵般大小的煤球儿
为了暖和,我由正房搬至东厢房
当偏西照进来的日头洒满土炕时
我就把炉火闷住,把有限的火种养起来
原先我的肩膀一直空着
这回压着寒冬的重量。我不得不
提刀进山,砍一担薪柴,多往大灶里添几把
天要黑了,我还需要掰着手指头
是八点还是九点,才更适合
将豢养的火苗,叫醒
这是一首直观的诗,但不代表简单。这是一首充满疼痛感的诗,特别注重细节和场景的描写,写得晶莹透亮,在毫不抒情的情况下让读者感觉到痛,这是一种高明的手法。生活化而真挚。而诗中的细节和场景似乎写得很单一,但其实表现的是整个冬季日复一日的情况。这在艺术上,是典型的“一,就是三”。至于冬天什么时候到头,却看不到。“贫穷,但听到风声都是好的”,这就是值得期待的诗人。这首诗显然就是,讲述的是一个冬天取暖的故事,寒冷,却让读者感觉到温暖。一个农民为有限的燃料计算着取暖开始的时间,诗短,但农民的精明、朴实、冷静、理性、贫穷但不失其希望的形象跃然“纸上”。诗的话题是新颖的,它讲述养火苗的经历,当许多人养情人、养宠物、养身体的时候,一位憨厚的农民因为生活而被迫养火苗。他必须在适当的时候把火苗叫醒。同时叫醒的,是阅读的温度。
《皮影戏》
必须穿过一场烟雾,才能
抵达那扇窗户。没有玻璃
故事从里面跑出来,被驴皮装订
我记住了,是一开一合的手
捏针,捏线,捏秸杆,捏鸟儿的翅膀
在一面墙上,被人影冲散
窗外,大雾迷漫。天空运载着蹄声和碎影
屋里,一针一线,一招一式
缝昨天的布袋,让我一头钻进去
找不到今天
写的是一个诗化的生活场景,用皮影戏来比喻夜晚针线缝补打在窗玻璃和墙上的影子,浪漫而逼切。诗中没有直接点出缝补的人是谁,但显然不是“我”,因为第四行写“我记住了,是一开一合的手”,那么自然是别人。而且,两次提到雾,使故事显得飘渺而遥远,那么,“我”就仅仅是一个旁观者或者回忆者了。这是一首具有二元结构的诗,直观是一个场景,但远远不止场景这么简单,它还留给读者一个想象的空间。值得注意的是第五行后两个短语:“捏秸杆”,暗示缝补的是草鞋或者草帽;“捏鸟儿的翅膀”,可以有两种解释,一种是游子衣服的袖子,一种是游子脚下的鞋,两者都可以称作鸟儿的翅膀。那么,两个短语联系起来,就可以确定,缝补的是草鞋了,而且也同时说出了,这是母亲或者爱人为自己即将远行的儿子或者丈夫缝补的场景,第七行的“蹄声”进一步说明此点。末尾转入追逝式抒情,显然,“我”就是那个游子,而场景发生在“昨天”,即是过去。作者回首当年的离乡别井,觉得后悔,应该更多地陪伴在至亲的身边,因此,他希望当日的针线缝补的不是草鞋,而是一个布袋,把他装进去,不让他离去,他也就不会有“今天”的漂泊人生。
《玉米地》
王长柱的玉米是大营村长势最好的
正是吐穗扬花,棒子刚刚露头儿
一场不大不小的风,弯曲地走过
玉米地,便歪倒了一个季节的脊梁
那几天王长柱正犯腰疼病
腰弯着可以躺着,可以用手捂着摩挲
但玉米的腰弯着,连土地都随之倾斜
不能等。他必须,即便一步步挪
也要让玉米挺起来,站着与他说话
王长柱有一手驯马的好手艺
曾在科尔沁将马群伺弄得服服贴贴
但倾斜的玉米是很难驯服的
他要用一只手扶正,猫着腰,似蹲不蹲
另一只手抠几块土坷拉,踩进玉米的根部
就这么站起来,又蹲下,仿佛
一个孤独的人在角落里,坚守一份陡峭的沉默
这时候他直起了腰
有些不放心地查看了一下他的马群
他惊讶地发现,那迎风摆动的绿缨子
仍然微微倾斜着,只是
脸朝向村庄
第一句话就是不凡的开首。“王长柱的玉米是大营村长势最好的”,首先,把人物、地点、主物交代清楚,然后给了读者对王长柱的第一印象,勤劳、能干,最后也是最厉害的一点,就是作了一个有效的预置,读完全诗,读者知道,诗中描写的是风压到玉米,王长柱扶正玉米的故事。大家便知道,为什么王长柱的玉米是大营村长势最好的了。读者们会为王长柱的辛酸,同时,联想第一句,感到更大的辛酸,王长柱的玉米是长势最好的,那么大营村其他人呢,风灾或者其他自然灾害过后,是否更加破败不堪。答案显然是肯定的。于是,对于某个人的同情陡然上升为对一群人的疼痛,这就是农民。这首诗同样注重场景描写,把一个农民强忍病痛,奋力对抗自然灾害,拯救粮食收成的过程很好地呈现在读者面前。而张凡修的场景描写,往往是具有可复制性的,他写的场景不是某一两次的细节,而是年年月月日日在不断重复着的经历。短暂的痛苦,再痛也是可以度过的,最痛的痛苦,是看不见尽头的漫长的苦痛。关于这点,在这首诗中,是有暗示的。王长柱有腰疼病(注意,疼跟痛是不同的),可以想象,给玉米“撑腰”是常事,而且这仅仅是其中一小部分成因,一个农民要做的事情太多了。诗中给我们塑造了一个质朴、勤劳、能干、坚韧、沉默的英雄般的平实人物,印象是深刻的。还有,诗中还写到,“王长柱有一手驯马的好手艺/曾在科尔沁将马群伺弄得服服贴贴”,为什么要这样写呢?第一,说明驾驭玉米比驾驭马群要难;第二,则写出了王长柱曾在外地(科尔沁)打工(驯马),很明显,在外打工赚的钱要比守在土地上要多,而且驯马又比栽种玉米要容易,为什么王长柱还要回大营村呢?诗里作了一个隐晦的交代。“抠几块土坷拉,踩进玉米的根部”,讲的是玉米,讲的也是人。一棵玉米要怎样才能直起身体呢?只有把它的根部踩实。一个人也一样,一个人只有回到家乡,守住自己的根,才能直得起腰杆。这就是王长柱放弃在科尔沁驯马而选择回到大营村种玉米的原因。末尾,是这一潜在主题的延续与上升。绿缨子就是未成熟的玉米。末尾转入王长柱的视线,他看到什么,其实就是他想着什么。玉米朝向村庄,其实就是他的心朝向村庄。玉米成熟之后,很大一部分会拿出去卖钱的,会离开村庄,而在王长柱眼里,玉米也是思乡的,他是多么舍不得让它们离开村庄,但没有办法,生活所迫,他必须把它们卖出去。这是他精神层面更深的疼痛。
《骨头》
苞米的骨头被火焰吃着。偶尔
零星爆响,几颗遗漏的米粒开花了
母亲不忍心聆听挣扎的呼叫
一粒,一粒,把它们从骨头上剔下来
粒大些的,母亲随手一搓就掉了
唯独又瘪又小的,偏偏嵌在骨头的上梢儿
有的需要用指甲尖儿抠,有抠不下来的
母亲只好从扫帚上折一根细细的竹签
剜出来,捏在手里。这时候的母亲坐在灶前
眼睛会眯成一条缝儿,看着簸箕里的苞米
一颗颗,就像从自己的骨头上走出来
又种在儿女们的身体里。
火光舔着她的脸,看灶膛里的骨头
烧成炭,又瞬息成灰
诗中的“骨头”其实就是玉米粒围裹的那根棒子。这首诗书写了一种诗化的心酸。说是“母亲不忍心聆听挣扎的呼叫”,于是把玉米粒一颗一颗地剔下来,似乎是一种精神层面的诉说。其实,当读者理解了全诗的意思,会感到更深的痛。“母亲”之所以要认真、一丝不苟地把玉米粒剔下来,是因为煮玉米的柴火或煤球(在组诗的第一首可以有所了解)不够用了,不能等到把玉米煮熟吃掉剩下玉米棒子再拿去烧了,只能在烧玉米之前,把玉米剔下来,拿棒子去烧,才能把玉米烧熟。于是,出现了戏剧化的场景。燃烧的玉米“骨头”在煮着同根生的玉米粒。“母亲”,甚至说一家人,贫穷,但是对生活充满希望,一丝不苟地经营着他们的生活。诗中还有一个细节,就是有些玉米粒太小,需要用扫帚上折下的竹签来剜,既交代了“母亲”选给自家吃的都是长势不好的玉米,好玉米都拿去卖价钱了,又交代了他们家的扫帚都是自己做的,因此不怕弄坏掉(如果是买的,他们会很珍惜,自己做的扫帚,坏掉可以再做过)。“母亲”“眼睛眯成一条缝”,“母亲”很老了,干农活看不清楚,他们家甚至连老花眼镜也买不起。
《母亲的棉花》
棉花的话,只说给母亲,一个人听
哑了一个夏天的青桃,母亲教它们开口
弯着腰,一句句打捞,晾在枝杈上
花朵一说话它就开放。一只只尝到甜头的舌头
拱着母亲的胸脯。仿佛一群撒娇的孩子
争着抢着与母亲亲昵
看着母亲在花丛中,一遍又一遍地挪动
我听见了,落进母亲手中的呢喃
是这个世界上最轻柔的
这首诗的诗眼主要有两个:“一个人听”,和“最轻柔的”。棉花的话只说给母亲一个人听,为什么呢?因为,这是最轻柔的。“母亲”老了,粗重的农活都干不了了,只能做些轻松一点的事情,比如收棉花。棉花在大多数人的印象里,是白的,轻的。这里就着重点出了它的轻柔。适合“母亲”做。但是收棉花真的很简单吗?而年迈的“母亲”只有一个人在做,多么孤独,多么悲伤。“我”作为一个旁观者,并不能帮上忙,因为手里还有更重的活。而“我”并没有沉浸在悲伤之中,而是想起了小时候与“母亲”撒娇亲昵的场景。“我”已经长大,再也回不去那段美好的时光,只能幻想自己是“母亲”抱在胸前的棉花,那么温馨,那么甜蜜。那一刻的“我”是“世界上最轻柔的”。
2010年7月16日凌晨于广州棠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