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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数学课程的具体目标

(2015-07-27 16:30:50)
标签:

数学

课程标准

解读

分类: 读书笔记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的具体目标

 

一、具体目标的四个方面

1、知识技能方面。

《课程标准(2011年版)》分4点表述:

1)经历数与代数的抽象、运算与建模等过程,掌握数与代数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经历图形的抽象、分类、性质探讨、运动、位置确定等过程,掌握图形与几何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3)经历在实际问题中收集和处理数据、利用数据分析问题、获取信息的过程,掌握统计与概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4)参与综合实践活动,积累综合运用数学知识、技能和方法等解决简单问题的数学活动经验。

学生如何才算掌握了数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第一,对于重要的数学概念、性质、定理、公式、方法、技能,学生应该在理解的基础上记住其结论的本质,并且会运用;

第二,学生应该了解这些数学概念、结论产生的背景,要通过不同形式的探究活动,体验数学发现和创造的历程;

第三,学生应该感悟、体会、理解其中所蕴涵的数学思想,并且能够与后续学习中有关的部分相联系。

2、数学思考方面。

《课程标准(2011年版)》分4点表述:

1)建立数感、符号意识和空间观念,初步形成几何直观和运算能力,发展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

2)体会统计方法的意义,发展数据分析观念,感受随机现象;

3)在参与观察、实验、猜想、证明、综合实践等数学活动中,发展合情推理和演绎推理能力,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想法;

4)学会独立思考,体会数学的基本思想和思维方式。

从培养创新性人才考虑,关于数学思考有两个关系需要特别注意:一是合作探索与独立思考的关系;二是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的关系。

3、问题解决方面。

《课程标准(2011年版)》分4点表述:

1)初步学会从数学的角度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综合运用数学知识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增强应用意识,提高实践能力;

2)获得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一些的基本方法,体验解决问题方法的多样性,发展创新意识;

3)学会与他人合作交流;

4)初步形成评价与反思的意识。

4、情感态度方面。

《课程标准(2011年版)》分5点表述:

1)积极参与数学活动,对数学有好奇心和求知欲;

2)在数学学习过程中,体验获得成功的乐趣,锻炼克服困难的意志,建立自信心;

3)体会数学的特点,了解数学的价值;

4)养成认真勤奋、独立思考、合作交流、反思质疑等学习习惯;

5)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

二、具体目标四个方面的关系

1、四个方面是密切联系的整体。

2、教学中应同时兼顾四个方面。

3、四个方面的整体实现是学生受到良好数学教育的标志。

4、四个方面是互相促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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