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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喜欢格林的小说,我在想,这可能和他行文中的“中年意味”有关,我有老男癖,自20岁初恋开始,喜欢的男人里, 最年轻的一个,是七一的,其他统统都是六十后。柏同学说她只爱小男,清新的体味,真挚的性情,喷薄的血性,没有经验层覆盖的洁净,云云,她读的书,很多是漫画和绘本,我觉得她说的统统在理,惜他们不是我的那杯茶。< xmlnamespace prefix ="o" ns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话说大多老男都猥琐,蒙尘,暮气沉沉,但也有个把极品。这两天在看格林的《梦之日记》,此人有个记梦的习惯,午夜的梦痕,即时用数词固定枝干,凌晨醒来再补充细节,如此三十年,蔚然可观。阅历丰富的人,做梦都盎然有趣,厨师的绝技是把蛋炒饭做的出神入化,小说家的绝活,是把最粗陋的原材料加工成故事。他太知道在什么时候抖个笑点就四两拨千斤。
几个梦,如下:1.“我在英国受训,美国特种兵将要空降捉拿我,我的朋友安慰我说‘他们会遭到抵抗的’,‘不会的,’我苦着脸说‘他们会发给每个孩子一个红气球的!’”。2.“去中国访问,我咨询导游,可不可以招妓,导游说中国政府支持使用避孕套,不过他不知道我的尺寸”。3.“在阅读包斯维尔的约翰逊传记时,有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就是‘大教士把屁藏在长袍下,直到这屁可以算是女士放的,女士则藏到可以算是大教士放的’”。当然,这些都是戏说,也可以阐释为政治立场,对宗教的微讽,对美国人的笑谈。英式冷幽默啊,和老男一样,是我的死穴。相形之下,托尔斯泰是个半神,博尔赫斯够老,但不男(他很少写男女,就因为他阳痿?),卡波特是个内心脆薄的孩童,塞林格是个福尔马林水里的孩尸。
毛姆也给我“人到中年”的感觉,他是维多利亚加爱德华时代的混交物,性格底色里,是老牌绅士的风度。从跳舞时搂住对方几分之几的腰身,到手帕应该露出口袋多少,都是他的常识范围。你读他的书,就象一个被中年绅士伺候的舒舒服服的小女人。格林亦然,他经历丰富 ,谈资丰厚——格林做过记者,特派员,间谍。他很会带你玩,不断变换叙事场景,南美——《哈瓦那的特派员》,非洲——《问题的核心》,墨西哥——《权利与荣耀》,纳米比亚——〈没有地图的旅行〉,只有那个《布莱顿硬糖》是在英国本土。话题宽泛,随性所至,政治,宗教,美容,服饰,哈哈,一个玩兴不衰的老男。
他顾及你的情绪,说故事总是不温不火,没有激烈的情节,没有政治意味,没有少年人的血性劈杀,没有老人的兴味索然,就是一个中年人的人情通达,什么都见过,早已水波不兴,宠辱不惊了。丧失信仰,却怀有信念,他的笔下,恶无所不在,而人又在沉沦中挣扎。他久经情场,对女人,会品味,也有理解力和恐惧——我到现在都记得那个经典的《永远占有》,一个男人和新妇去旅行,而前妻的阴影无所不在,乍看温情万种,对前夫的生活惦念的无微不至,洗澡水放了,衣服熨烫好了,一切都井然有序,其实骨子里极其暴力的占有欲。最可怕的,不是奸人歹人,而是徘徊不去的旧人。毛姆擅写妖娆荡妇,格林长于写美艳情妇,这两种女人都是最光彩照人的,也最对中年男人胃口的。
《我自己的世界——梦之日记》格雷厄姆格林 译林出版社2008